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丹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58/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山城更领办〔2022〕3号 |
关键词 | 精细化管理;整治;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控;城市道路;相关部门;便民市场;工作责任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3-03-14 16:53:06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丹县城市更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甘肃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甘建城管〔2022〕127号)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山丹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现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长效化,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吸引力、承载力和集聚力。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交通秩序、污染管控、集贸便民市场管理、犬类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城市管理工作创新不够、综合管理力量不强、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意识不足、“门前六包”责任制落实不够、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不到位、环境卫生保洁不彻底等问题。努力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活力、安全的城市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督促各商户门店和各单位做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张乱贴、乱停乱放、乱拉乱挂等现象。强化餐饮业厨余垃圾收集处理的管控,坚决杜绝油烟超标排放、污水乱倒,做到餐饮门店周边无油渍、无异味。保持建筑物和公共设施外观完好,做到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提升城市道路整体清洁程度,窨井盖、路缘石、护栏等道路附属设施保持干净,无污渍、尘土、积水,使道路路面呈现本色。严格落实“无死角、全覆盖、高标准”的环卫保洁制度,加大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的保洁力度,对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及各类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完善垃圾收集清运机制,做到垃圾及时清运、清扫保洁到位。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保持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美观,根据现实需要动态调整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的位置,对破损、陈旧的环卫设施及时维护和更换。强化公厕保洁管理,落实专人管护、跟进保洁,确保公厕环境卫生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标准。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建筑工地严格执行“6个100%、4个一律”扬尘管控措施,工地周边无乱堆物料、侵占道路等现象,工地出入口保持干净、平整,防止泥浆、污水溢流污染路面,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整治道路扬尘,规范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流体的运载,严格落实运输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行为,加大城区内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清扫保湿力度,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实现城区主次干道无积尘。加强城市水域和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漂浮和积存的垃圾杂物。整治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严厉打击固定门店外私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污染行为。
(二)市政设施维护运行精细化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附属设施,保持人行步道路面、人行天桥台阶铺装平整,做到无松动、无缺失、无坑槽、无泥土裸露,保持路缘石齐整,确保踏步台完好无破损,做到相邻台阶颜色协调统一。规范合理设置路名牌、指示牌和交通标志牌的立杆,保持整洁完好,文字完整清晰,无油漆剥落、断裂、倾斜、废弃等现象。维护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保持外观整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的公交候车亭、治安亭、交通亭、电话亭、报刊亭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街景小品设置应当规范有序,保持整洁。优化城市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以及广场、桥梁防护装置的设置,做到无空缺移位、歪倒松动、陈旧破损等现象。整治各类窨井盖,保持外观齐全、完好,与路面平齐,确保无破损、缺失、下沉、移位等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应采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护栏等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保持人员密集室外公共场所的各类疏散标志清晰且易识别,疏散通道畅通无堵塞。
(三)城市空间秩序精细化管理工作
全面整治违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集贸便民市场外溢摊点。整治户外广告,对存在破损、残缺、污渍的户外广告、招牌、彩旗、条幅及时清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不得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影响建筑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造成光污染,确保城市主干道无违规设置广告牌现象。整治违法小广告,做到城市家具及道路两侧、台阶、地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整治工地围挡,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设置高标准硬质围挡,确保围挡规范、整洁、美观、协调。整治建筑物外立面,美化沿街破旧外立面,粉刷、美化沿街各种围栏、栅栏。整治架空线网,做到入管入盒入箱、捆扎固定、横平竖直、颜色协调。治理违法建设,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行为。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拆除擅自占用公共资源安装的地桩、地锁,清理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罩衣车”。整治城区养犬行为,加大对县城内无主犬、流浪犬、狂犬捕捉力度。科学设置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点群,做到布局合理、便民利民,强化集贸便民市场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市场周边无外溢摊点,无交通堵塞现象。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不得晾晒衣物及吊挂杂物,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不得擅自悬挂或摆放与绿化无关物品。
(四)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
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街头绿地、公园等的环境卫生保洁和管护,集中清理、冲洗树干和植物叶面残留灰垢,清理绿地内垃圾杂物等。对缺损的绿篱、花灌木进行补种补植,保持绿地整齐美观,做到绿化全覆盖,无裸露土地,对具备种植条件的空缺树穴、死亡树木进行补植或更换,达到效果美观、协调一致。对行道树、绿地内的树木进行管护美化,排查绿色景观是否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灯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采取修剪移植措施。不得在城市水域岸边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动。
(五)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
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执法着装和执法语言,做到执法制式服装无混搭,保持仪容整洁。提升城管执法人员举止文明水平,坚决杜绝巡查过程中边走边吃东西、公共场所吸烟、背手、袖手、插兜、戴墨镜等有损执法形象的行为。全面落实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城管执法机构门头标识按照规定进行统一改造,执法车辆按要求进行编号喷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积极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与当前开展的县域环境卫生排查整治行动相结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立即行动,快速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深入一线督查指挥,及时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靠实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翔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靠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联动联勤攻坚”的工作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分工,既要主动履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特别是对一些堵点难点问题,要启动联动联勤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工作力度。
(三)严格监督检查
县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门前六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不严格、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不彻底、市政设施损毁维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及时交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倒逼工作责任落实。要主动联合县委办、政府办等部门,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暗访、跟踪报道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排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估指标靠后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单、横幅、电子显示屏及公共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动员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来。新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坚决予以曝光,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相关解读材料:一图读懂山丹县城市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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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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