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41/2024-00141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12-02 10:50:00 | 是否有效 |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应急〔202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为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应急管理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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