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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发展联盟教师对口支教交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6/2022-0026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学校;联盟;交流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人事股
生成日期 2022-10-01 10:59:00 是否有效

各乡(镇)学区,县直中小学(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对口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山教字〔2019123号)规定,经联盟学校(园)推荐,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张小玲等10名教师对口支教交流。

南关学校初中教师张小玲交流到山丹县马场总场中学支教;

山丹东街小学教师肖鹏交流到东乐西屯小学支教,王龙珍交流到东乐中心小学支教,东乐中心小学教师姚晶交流到东街小学任教;

三立小学教师屈琛交流到李桥中心小学支教,李桥中心小学教师田岳交流到三立小学任教;

山丹县幼儿园教师周秀琴交流到陈户镇中心幼儿园支教;

山丹县清泉幼儿园教师李怡蓉交流到东乐中心幼儿园支教,东乐中心幼儿园教师姜晓凤交流到山丹县清泉幼儿园任教;

山丹县清北幼儿园教师彭玲玲交流到陈户中心幼儿园支教。

支教交流期间,严格执行《山丹县中小学教师周课时标准(试行)》规定的周课时数标准,其他工作不得代替课时数计算。原学校(园)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召回。支教交流结束后,各乡校严格按照《山丹县联盟学校和教师交流轮岗考核办法》(山教字2020120号)对支教交流教师进行考核,有关资料报人事股备案。

以上支教交流教师由派出学校负责通知,于108日以前报到,时间为一年。自2022108日至2023715日结束。


                                                     山丹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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