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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丹县李桥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索引号 6207250011/2024-0008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20 10:57:42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李桥中心卫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山丹县李桥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卫生院,卫生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8人,开设病床40张,设立的临床科室有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及公共卫生科,医技科室有化验、放射、心电图及B超室,为辖区内10个行政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丹县李桥中心卫生院隶属山丹县卫生健康局管理,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7人,其中:事业编制 17人。2022年末实有人数 28人,其中:在职事业人员28 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为397.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共计均为397.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4万元,增长0.39%,支出增加1.54万元,增长0.3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和事业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9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14万元,占70.22%;事业收入118.39万元,占29.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9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8万元,占87.58%;项目支出49.36万元,占1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9.1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9.1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6.1万元,下降16.73%,支出减少56.1万元,下降16.7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人员工资标准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5万元,占9.62%;卫生健康支出238.48万元,占85.43%;住房保障支出13.81万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同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6万元,下降19.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邮电费、手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良好,项目支出情况较理想,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业务管理制度较完善,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82万元,执行数为4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将基本公卫服务宣传与日常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糖尿病患者管理率低,双向转诊落实不到位,血糖2次随访控制不满意的患者无转诊建议及记录。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糖尿病筛查力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院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综合打分为85分,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

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2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二是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通过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卫生室队伍建设难保障;二是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三是:人口流失严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适当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提高基本药物的适用面;二是加强药品管控,确保低价药品正常供应;三是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四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认知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按照《山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自评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依据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为90分,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已按要求上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均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上报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按照相关规定与2023年部门决算同步公开绩效管理自评情况。2023年山丹县李桥中心卫生院共对1个部门整体支出、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看,总体上评价结果良好,实现了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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