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公安局职能职责
索引号 | 6207250008/2021-000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1-02 16:1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公安局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具体贯彻意见,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和犯罪情况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
(三)开展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四)承办治安管理工作。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道路交通。
(六)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侦办金融、财税系统的经济犯罪案件。
(七)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工作。
(八)做好相关安全警卫工作。
(九)做好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计算机网络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三)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开展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
(十四)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工作。
(十五)做好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
(二)将消防管理等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29个,其中,机关综合部门2个,执法警务机构15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机构10个。实有民警职工372人,其中,在编民警170人,事业干部57人,工勤人员43人,警务辅助人员91人,乡镇选派人员11人;现有副县级干部1人,正、副科级干部46人;局领导班子5人,局党委班子成员9人。
办公地址:山丹县清泉镇清泉路68号5楼50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5919010
负责人:李辉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