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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决算公开

索引号 6207250057/2024-000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8-20 17:25:00 是否有效

2023年度

山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五委两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五委两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山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五委两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司法民侨内务工作委员会、财经农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7.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7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和工资都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17.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8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8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7.84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4.7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和工资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和工资都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61万元,占73.92%;卫生健康支出39.01万元,占5.43%;住房保障支出32.21万元,占4.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8.20万元,支出决算为71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4.53万元,支出决算为53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26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1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4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退休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7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2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人代会是在20241中旬召开,人代会会议各项支出未结账,所以经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151.5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公务接待较多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4.7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151.57%,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公务接待较多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6万元。主要是全国人大代表、省市人大对口接待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9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14批次,297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2万元,下降15.41%,2022年人代会在年底召开,人代会各项支出费用都在2023年结账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805.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代会在年底召开,人代会各项支出费用都在2023年结账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万元,增长91.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没有组织外出培训,2023年4月份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扬州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扎实开展人大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强化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培训,努力培养优秀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认真开展监督调研视察工作,办公用品及采购按季度完成,加强人大软、硬件设施建设。本年预算数决算数一致,资金执行率达到了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春节慰问、代表培训、追加2023年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资金等3个绩效自评结果。(自评表见附件)

1、“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慰问县十九届人大代表40名;慰问活动务实到位,杜绝代领代发,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折不扣的送到慰问对象手中;20231月20日前完成;以每人500元的标准,总计发放20000元。二是春节慰问经费使用效果良好,体现县委县政府人大代表的关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慰问对象满意度95%。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县财政局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2、“代表培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培训县十九届人大代表76名;培训完成率100%;培训时长5天;印刷代表培训资料费用1.47万元,购置代表培训文件袋、笔记本、笔0.19万元,代表培训住宿费2.8996万元,代表培训餐饮费3.4308万元,代表培训误工补助1.16万元,租车费0.56万元。二是代表培训有利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人大代表满意度100%。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县财政局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2、“追加2023年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安装预算联网监督系统1套;购买专用电脑1台;专网网络畅通,业务系统运转良好,业务数据安全;系统运转时间20235-2024年4月;所需财政资金10万元。二是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预算公开透明度达到98%。三是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三是,建议县财政局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内部协调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注意客观真实全面,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强调责任约束,从运行成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衡量实施效果,准确地反映项目的实际绩效,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为优。(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金(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的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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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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