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11/2024-0009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9-20 15:47:50 | 是否有效 | 是 |
2023年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我县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县8个乡镇及山丹马场,实现了受益人群15万人口的全覆盖。主管部门山丹县卫生健康局,实施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部门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项目绩效目标
自评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标准,重点从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自评情况看,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均能全面完成,项目指标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
二、项目资金情况
此次自评资金共计75.561万元。目前支出75.561万元,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效益分析
持之以恒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同责共抓”工程,建立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抓,疾控、妇幼、健教等专业机构包项抓,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准抓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全面实现了“六有”标准化建设要求。以提升宣传、随访、体检、建档、记录、资料收集等6项服务精细化水平为目标,积极组织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培训,持续提升各级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服务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半年1次绩效评价和专业机构全年不少于4次督查评价要求,不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质增效,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逐年提高。
四、自评结论
经过自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98.3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7.35%,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84.75%,管理高血压患者22696人,规范管理率86.17%,管理糖尿病患者5601人,规范管理率84.9%,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75%,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95.7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6.1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均能全面完成,项目指标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均为临床或护理专业,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部分乡村医生年龄偏大,专业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足,制约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水平的提升。二是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低。大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比较陈旧,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服务对象流动性大,造成部分重点人群服务实效性不高。我县是劳务大县,流出人口多,流向广且不稳定,群众常在夏秋两季外出务工,冬春两季返乡生活,对部分项目的随访服务大多依靠电话进行。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关要求,立足行业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同责共抓工程。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抓、专业机构包项抓、基层机构精准抓”的同责共抓工程作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性制度、经常性要求,坚持不懈抓紧抓实抓细抓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全县合力、机构用力、人人尽力的落实机制和工作局面,促进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落实、任务落实、绩效落实、目标落实。
(二)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继续坚持社会宣传、阵地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和个性化宣传融合推进策略,在大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和长远效益,巩固和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知晓率的基础上,以“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为要求,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健康教育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大力普及健康生活知识,积极推广中西医适宜技术,重点提高群众对慢性“四病”防治知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掌握程度,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人民群众防病治病能力。
(三)持续抓实学习培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学习培训新模式,在扎实举办好集中培训班的同时,转变思路、转变形式,探索开展“实战式”培训,即:集中专业机构业务精、能力强的优秀工作人员,集中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家,有计划、分批次、针对性进行“带教”培训,安排其与乡村公卫人员共同入户,在落实帮扶措施的同时施教,不断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持续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张掖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严从细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核算、分配、拨付、使用,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的平时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防患于未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定期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辖区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数量、质量进行核算,确保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五)持续落实绩效评价。积极督促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基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扎实落实每年2次的绩效评价和专业机构每年4次的专项督导,并根据评估结果严格进行绩效兑现。不断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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