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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索引号 6207250041/2024-0011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6-26 09:20:00 是否有效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执法类别执法决定事项名称依据审核需提交
的材料
审核内容备注
1行政处罚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没收违法所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2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3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4行政强制查封经营场所、扣押许可证、执照、取缔、关闭等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百零八条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5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
6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7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执法人员认为需要听证且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
1.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情况说明;
2.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
3.相关证据材料;
4.经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5.经评估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6.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提交行政自由裁量基准;
7.其他有关材料。
1.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
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4.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5.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
7.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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