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4-0011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6-26 09:20:00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执法决定事项名称 | 依据 | 审核需提交 的材料 | 审核内容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没收违法所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
2 |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 ||||
3 | 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 ||||
4 | 行政强制 | 查封经营场所、扣押许可证、执照、取缔、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八条 |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
5 | 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 ||||
6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
7 | 行政许可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执法人员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 |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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