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19/2026-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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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等公益服务职能。承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住房保障股、物业服务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股、房地产管理股、财务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65.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9.95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536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4.77万元,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536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46万元,5.62%;项目支出5063.31万元,94.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364.7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679.95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95万元,下降10.06%。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6.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万元,0.35%;卫生健康支出11.06万元,0.21%;城乡社区支出277.53万元,5.28%;住房保障支出4949.98万元,94.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6.87万元,支出决算为525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导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21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预算的基础上后续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1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的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3万元、津贴补贴44.02万元、奖金30.07万元、绩效工资8.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1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就业缴费1.31万元、住房公积金13.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

公用经费1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续追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1.25万元、工会经费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8.00万元,本年支出108.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05.42万元用于支付人才公寓回购项目,2.58万元用于支付人才公寓装饰装修三期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车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费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2,涉及资金463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5年度2024年度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2059万元项目”“2025年山丹县城镇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2.7万元项目2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租赁补贴把符合享受住户补贴人员按应保尽保政策全都纳入到享受住房补贴政策范围内,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按工程进度完成项目目标,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实施项目。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提升区域文化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老旧小区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原小区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入住人员住房困难的住房需求对助推山丹教育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回购装修人才之家用房及装修人才公寓项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的重要载体,发挥人才交流和服务的桥梁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人才加强联系。按工程进度完成项目目标,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实施项目。

  1.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2059万元项目、2025年山丹县城镇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2.7万元项目等2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2059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65.7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9万元,执行数为560万元,完成预算的27.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在2025年度围绕危旧房改造目标开展了系统性的工作,全年实际完成危旧房改造140套,完成率为31.39%,与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在资金执行方面,全年预算资金2059万元,实际执行560万元,执行率仅为27.19%,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升;在质量指标方面,验收合格率尚未达到预期标准,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仅为31%,反映出项目实施进度较为滞后。但在社会效益方面,已完成改造的房屋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提升,居民满意度达到95%,较好地实现了项目的民生改善目标。整体来看,项目在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方面的完成情况不理想,是导致项目自评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需要在后续工作中重点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部分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完成率较低,以及效益指标中的资金拨付率未达预期。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执行进度较慢,城市危旧房改造仅完成140套,完成率为31.39%,远低于预期的446套;二是验收合格率未达标,完成率为0%,表明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仅为31%,资金拨付率为27%,反映出项目在时效和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存在问题。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优化施工组织,确保危旧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达标;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使用;四是加强项目监督和评估,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65.76

2.2025年山丹县城镇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2.7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18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7万元,执行数为57.807万元,完成预算的37.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全年实际完成对484户住房保障家庭进行租赁补贴发放,完成率为96.41%,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补贴目标发放完成率100%。通过补贴发放,有效缓解了住房保障家庭的居住条件,住房压力条件改善效果显著,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达到95%,发放租赁补贴家庭满意度为95分,达到了预期效果。虽然资金拨付率为37.86%,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但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1.数量指标中的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户数未达预期,计划发放502户,实际完成484户,完成率为96.41%2.经济效益指标中的资金拨付率仅为37.86%,远低于100%的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家庭资格审核严格或部分家庭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导致实际发放户数少于预期;二是资金执行率较低,反映出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可能存在拨款流程不畅或资金到位不及时的问题。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前期调研和家庭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补贴发放对象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定期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四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符合条件的家庭对租赁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和申请积极性。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65.76

3.山丹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奖补80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01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推进实施,成功建成1栋保障性租赁住房楼,共计80套,每套建筑面积25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完全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在资金使用方面,8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全部执行到位,资金拨付率达到100%。项目按时完成基本建设目标,建成率达100%,有效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对缓解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虽然验收合格率指标未达标,但项目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达到95%,基本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社会效益。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质量指标中的验收合格率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在验收环节可能存在标准执行不严格或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导致验收合格率未达到100%的预期目标;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执行,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达标;二是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符合预期;三是优化项目执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提升整体执行效率和质量。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84.01

4.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租赁补贴发放两大核心目标,系统开展了各项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通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措施,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租赁补贴发放方面,全年实际完成488户住房保障家庭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虽未完全达到502户的预期目标,但通过精准识别保障对象、规范发放程序等措施,确保了补贴发放的公平性和及时性,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达到100%,验收合格率和信息系统维护及时率均达到100%的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实施的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比率达到100%,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到95%,较好地实现了项目的预期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数量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具体来看,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数量目标为502户,实际完成488户,完成率为96.41%,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家庭资格审核的严格性提高,导致部分申请家庭未能通过审核,从而影响了发放数量;二是资金执行率为0%,说明资金未及时拨付或使用,可能影响了补贴发放的进度;三是项目执行时间安排可能不够合理,导致部分工作未能按时完成。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家庭资格审核流程,确保审核标准既严格又合理,避免因审核过严而影响发放数量;二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合理安排项目执行时间,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四是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目标的全面实现。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0

5.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住房保障42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2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山丹县嘉瑞恒业、新城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和甘肃山青建筑公司三个项目的22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在数量指标方面,实际完成229套,完成率100%,得13.33分;在质量指标方面,验收合格率未达标,得0分;在时效指标方面,项目按时完成进度,得12.01分;在经济效益方面,项目实现合理创收,得6分;在社会效益方面,实现100%目标值,得6.67分;在可持续影响方面,改善效果显著,得5.99分;在满意度方面,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达到95%,得10分。虽然项目完成了住房建设数量目标,但由于验收合格率未达标且预算执行率为0%,导致总体得分偏低。项目整体上完成了22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但在部分绩效指标上存在偏离。具体分析如下:1.资金执行率低:全年预算资金42万元,执行金额为0,执行率为0%,导致资金指标得分0分。主要原因是资金拨付流程未及时启动或项目进度与资金使用计划不匹配。2.质量指标未达标:验收合格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0,完成率为0%,导致该指标得分为0。可能因项目尚未进入验收阶段或验收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1.优化资金拨付机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强化质量管控:建立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确保最终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完善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任务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72

6.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棚户-城市危旧房改造36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8.84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按计划完成了张掖市山丹县南关村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危旧房446套的改造任务,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部分指标未达标的情况。在成本预算方面,项目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完成率达到100%,得分13.5分;在数量指标方面,实际完成建筑套数140套,仅完成计划的31.39%,得分2.61分;质量指标中的工程合格率未达标,得分为0分;时效指标中的开工完成率达到100%,得分13.34分;经济效益指标中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完成率为32.63%,得分2.72分;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完成100%,分别得分13.33分和13.34分;满意度指标中的政策知晓率达到95%,完成100%,得分10分。总体来看,项目在部分关键绩效指标上未达到预期目标,需进一步分析原因并改进。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部分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产出指标中的建筑套数完成率仅为31.39%,质量指标中的工程合格率完成率为0%,经济效益指标中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完成率为32.63%。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资金执行率为0%,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和使用,影响了项目的整体推进;二是项目开工完成率虽达到100%,但实际建筑套数完成率较低,可能存在施工进度滞后或资源调配不足的问题;三是质量指标中的工程合格率为0%,表明项目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较大不足,可能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使用,提高资金执行率;二是优化施工计划和资源配置,确保建筑套数按计划完成;三是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加强项目进度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68.84

7.“山丹县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84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0.6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万元,执行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了何振新家属楼、周庄楼、龙首小区(城北小区)、银海小区及东泉嘉园5个小区改造任务,涉及27栋住宅建筑、786户居民。在改造过程中,项目组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改造、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完善等方面开展工作,确保了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资金使用方面,84万元财政资金全部执行到位,资金拨付率达到100%。改造后的小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95%,有效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项目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值,其中改造户数、楼栋数、小区数等数量指标均100%完成,开工目标完成率也达到100%。虽然验收合格率指标尚未完成,但其他指标的良好表现确保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验收合格率指标上,完成率为0%。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验收工作尚未完成,导致验收合格率指标未能及时统计;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质量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工作进度,确保验收合格率指标能够及时统计并达标;二是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改造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验收合格率;三是建立健全项目验收机制,明确验收标准和流程,确保验收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0.66

8.“2025年度山丹县保障性租赁住房576.3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80.1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6.3万元,执行数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78.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了山丹县嘉瑞恒业120套、新城区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85套和甘肃山青建筑公司2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任务,合计229套,实现了预期数量目标。在资金使用方面,项目全年预算576.3万元,实际执行455万元,执行率78.95%,资金拨付率78.95%,得分10.52分;质量指标中验收合格率未完成,得0分;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100%,得13.34分;群众居住条件改善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均实现80%以上改善目标,分别得分7.5分和7.51分;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满意度达到95%,得10分。项目整体实施效果良好,有效扩大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了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但在质量验收环节和资金执行效率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一是质量指标中的验收合格率完成值为0%,未达到预期目标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成验收工作,导致该指标未能及时统计;二是经济效益指标中的资金拨付率完成值为78.95%,未达到预期目标100%,主要原因是资金拨付流程存在一定滞后,部分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确保验收工作按时完成,并及时统计验收合格率;二是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三是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定期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80.1

9.“2025年度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75.67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完成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108万元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任务,但实际资金拨付执行率为0%,所有计提资金均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未能实现当年资金分配拨付的预期目标。在绩效指标方面,项目总成本指标完成率100%,但资金拨付到位率指标为0%,严重影响了项目整体绩效。其他指标如验收合格率、资金拨付及时率、政策执行到位率等均达到100%的完成标准,人才管理机制健全性和保障人员满意度指标也表现良好。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表明,资金拨付环节存在明显滞后,需要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保障性住房资金及时到位。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资金拨付到位率指标完成率为0%。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导致资金拨付到位率未达标;二是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影响了当年资金使用效率。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使用计划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进度要求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75.67

10.“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及商品房网签网备等系统专网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7.33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5万元,执行数为8.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及时拨付了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及商品房网签网备等系统专网费86500元,确保了单位业务的正常运行。在系统建设方面,投入14.1万元完成了5个系统的建设任务,系统运行正常率达到95%以上,运行维护响应及时有效。项目资金拨付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业务正常开展,促进了公共服务效率的明显提升。通过持续的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了业务的正常运行,系统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全面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值,但在时效指标运行维护响应和社会效益指标对保障业务正常开展,促进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方面得分略低于满分,反映出在响应速度和服务质量上仍有提升空间。造成轻微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运行维护响应机制虽已建立,但在极端情况下响应速度未能完全达到最优标准;二是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的量化评估体系尚不完善,导致部分效益难以精确衡量。为持续优化项目绩效,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运行维护响应机制,优化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各类情况下都能快速响应;二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效率提升的量化评估体系,通过数据收集和分析,更准确地衡量项目效益;三是加强团队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7.33

11.“2024年度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政策要求,从2024年度县级土地出让价款中足额计提5%共计108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资金拨付流程规范高效,确保了资金及时到位。项目资金专项用于人才公寓回购工作,共完成22套人才公寓的回购任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有效解决了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合理,资金拨付率达到100%;通过人才公寓的保障作用,为当地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98%的支撑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项目实现了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改善人才居住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显著效果,形成了良好的可持续影响。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均按计划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指标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表明项目在资金使用、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以及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未完成原因分析为空,进一步验证了项目执行的顺利性。自评得分为96分,接近满分,反映出项目绩效表现优异。尽管如此,为确保未来项目绩效的持续优化,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确保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与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团队协作与能力建设,提升项目执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6

12.“山丹县引进人才公寓购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6.84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及时支付了回购新城名苑人才公寓的全部资金,确保了22套人才公寓的顺利回购。在成本控制方面,项目支出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在产出方面,22套公寓全部按时回购并通过验收,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在效益方面,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拨付率达到100%,为当地引进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社会效益显著,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满意度较高。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人才居住环境,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人才支撑。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100%,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指标均按计划完成,包括回购套数、验收合格率、资金拨付率等关键指标。项目预期目标为支付回购新城名苑人才公寓资金,实际完成情况为及时支付回购新城名苑人才公寓资金,未出现未完成情况。因此,本项目在绩效目标达成方面表现良好,无需分析偏离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6.84

13.“山丹县引进人才公寓购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7.34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全年预算13500元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达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时足额支付了单位通信服务费用,确保了通信服务的正常运行。通过项目实施,通信服务运行正常率达到95%,通信服务运行时效为9个月,资金拨付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同时,系统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为单位的日常工作和业务开展提供了稳定可靠的通信保障。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产出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预期目标为及时拨付单位通信服务费,保障单位业务正常运行,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一致,未出现偏离情况。下一步通过对项目事中运行绩效的监控和评估,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7.34

14.“人才公寓取暖费及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7.34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及时足额拨付了人才公寓2024年物业费和取暖费共计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100%。项目覆盖22套人才公寓,总面积2755.94平方米,物业服务及时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人才公寓的正常运行。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相关人员的生活条件,满意度达到95%,同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发展循环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未出现明显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绩效指标均按计划完成,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项目自评得分为97.34分,表明项目执行效果良好。未完成原因分析为空,说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遇到重大问题或障碍。为继续保持项目的高效执行和优质成果,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优化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指标持续达标;三是定期收集服务对象反馈,进一步提升覆盖人群的满意度;四是总结经验,为未来类似项目提供参考和借鉴。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7.34

15.“人才公寓取暖费物业费8.253254万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8.6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53254万元,执行数为8.253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全年预算资金82532.54元全部执行到位,执行率达到10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拨付了人才公寓2024年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共计82532.54元,覆盖面积2755.94平方米,惠及20套人才公寓,服务保障率和物业服务及时率均达到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相关人员的生活条件,满意度达到95%,资金利用率100%,对发展循环经济也有所提高。项目各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目标,为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环境,保障了人才公寓的正常运行。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资金执行率为100%,各项指标得分较高。但在个别效益指标上存在轻微偏离,主要体现在改善相关人员生活条件发展循环经济两个指标的实际完成值虽达到预期范围(100%-80%),但得分略低于满分,反映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造成轻微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对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调研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服务细节未能完全满足所有人员的期望;二是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措施较为单一,缺乏系统性和创新性。为持续提升项目绩效,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服务对象需求调研,定期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服务更加精准有效;二是丰富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路径,引入更多创新举措,如节能设备更新、资源回收利用等,提升项目的可持续影响;三是建立更加完善的绩效跟踪机制,定期评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项目绩效持续优化。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8.66

16.“山丹县2022年度西街村西大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5.62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3万元,执行数为1176.9万元,完成预算的61.2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目标推进实施,总投资3.69亿元全部落实到位,共完成25栋住宅楼建设,共计1075套住房,总建筑面积达17.17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了预期建设规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严把质量关,所有建筑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开工完成率100%,确保了工程按期保质完成;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合理,预算执行率达到80%以上;在效益方面,1923万元专项资金全部按时下达,老旧小区改造入住率达到100%,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率达到95%,有效提升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项目满意度调查显示,棚改人员满意度达到95%,充分体现了项目的社会认可度。通过项目的全面实施,不仅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还显著提升了区域基础设施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总投资3.69亿,共修建25栋,住房1075套,面积17.17万平方米的目标已全面完成。资金执行方面,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为61.20%,虽未达到100%,但未对项目整体绩效产生负面影响。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并合理使用;二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项目各环节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持续提升项目绩效。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5.62

17.“公租房维修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5.99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严格按照年度维修计划开展工作,全年共完成562套公租房的维修改造任务,维修及时率和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全面保障了公租房的正常运行。在成本控制方面,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各项支出均在合理范围内;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维修改善了公租房条件,创造了合理的经济收益;在社会效益方面,有效改善了租赁条件,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在可持续影响方面,显著提高了被保障家庭的信服指数;最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全面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成本预算指标得分未达到满分,以及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略低于满分。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成本预算指标虽然完成率达到了100%,但得分未达到满分,可能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未能完全达到合理支出的最高标准;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完成率虽然为100%,但得分略低于满分,说明在提高被保障家庭信服指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可能需要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和沟通效果。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更加合理和高效,提升成本预算指标的得分;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加强与被保障家庭的沟通和互动,提升他们的满意度和信服指数;三是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指标都能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5.99

18.“山丹县2022年度城镇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6.78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执行数为17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全面完成了山丹县2022年度城镇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对禾庆丽苑、和悦家园等12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了系统改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1894户的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工作,包括墙面刷新、楼道照明改造、公共设施维修等内容;同时完成了小区外道路的全面改造,包括路面硬化、排水系统完善、人行道铺设等工作。项目成本控制良好,实际成本未超出预算;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所有工程均按时开工并如期完成;资金拨付及时率100%,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通过改造,显著改善了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居民满意度达到95%,实现了预期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未出现明显的偏离情况。项目资金执行率为94.44%,略低于预算金额,但仍在合理范围内。未完成原因分析中未提供具体原因,可能由于项目执行过程中未遇到重大障碍或问题。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绩效,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前期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预算金额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二是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四是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指标,提升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6.78

19.“人才公寓装饰装修项目三期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4.18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完成了新城名苑14号楼人才公寓的装饰装修工程,共计22套公寓全部达到拎包入住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成本控制,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严把质量关,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按时完成工程进度,确保了人才公寓的及时交付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引进人才的居住条件,提升了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引进人才满意度达到97%,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为当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成本预算指标得分未达到满分,实际得分为4.5分。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成本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环节的预算控制不够精细,导致成本预算指标得分略有降低;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材料采购或人工成本超出预期,影响了成本预算的精准控制。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成本预算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每一笔支出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优化材料采购和人工成本控制机制,定期审核成本支出,及时发现并解决成本超支问题;三是强化项目执行人员的成本意识,提升成本控制的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4.18

20.“山丹县2023年度城镇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7.34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执行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实施,全面完成了风味小吃城住宅楼、兰池酒业家属楼、南关综合楼等24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涉及60栋建筑、1239户居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对建筑单体、公共服务设施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进行了系统性改造,包括建筑立面修缮、管线改造、道路硬化、绿化提升等内容。通过改造,显著改善了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完善了基础设施功能。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实际成本未超出预算,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基本建成目标完成率100%,资金支付率100%。改造后的小区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改善,居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全面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上,虽然完成率均为100%,但得分略低于满分。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社会效益指标中的周边环境带来的效益和生态效益指标中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虽然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具体量化标准可能设定较高,导致实际得分未达到满分;二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对居民满意度调查的细节把控不够严格,虽然满意度达到了95%,但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量化标准,确保指标设定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加强居民满意度调查的细节管理,提升调查的覆盖率和代表性,确保满意度指标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居民的真实感受;三是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指标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调整。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7.34

21.“新城名苑人才公寓(2023-2025年)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8.6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26924万元,执行数为5.5269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及时足额拨付了新城名苑人才公寓2023-2025年度的取暖费共计55269.24元,确保了7套人才公寓的供暖系统正常运转。通过资金的及时拨付,有效保障了人才公寓的供暖需求,为入住人才提供了温暖舒适的居住环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资金均按计划执行到位,资金利用率达到100%,服务及时率和正常运作率均实现100%的目标值,入住人才满意度调查显示满意度达到95%。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切实改善了人才的生活条件,提高了人居环境水平,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值,资金执行率为100%,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项目预期目标为及时拨付人才公寓2023-2025年取暖费,实际完成情况为已及时拨付人才公寓2023-2025年取暖费,保障了人才公寓正常运转和居住环境。资金使用方面,年度预算金额为55269.24元,全年执行金额为55269.24元,执行率为100%。绩效指标方面,所有三级指标的完成率均为100%,包括调剂金额、套数、正常运作率、服务及时率、资金利用率、改善人员生活条件、人居环境水平和覆盖人群满意度等。由于项目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因此无需分析偏离原因及提出改进措施。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8.66

22.“领导干部核查系统及运维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7.33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要求,及时拨付了领导干部房产核查及单位运维费等系统专网费用,确保了单位业务的正常运行。在系统建设方面,投入1.5万元完成了1个系统的建设,系统运行正常率达到95%,维护响应及时,有效保障了业务的连续性。资金拨付率达到100%,显著提升了公共服务效率,系统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实现了对业务运行的持续保障。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为领导干部房产核查和单位运维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资金执行率达到了100%,各项绩效指标均按计划完成。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系统运行维护响应社会效益指标等指标上,虽然完成率达到了100%,但实际完成值仅达到100%-80%()”的水平,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系统运行维护响应的时效性要求可能过高,实际操作中难以完全达到预期标准;二是社会效益指标的提升效果评估不够具体,导致实际提升效果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优化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机制,合理设定响应时间标准,确保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二是细化社会效益指标的评估标准,明确提升效果的具体要求,确保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三是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各项指标能够按计划完成。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7.33

23.“领导核查系统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严格按照预期目标执行,与广东南方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完成了202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一体化有偿运维服务,服务费用3万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分公司签订了协议,完成了202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一体化有偿运维服务器托管服务,托管费用2.4万元;与中国联通公司张掖分公司签订了协议,完成了2024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房产信息核查系统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系统一体化有偿运维服务与市上纵网专网费用,费用0.75万元;与中国电信公司山丹分公司签订了协议,完成了2024年度单位邮电费专网费用。各项服务均按计划完成,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安全性达到99%,专项系统运维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日常维护管理稳定运行,服务单位满意度达到95%,全面实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所有预期目标均已完成,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运维成本指标得分未达到满分,完成率为100%-80%(含),得分为18分,未达到满分20分。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运维成本控制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未能完全达到最理想的控制水平;二是绩效目标设定时对运维成本的具体控制标准可能不够明确,导致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运维成本的前期预算和过程控制,确保成本控制在最合理的范围内;二是明确运维成本的具体控制标准,提升目标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三是定期跟踪运维成本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成本控制中的问题,确保各项运维工作按计划推进。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96

24.“2024年省级租赁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自评价得分87.75分,自评结果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641万元,执行数为61.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自评价得分87.75分,项目组严格按照省级租赁补贴资金管理要求,全年累计拨付住房租赁补贴资金61.641万元,覆盖484户住房保障家庭,有效改善了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的居住条件,缓解了住房压力。在资金拨付方面,实际拨付率达到76%,虽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但确保了补贴资金的及时发放;在保障覆盖方面,已保家庭户数占应保家庭户数的比例达到95%,实现了预期目标;在质量管理方面,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了补贴发放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部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整体上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在部分三级指标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离,主要体现在下达金额、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和资金拨付率等指标的完成率低于预期值。造成偏离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下达金额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是实际下达金额为61.641万元,低于预期的81万元,导致完成率仅为76.10%;二是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指标未完成,实际完成484户,低于预期的600户,完成率为80.67%;三是资金拨付率指标未完成,实际拨付率为76%,低于预期的100%。为有效提升项目绩效达成度,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避免因资金不足影响项目进度;二是优化租赁补贴发放流程,提高发放效率,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及时获得补贴;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定期跟踪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指标按计划完成。本绩效自评结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经过自评,综合得分为87.75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5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2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1.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支出(项):反应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项):反应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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