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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领政策

索引号 6207250008/2024-0016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11-13 14:54:33 是否有效

(一)为什么要申领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什么人需要依法办理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居民。

(三)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四)申领程序是什么?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五)去哪办?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六)履行完办理手续之后多久能拿到身份证?

四十五日内。

(七)所需费用是多少?

首次申领免费,换领20元,补领40元。

(八)十六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多少?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有效期十年;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有效期二十年;四十六周岁以上,长期有效。

居民身份证由居住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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