山丹:“四管”齐下 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山丹县巡察机构“四管”齐下,着重发现“四个聚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巡察更加精准规范。
强化精准巡察,提升监督效能。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跟进监督,创新开展“系统巡察”监督模式,针对被巡察对象细化“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征询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关于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及线索有的放矢,实现各类监督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达到同向发力、效能叠加的良好效果。
强化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整改。把立行立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被巡察党组织执行力的“试金石”,对巡察中发现的需立行立改问题,巡察组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移交被巡察单位,督促被巡察单位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力争巡察过程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十六届县委巡察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720个,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制度约束,扎紧纪律“笼子”。实行“组办双重监管”模式,以巡察组为单位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巡察组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管。巡察驻点结束后,及时对巡察组干部巡察期间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及“四风”问题进行“后评估”,让巡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被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强化队伍建设,发挥“熔炉”作用。出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县委巡察岗位培养锻炼实施办法》,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和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等制度。加强巡察干部培训建设,利用好巡前集中培训,通过“现场教学+网络授课”“理论学习+实战实训”等方式,持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监督本领。通过巡察实践,培养提拔干部20余名。
十六届县委开展巡察以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1516个,向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4个,巡察“利剑”锋芒愈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