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丹县清泉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250011/2024-0006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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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8-19 17:43:06 | 是否有效 | 是 |
2023年度
山丹县清泉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四)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五)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六)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丹县清泉中心卫生院隶属山丹县卫生健康局管理,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71人,其中:事业编制71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事业人员68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1990.6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00.77万元,增长25.21%,主要原因是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增长,同时新增项目经费;本年支出决算共计1794.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4.45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补助人员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均增长,同时新增项目经费,年末结转结余196.3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33万元,占77.28%;事业收入452.30万元,占22.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9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79万元,占64.97%;项目支出628.52万元,占35.03%,无其他支出事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38.3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9.74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同比增加,同时新增项目经费,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74万元,增长14.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同比增加,同时新增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9万元,占7.06%;卫生健康支出1377.67万元,占89.56%;住房保障支出52.07万元,占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53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致使决算的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年初未将该部分人员经费 列入预算,二是年初未将2023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列入预算管理,三是本年度新增项目支出年初未列入预算管理。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结构变化,缴费基数减少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53万元,增长14.11%,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事项。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1.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支出列入项目经费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及业务委托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用救护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套,均为专用设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2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无虚列或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现象;按规定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能实行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经支委会、院委会讨论决定并有会议记录记载;会计、出纳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无公款私藏、坐收坐支等现象;所有支出发票均有经办人签名及用途,无现金支付现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项目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16万元,执行数为5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通过基层卫生服务人才能力培训,完成了52名乡村医生培训任务,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乡村医生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实操能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规范化用药等能力,以及传染病的筛查和识别能力,更好为基层群众健康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各地乡村医生承担着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培训期间要求基地配备充足的电脑设施设备,解决工学矛盾;二是个别乡村医生因年龄较大,在临床实践技能方面接受能力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我院培训师资队伍带教授课水平;二是诚邀省级综合医疗机构专家资源下沉进行授课带教指导,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完善学员管理制度,让制度成为指导、衡量学员培训期间的行动指南,完善考核制度,对培训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优秀学员和表现较差的学员进行实名通报。
2.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中医馆的集中设置,具有中医药文化氛围的装修风格,使群众更加乐于接受中医药服务,同时,治疗设备的配置,极大地提高了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诊疗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居民文化程度有异;居民对中医意识不强,不够重视;居民对了解中医主动性差造成居民知识知晓率及患者满意度未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中医药服务宣传力度,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以逐步改变居民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中医药服务中来。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2.84万元,执行数为50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量化工作指标,细化任务分解,始终坚持抓重点、突薄弱,把工作做真做实,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慢性“四病”培训,定期对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及公卫人员进行督导考核并及时通报,确保每项存在的问题都能有效整改,已按时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对辖区的慢病患者摸排不全面,有漏摸的情况;部分患者长期务工定居外地后无法管理迁出档案,降低了管理率;部分患者因个人隐私不愿接受管理未纳入,降低了管理率,造成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次数未达标。二是因部分慢病患者外出务工,不能100%达到每个人4次面对面随访,造成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次数未达标。三是因部分慢病患者外出务工,不能100%达到每个人1次健康体检,造成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体检次数未达标,四是因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孕产妇管理率、老年人管理率、健康教育覆盖率指标未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慢病患者摸排行动;掌握长期流动人员动向,抓住返乡时及时机,进行随访、体检服务;确因定居外地人员可将档案迁出,由其务工所在地进行管理服务。二是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随访次数方面:多方面思考,采用电话、微信视频对接等方式进行随访。三是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体检次数方面。对长期外出的慢病患者纳入流动人口,告知其在务工地参加体检,经和长期居住地方对接将其档案迁出。四是孕产妇管理率、老年人管理率、健康教育覆盖率方面,主要原因:增强居民意识,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及时追踪。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13万元,执行数为4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需要,在群众到村卫生室看病中所有国家基本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使村卫生室用药逐步规范化,大大降低了村卫生室药品金额,降低群众看病的医药负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二是调查人群文化程度有异,造成指标未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我单位在县卫生健康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的目标管理责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以群众健康为中心”,加强党建引领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靠实卫生健康扶贫,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服务改革和管理创新,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71人,其中:事业编制71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事业人员68人,退休人员24人,遗属人员3人。自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本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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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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