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东乐司法所:“四个环节”夯实人民调解工作,筑牢基层治理“第一道防线”
为切实做好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以来,东乐司法所以“化解矛盾防风险、调解纠纷暖民心”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维护基层稳定的坚强“堡垒”和“排头兵”作用,在工作中做好“排查、调解、回访、宣传”四个环节,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把牢“排查”环节,不让矛盾纠纷激化。以“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为主要内容,秉持“防范在早、化解在小”的原则,利用村“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采取唠家常、送温暖、听民声的方式,重点围绕婚恋、家庭、邻里、琐事等可能激化矛盾纠纷进行缜密排查。至目前,共摸排收集各类事件50余件,针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前介入,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抓实“调解”环节,不留矛盾纠纷隐患。坚持“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加强与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发挥司法所干部、网格员、村干部、民警、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对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快调快处,为群众排忧解纷、解答法律疑难,减轻群众负担,使矛盾纠纷调解不出村,群众诉求就地解决、就地化解。至目前,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件。
做好“回访”环节,巩固纠纷调处成果。按照“谁化解、谁跟踪、谁回访”的原则,对化解的矛盾纠纷跟踪回访,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程序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有无新的矛盾纠纷苗头,巩固调解成果,避免“表面和解,背后斗气”。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跟进疏导情绪,通过身边的案例讲明其中的人情法理,引导群众积极用法律途径维权,不因冲动行事激化矛盾。

紧盯“宣传”环节,不断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调解全过程,消除宣传盲点,充分利用现有阵地,通过赶集日、微信群等各类宣传载体,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点”的原则,线上线下开展宣传。结合“国家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扎实开展普法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余份,将法律知识普及融入法治宣传、矛盾化解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法治教育受众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