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财政局关于征集财会监督专家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张掖市委关于印发张掖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委办发〔2023〕41号)和《山丹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3〕39号)精神,推进山丹县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拟组建山丹县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公开征集财会监督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入选条件
(一)政治标准。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要求。具有财政、审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农业、林业、牧业、水利、工程管理、卫生药品、公安司法鉴定、计算机技术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发现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三)工作经历要求。热爱财会监督事业,从事财政监督、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和项目审核6个领域工作一般不低于2年,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四)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在职在岗且身体健康;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优先选拔40周岁以内的年轻人才。
二、专家职责
1.参与财会监督检查、稽核、调研等工作;
2.对财会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财会监督管理人才培训,对检查项目谋划及实施提供咨询;
4.为全县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重大举措等提出专家咨询意见;
5.财会监督管理等方面需要专家参与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入库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山丹县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申请表》,专家所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审核把关后推荐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4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后发送至山丹县财政局监督和绩效评价股。
联系人:周庆红;电话:18093666361(钉钉同号)。
县财政局经审核后确定专家名单并在政府官网公示。
四、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因工作变动、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同意退出专家库。对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入库专家,取消其专家资格;
2.专家不得向工作发起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相关工作内容,不得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有权对参与论证的项目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
3.自觉接受县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县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和资格复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山丹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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