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掖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 工作评价及奖补办法

索引号 6207250019/2026-0003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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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5-10-15 16:05:00 是否有效

2025年张掖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

工作评价及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学习运用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更好地发挥本级财政资金激励导向作用,规范全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评价和奖补工作,推动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取得成效,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安排

1.评价及奖补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县区

2.评价及奖补时限。全市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及奖补工作。

3.评价及奖补实施。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评价相关标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踏勘和座谈访谈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意见。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负责根据评价意见确定各县区分配资金数额。

、评价内容

包括各县区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3506户整治任务,肃南县完成本县实施方案确定的104户任务。

、评价程序

1.县级申报区住建部门先行开展自评,并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评价相关资料,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初审后,向市整治工作评价小组报送评价申请。

2.市级评定市住建局会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的评价小组,通过采取实地核验、抽样调查、讨论评议等方法各县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成效开展评价

3.结果审定评价意见通过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班会议审定

4.结果应用评价意见将作为全市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市级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

奖补方式

1.资金来源。奖补金额为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1000万元资金。

2.资金分配。2025年全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为3610院【甘州区2572院、临泽县266院、高台县70院、山丹县129院,民乐县469院。肃南县自主确定整治任务为104院】。各县区奖励资金按照该县任务在全市的比重和完成任务占比分配,超额完成任务的不单独奖励,未完成任务的剩余资金交回市级财政。

具体公式为:

XX县奖励资金=(该县任务数/3610×1000万元)×该县实际完成任务数/该县任务数。

比如:经评估甘州区完成2000院整治任务,则奖励资金为:

2572/3610×1000)×2000/2572=712万元×0.7776=553万元。

五、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

1.资金使用。市财政局通过年度预算安排下达的奖补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本县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

2.绩效管理。各县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市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对各县区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价核实,并根据评价结果兑现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3.资金监管。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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