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乐镇:常态化落实“河长制” 促进辖区“河常治”
今年以来,东乐镇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严压实“河长制”责任,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落细,着力实现“河长治”目标,全力筑牢河湖水生态安全防线。
常态化履行巡河责任。由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河长制责任,严格执行“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一次”工作要求,带领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河,用脚步“丈量”河道,用行动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对发现问题亲自交办、亲自督查办理,确保整改到位,至目前,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659次,巡河率达133.9%。
常态化排查“四乱”问题。在常态化巡河管护的基础上,定期对河、渠道及周边卫生开展巡查,查看河长公示牌是否损坏,河道是否整洁、是否有乱排污水、乱扔垃圾等现象,对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见长效。
常态化抓好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通过微信群转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方位向群众宣传河道、河沟管护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改变观念,改掉生活陋习,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的良好局面。(刘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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