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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17/2023-0001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6-08-21 16:49:00
有效性: 是
| 索引号 | 6207250017/2023-0001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6-08-21 16:49:00 | 是否有效 | 是 |
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局办公室
组成单位:局办公室、局妇委会、局团总支、局工会
1.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对干部职工进行考勤、考核和民主评议;
5.负责纪检工作,按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6.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统战双拥工作;
7.负责退休党员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8.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督办局机关政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密码、印章管理工作;
10.负责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11.组织起草审核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
12.会同有关股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制度;
13.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14.归口管理表彰奖励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
15.承办水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6.负责统一战线、信访、社会综治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17.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8.承担政务新媒体、水务头条号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19.承担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各类会议的会场保障工作;
20.负责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舆情分析;
21.承担水利新闻宣传、信息审核发布和报送工作;
22.承担水务局首席服务官工作;
23.负责水利年鉴、史志、大事记的组稿、编辑工作;
24.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组织重要公务接待工作;
25.受山丹县水务局委托,依法对全县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26.承办发展改革(水利改革、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县域工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27.承担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体检)、环境卫生整治方面工作;
28.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答复)、数字政府、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张光宇 联系电话:0936-2731170
二、财审股
1.负责拟订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
3.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并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工作,筹措机关运行各类资金;
5.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参与水利工程供水等水利价格管理有关工作;
6.牵头负责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县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
7.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8.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财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9.负责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和局领导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
10.负责劳动工资(包括水务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障金缴纳);
11.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12.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武龙国 联系电话:0936-2731171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心
1.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2.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指导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3.负责全县节水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各行业节水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重点用水单位的监控工作;
4.组织编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前期节水评价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7.对接负责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高希鹏 联系电话:0936-2731157
四、抗旱防汛服务队
1.组织编制流域防洪规划和全县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洪水防御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监管全县水库运行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干旱防治规划,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并组织实施;
3.承担小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的审查批准;
4.负责全县水情旱情信息报送、预警工作,组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5.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6.组织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
7.负责组织水库(水闸)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等工作,参与水库蓄水验收工作;
8.统计水旱灾害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毁修复经费建议;
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张宏明 联系电话:0936-2731178
五、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1.承担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的宣传和督促落实、技术培训等有关工作;
2.承担水土保持有关规划、计划、绩效评价、方案技术审查和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水土保持工程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的考核、验收、督导检查、稽察、监测评估等具体工作;
4.承担省市级水土保持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和县级水土保持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5.配合开展《甘肃省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工作;
6.承担生产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和回复工作;
7.承担省市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支撑工作;
8.承担县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审批、监管的技术支撑工作;
9.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调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结论复核和报备的技术支撑工作;
10.配合开展水土保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1.承担国家和省市级投资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2.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13.承担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4.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核定催缴有关工作;
1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杨政泽 联系电话:0936-2731130
六、水资源保护服务中心、水资源管理股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2.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工作;
3.负责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制度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考核的具体组织和迎检配合工作;
4.负责水资源管理指标下达,开展水资源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涉水执法检查;
5.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制定方案并监督实施;
6.负责取水许可管理,开展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申报资料的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水资源论证书(表)及现场核验;
7.承办涉及石羊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数据审查及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管理;
9.负责人工水面方面工作;
10.负责水闸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1.负责生态环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零碳城市创建等工作;
12.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曹明 联系电话:0936-2731179
七、水利建设服务站
1.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组织制订水利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县级水利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指导灌区水利工程工作;
3.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资质、准入,负责施工、监理、造价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5.监督新建水库、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
7.负责灌区(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9.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10.负责各类评审专家申报、管理工作;
11.承办农民工工资欠薪整治等工作;
12.承办工信工业(规上企业培育)等工作;
13.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陈祝新 联系电话:0936-2731170
八、水利勘测设计队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专项规划;
2.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拟定全县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3.负责水利工作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4.负责放管服改革中涉水利建设项目(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上报,审核审批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等工作,组织指导省市县水利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
5.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6.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项目计划,组织指导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
7.负责水利统计、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
8.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水利前期项目库;
9.负责涉水文物保护等工作;
10.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936-2731132
九、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组成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水质检测中心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农村人饮工程发展规划编报任务;
2.负责监督做好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申报与合规性审查,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
4.负责人饮供水投诉处理、技术支撑、服务和农村水管员培训等工作;
5.监管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日常管护、水费收缴、规范运行;
6.承办水务局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
7.承担农村人饮水质检测工作,负责水质检测车的驾驶管理工作;
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徐小龙 联系电话:0936-2731117
十、河湖长制事务中心、河湖建设股
1.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并协调落实河湖治理保护工作;
2.负责督导检查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3.承担河长制、湖长制信息资料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
4.承办县河长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5.指导全县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推进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6.指导全县河湖开发、治理和保护以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管理有关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采砂日常运行监督检查;
9.负责放管服改革中涉及河道采砂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10.监督水电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生态基流下泄;
11.负责水利风景区管理工作;
12.承担植树造林方面工作;
13.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0936-2731207
十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监督管理股
1.宣传贯彻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配合做好辖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与安全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
4.受县水务局的委托、授权,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岗双责”制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5.负责县域内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
6.承担依法行政、普法宣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策法规、法律顾问等工作;
7.承担水事纠纷调处、水事案件查处工作;
8.负责优化营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龙首路94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崔多家 联系电话:0936-273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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