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 6207250012/2021-0007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文体广旅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3 15:15:18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6号)和《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山丹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一、职能职责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体广旅局)是山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山丹县文物局牌子。
县文体广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文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和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发展,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文物的行业管理,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文艺展演、体育比赛和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多元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及业余训练工作。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和传输的日常监管,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负责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县全域旅游和文化旅游体育医养融合发展。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负责文化遗产保护、整理、申报工作;承担全县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县境内文物保护修缮项目。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行业监管。推动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区、文化体育旅游设施、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文博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全县农村文化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及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文体广旅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山丹县文化旅游体育医养融合发展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
(二)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承担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拟订本行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产业资源评估、分析、项目谋划储备、实施监管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产业发展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实施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智慧旅游”和旅游厕所建设。承担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信号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负责全县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本行业的行政审批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
(三)文化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组织全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县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拟定、策划全县重大文艺展演、体育比赛和文化旅游节会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规划并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的研发、创作、生产和销售。推进落实全县体育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安全和行业监管股。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本行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教育、游客投诉处理、行业教育培训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县假日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负责节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和旅游统计月报、年报工作。
(五)文物股。拟订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文物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全县文博事业管理;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和交流、展览、研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和走私等案件;指导全县文博队伍建设。
(六)执法中队。承担全县文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县文体广旅局的名义实施执法,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文体广旅局行政编制8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四、其他事项
县文体广旅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原培黎学校院内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6-2728318
负责人: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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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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