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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11/2026-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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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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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8-07 11:54:31
有效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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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等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七)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八)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一)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三)指导山丹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方面的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山丹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体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五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卫生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做好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订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我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包括:
1.山丹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山丹县人民医院
3.山丹县中医医院
4.山丹县妇幼保健院
5.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山丹县清泉镇中心卫生院(山丹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山丹县李桥乡中心卫生院
8.山丹县东乐镇中心卫生院
9.山丹县大马营镇中心卫生院
10.山丹县陈户镇中心卫生院
11.山丹县霍城镇卫生院
12.山丹县位奇镇卫生院
13.山丹县老军乡卫生院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2058.36万元。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31084.3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5.3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68.6万元;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共计30135.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22.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28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2025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及有新增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3108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3.02万元,占35.75%;事业收入19596.99万元,占63.04%;其他收入374.36万元,占1.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3013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18.15万元,占83.35%;项目支出5017.62万元,占16.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11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77.47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新增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数额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6.67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新增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数额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1万元,占0.23%;科学技术支出33.59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3.31万元,占6.51%;卫生健康支出9888.65万元,占88.98%;节能环保支出37.00万元,占0.33%;住房保障支出404.19万元,占3.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06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出中医疗机构项目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医疗机构有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0.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工作人员。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4.45万元,支出决算为988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支出中医疗机构项目经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95万元,支出决算为40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工作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95.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93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80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8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疗设备购置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27万元,本年支出0.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5.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根据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救护车为特种车辆,不属于公务用车,形成油料费不作为“三公”经费进行账务处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7万元,增长1467.27%,主要原因是用于救护车出勤次数增加,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及招商引资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车辆,车辆实际价格为1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5年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车辆。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车辆,车辆实际价格为1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5年山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9万元,增长68.55%,主要原因是2025年招商引资工作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取暖费、抚恤金、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次数及培训经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8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用救护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89个,涉及资金440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5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县项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8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0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按设定目标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建国家卫生县项目、爱国卫生运动工作、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85分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03.12万元,执行数为440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爱国卫生、慢病、健教、聘请法律顾问、红十字会工作业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6.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使城市空间、道路框架、绿色空间不断拓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地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情况时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进一步增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各项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给创建国家卫生县奠定坚实基础。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41万元,执行数为107.89万元,完成预算的64.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业务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靠实主体责任,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提升居民感受度,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员专业结构不合理。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均为临床或护理专业,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关要求,立足行业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3.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8.79万元,执行数为46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县托育服务能力提升、优化生育政策宣传、人口形势监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日常访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教育方面还有欠缺,个别医务人员对补助政策掌握不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加大协调调度,破除当前形势难题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计生家庭权益。
4.托育机构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了项目任务,提高了托育机构办托意愿,缓解了生育群众和辖区内托育机构入托的山丹户籍常驻家庭经济压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教育方面还有欠缺,托育机构招收托育儿童人数少。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落实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转,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适应。
5.2025年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万元,执行数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明显提高,医疗废物资源化处理率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持续提升,给各乡镇及城区的环境带来了一定的改善,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延伸点刚刚开设,还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城镇化发展速度,提高转运能力,确保全县医疗废物按照规范收集处置,以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育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7.6万元,执行数为9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制度。通过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转,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适应。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方面还有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保障措施。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5年度本部门组织实施的8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三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三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三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三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四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四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账利息的补助。
四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四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四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四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四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四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四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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