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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建设局 2022-08-26 16:10:42

关于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商务(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201号)省商务厅《关于甘肃省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商务服贸发〔2022〕211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张掖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发〔2022〕7号)关于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市商务局迅速反应、立即行动,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精干工作力量,部门协作分工负责,持续推进信息互通,全力推动我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排查餐饮单位燃气安全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督促餐饮单位依法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气安全报警装置,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截至目前,全市使用管道燃气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94.5%,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85%,其中甘州区分别达到95.5%和56.6%,临泽县分别达到100%和96.3%,山丹县分别达到100%和62.2%,肃南县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93.7%,高台县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68.8%,民乐县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55.6%。

二、督促检查情况

市安委办组织市商务、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集中督促检查。6月28日至29日,对甘州区张掖昆仑联合能源有限公司北环路河西学院附近部分餐饮店、张掖汽车西站附近部分餐饮店、甘浚镇集镇所在地餐饮门点燃气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肃南县城区燃气供气企业、燃气器具销售企业、红湾综合市场内餐饮门点燃气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随后对甘州区南二环路集中经营的农家乐、甘州巷子等餐饮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8月3日至4日,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联合对甘州区部分乡镇集镇所在地餐饮门点燃气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并对督促检查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对宁和园小区门口的餐饮店、明清街相对集中的餐饮区域、南环路人员密集区域的部分餐饮店、张掖汽车西站和河西学院正大门周边的餐饮店使用燃气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

三、存在问题

通过集中督促检查和抽查发现,大部分餐饮经营单位都能按照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和使用燃气,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安装和使用燃气安全报警装置,但也存在个别餐饮店燃气报警器安装进度缓慢,报警器没有按规定使用和安装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带动抓总的作用,积极联合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判会商,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餐饮行业落实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和规范使用工作,特别是燃气报警器安装滞后的县区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县区商务部门要联合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的餐饮经营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确保8月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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