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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11/2024-0006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19 17:32:58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1.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

2.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的督导、检查、考核与评价。

3.承担入托、入园儿童,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保健工作指导。

4.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等工作。

5.普及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6.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7.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8.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9.组织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适宜保健技术开发和推广。

10.完成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1个,山丹县妇幼保健院隶属山丹县卫生健康局管理,为二级预算单位,医院按照“二甲”标准实行部制化管理,设有儿童保健部、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三大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68,按编制划分:事业编制68人(其中:财政补助编制51人,经费自理编制17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809.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7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270.26万元,下降37.34%,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含政府性基金。2023年度支出总计3664.9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减少2039.16万元,减少35.75%,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应急和能力提升项目结束。年末结转和结余519.3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0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63万元,36.19%事业收入2419.41万元,63.52%其他收入11.01万元,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6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77万元,81.36%;项目支出683.15万元,18.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8.6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与年相比,收入减少1873.79万元,下降57.61%,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入含政府性基金。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78.63万元,与年相比,减少1873.79万元,下降57.61%,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应急和能力提升项目结束。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4.81万元,下降35.98%。主要原因是2023支出中疫情防控等相关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2万元,10.39%;卫生健康支出1190.89万元,86.38%;住房保障支出43.53万元,3.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5%。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由山丹县科技局调剂形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0.7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4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43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51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4,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9()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评价项目10,共涉及资金52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按设定目标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40万元,执行数为35.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仔细对照2023年项目各项指标,无论质量和效益都完成不错,项目的产出达到预期目标。(详见附件)

2.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0万元,执行数为1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开展自评,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开展顺利,通过广泛宣传、免费提供检测服务及干预措施,有效预防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风险,提高了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广大群众的知识知晓率、满意度,降低了我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按照工作要求我县截至1231日会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孕期检测率100%。任务完成率100%资金支出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项目指导实施过程中,县级师资作用发挥不足,对院内医务人员培训效果不明显,医务人员知识知晓率低,感染孕产妇抗病毒干预率低;各级医疗机构对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方案学习不透彻,理解浮于表面,对阻断传染病母婴传播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为完成任务而开展项目。(详见附件)

3.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医院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县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县域内人民健康需求。(详见附件)

4.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多部门联合,逐步形成“政府积极倡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自觉参与”的婚前保健服务格局。2023年接受免费婚检613对,婚检率80.34%。检出疾病总人数为220人,其中男性22人,女性198人,指定传染病16人;生殖系统疾病165人;内外科疾病人39。未检出患严重遗传性疾病及精神病人。对所有婚检服务对象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提供了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服务。对于准备结婚、暂无计划怀孕的男女双方,提供婚前保健和避孕节育服务;对于新婚计划怀孕夫妇,给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学备孕指导和增补叶酸服务。(详见附件)

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4万元,执行数为1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多部门联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全周期服务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规范和加强了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婚前孕前检查服务,对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夫妇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咨询及指导,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对新婚计划怀孕夫妇,给予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合并服务,检查项目由19项增加至22项,为育龄人群提供最大化、最优质的服务,有效将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落实在婚前孕前,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奠定基础。2023年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共654对,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9.53%以上,受检对象随访率达到99%,实验室室间质评优良率达到100%(详见附件)

6.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经自评,我县共有包括自助发放机和基本避孕药具人工发放网点共102个;通过自助发放机和人工发放网点共发放避孕药具3216人次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96%,有效预防了性传播疾病和意外妊娠的发生,保障母婴健康;育龄群众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度98%(详见附件)

7.药品零差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实行药品零差价,降低药品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病人负担,群众得到了一定的实惠,得到广大患者的好评。切实达到药品零差价目的,通过价格平移弥补差价部分。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该项目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持续性较好,对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降低患者人均药品费,提高患者满意度。 (详见附件)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37万元,执行数为68.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了孕早期建档建册管理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二是严格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重点做好儿童421健康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含听力)、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监测、生长发育监测等系统保健服务,加强城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详见附件)

9.为民办实事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60万元,执行数为5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累计完成农村妇女及城镇低收入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人数4300人,为省下达任务数的,检查人数涵盖全县8个乡镇。共查出宫颈可疑异常病例465例,初筛阳性率为10.8%;其中宫颈高级别病变53例,低度病变202例,宫颈癌1人,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查出乳腺可疑异常病例308例,初筛阳性率7.2%;乳腺癌3例。此次检查过程当中,还查出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妇科疾病,较严重的建议做进一步的治疗。(详见附件)

10.疫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43万元,执行数为20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在疫情防控紧急时期拨付及时,为保障物资供应和组织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产生较好的效果。项目的实施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应急储备物资,保证我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提高疾病预防工作服务质量及工作效能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效果(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抓好业务建设,加强专科建设。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医院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县级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县域内人民健康需求。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医院制度和职工综合素质建设。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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