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

山丹县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及渠道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10/2024-000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6-25 17:01:54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精神,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现将山丹县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及渠道公示如下:

一、当面申请

 1.行政复议接收机关

 山丹县司法局,地址:山丹县市民大厅西侧山丹县司法局二楼204室,联系电话:0936-5920302。

2.行政复议代收点及联系电话

 山丹县司法局清泉司法所     联系电话:18719760400

 山丹县司法局东乐司法所     联系电话:13993629532

 山丹县司法局位奇司法所     联系电话:13809366661

 山丹县司法局李桥司法所     联系电话:13919756691

 山丹县司法局霍城司法所     联系电话:13919740057

 山丹县司法局大马营司法所   联系电话:15193440212

 山丹县司法局陈户司法所     联系电话:13993636540

 山丹县司法局老军司法所     联系电话:13993624849

二、来信申请

 收件人:山丹县司法局

 地址:山丹县市民大厅西侧山丹县司法局二楼204室

 电话:0936-5920302,邮编:734100。

 三、互联网渠道申请

 1.电子邮箱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提交邮箱:sdxzzfg@163.com。

 2.通过“陇原微复议”小程序提交。一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陇原微复议”小程序进行申请;二是通过微信扫“小程序”二维码进入“陇原微复议”小程序进行申请。

 3.“陇原微复议”小程序二维码。

 四、其他事项

 (一)如为来信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提交复议申请时建议使用邮政EMS、挂号信等有凭证的邮寄方式,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字样。

 (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