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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财政局关于县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03/2024-0016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12-19 16:48:17 是否有效


为切实提升我县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山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反馈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23年山丹县可用财力169774万元,较2022年可用财力为199684万元减少29910万元,2023年山丹县可用财力较上年下降14.98%。

整改情况:2022年下达我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44938万元,属于一次性收入,抬高了我县一般公共预算为切实做好我县资金争取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项公用财力,致使2023年可用财力较2022年下降。2023年以后,目资金争取的若干措施》,同时县财政编制了《山丹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资金争引操作参考指南》,紧紧围绕资金争取空间较大的农林水利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与传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提供了项目政策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激发了各部门单位争资引项的工作积极性,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下一步县财政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主动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摸清上级投资方向,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和重点项目,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投向第一手信息,抓住项目资金申报时机,确保有依据的不旁落、能沾边的不少得。

2.2023年山丹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47.42% ,2022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48.49%,2023年较2022年有所下降。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上旬,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756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76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8803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为50%,较2023年提高2.53个百分点。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与税收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加大税收分析及税源监控。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强化税收征管,持续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3.山丹县一般公共预算超收2331万元,安排用于项目支出,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整改情况:针对“超收收入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收入的安排使用要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建立规范的制度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收入,除用于冲减赤字外,用于设置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加强财政收入预测的准确性,确保编制的收入预算与实际情况相衔接,尽量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超收现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能够满足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的,加大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的力度。

4.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2〕50号),2022年12月16日下达山丹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98.1万元,根据《2023年春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补助资金下达通知》(山教保障办〔2023〕1号),山丹县于2023年2月28日将专项资金下达,类似问题在春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等补助资金中也存在。

整改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2〕50号),下达山丹县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843.38万元,省财政厅文件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经核实,其中:299.38万元系统下达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我局分解下达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2544万元系统下达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我局分解下达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由于该资金为提前下达资金,文件下发在前,系统指标下达在后,导致此类问题发生,实际我局均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县教育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及早发挥效益。

5.2023年第一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大马营镇中河村文旅振兴村样本村建设项目)资金于2023年7月13日下达,当年下达的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均未支出。同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支出的还有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山丹县燃气输配系统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山丹县2023年城北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

整改情况:2023年度因该项目规划变更、施工延期及中河村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导致资金被迫滞留,未能按时支出。2024年1月4日大马营镇中河村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建设项目竣工,1月10日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1月31日将资金全部支付完毕。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已调剂清泉镇中心卫生院,于12月底形成支付。2023年第一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三包)建设草原围栏110公里,由于东乐段施工难度较大,于2024年11月初完成项目建设,11月11日完成项目法人验收,11月26日完成项目县级验收,于12月2日经会议讨论通过对该项目进行资金支付。山丹县燃气输配系统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于2024年1月份开工,但由于我县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入户难度较大,致使工程进度缓慢,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相关的资金支付,至目前,外出务工人员陆续返丹,县市政中心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安装进度,现已安装完成2.2万户,待3万户全部安装完成并验收后进行工程结算,及时将剩余资金全部支付完毕。山丹县2023年城北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前期拆迁难度较大导致土地出让手续滞后,无法办理开工手续,故该项目在2023年度内无法顺利启动建设工作且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相关的资金支付。目前,该项目已修建住宅6栋240套,4、5、6号楼已交付使用,1、2、3号楼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已完工,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全部完工,剩余主体收尾工作计划年后即可完成。因后续征收拆迁难度较大,将位于民生街北侧,山丹县全民健身中心东侧,丹马小区西侧地块调整为山丹县2023年城北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地块)建设用地,目前,正在进行图审答复二审意见,现场塔吊已架设完成,拟计划2025年3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前期已拨付资金1760万元,剩余680万元未拨付,已申请项目资金结转至2025年继续用于该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局归口股室监督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相应的项目调整和优化,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山丹县集中供热4*84KW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于2024年10月完成,已支付990万元,剩余资金450万元,于12月中下旬完成支付。

6.山丹县2023年科技支出预算安排规模为756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168320万元,占比为0.45%,低于0.76%的目标值。

整改情况:山丹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09万元,科技支出3601万元,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8%,完成了“到2023年,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0.76%”的阶段性任务目标要求。2024年截止11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706万元,科技支出3458万元,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已提前完成了“到2024年,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0.88%”的任务目标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机制,坚持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双轮驱动”,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把更多资源用在“刀刃”上,力争财政科技投入达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科技年初预算安排及变动预算安排,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的跟踪监督,督促单位规范高效加快支出,做到应支尽支、应计尽计、应统尽统。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制定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努力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7.2023年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规模为341万元,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规模为76万元,经测算2023年较上年增长348.68%。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2月上旬,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规模154万元,较上年减少187万元,下降54.84%。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压减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精打细算过好“紧日子”。

(二)财政运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23年计划债务还本付息规模37828.4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总额4644.21万元,专项债券总额33184.2万元,根据预算草案,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预算400万元,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预算2644万元;专项债付息支出6399万元,合计9443万元,当年债务还本付息未足额列入预算。

整改情况:一般债券总额4644.44万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再融资1600万元,自有财力400万元);付息2644.44万元。专项债券总额33185.86万元 ,其中:本金26000万元(再融资17160万元,自有财力8840万元),付息6543万元,市局调整我县G227甘州城区至山丹东乐公路债务16800万元,债务系统显示2023年应付息641.79万元、托管费1.68万元、手续费0.84万元,这部分费用由市局划扣。当年债务还本付息已足额列入预算。今后,加强地方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每年按法定程序提请县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严格在批准限额内合理适度举债,将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收支、还本付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和约束力。

2.2022年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2074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99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5万元,根据《2023年山丹县财政预算总表》及预算草案,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均未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

整改情况:由于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下达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当年指标执行未结束,无法确定2022结转结余资金指标,故未将这部分资金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但是2023年11月调整预算时将2022年结转结余资金列入《2023年山丹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今后,将科学编制预算,持续强化预算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

3.2023年山丹县未针对项目制定支出标准体系,仅在预算编制时要求各预算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按照特定目标任务分类明确编制标准。

整改情况:2024年我局针对项目支出标准制定了《山丹县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山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修订版)》《山丹县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预算标准(试行)》《山丹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等支出标准体系。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进度,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的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绩效手段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结果应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运行管理水平。

4.2023年山丹县针对undefined运行维护、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医改项目等领域制定指标体系,经核查上述指标体系未严格按照项目支出指标体系框架设计,在具体执行上具有不可操作性和评价标准的统一性,例如:信息化网络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按照业务指标(34分)、财务指标(26分)、绩效指标(40分)三项进行编制,且在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对所建立的指标体系未有效应用。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各股室负责同志开展了业务学习,会上对省、市、县相关文件进行了原文传达学习,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绩效目标编制及自评工作负责,明确绩效目标要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与工作实际结合进行细化量化,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移交至财务人员汇总,并明确财务人员加强与财政部门学习、沟通,对科室设置目标按审核部门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优化完善,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精炼、指标结构齐全、设定值可完成。

5.2023年山丹县月度库款保障系数仅6月份为0.25,其余月份均≥ 0.3。

整改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库款保障水平指标要保持在0.3-0.8的合理区间”的要求,截至2024年12月,我县库款保障系数均≥0.3。下一步,我县将着力抓好库款统筹调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持续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2023年度惠企利民报表应填报27项,实际填报26项,填报率96.30%。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2023年度惠企利民报表已填报27项,填报率100%。

7.2023年山丹县未制定针对直达资金方面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甘财办〔2020〕20号)要求,成立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内部职责分工的通知》《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精准落地见效。

8.2023年年末山丹县暂付款余额157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242508万元,年末暂付款余额占比为6.51%。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07361万元,暂付款余额为14184万元【存量资金化解暂付款项1500万元】,年末暂付款余额占比为4.61%,暂付款规模已控制在5%以内的合理区间。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暂付款全面化解存量、严禁新增的要求,建立暂付款工作台账,完善分类化解措施,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借款回收力度等措施全面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

9.2023年年初暂付款余额16668万元,当年消化余额876万元,暂付款未完全消化。

整改情况:根据《甘肃省财政厅暂付款防控化解整改实施方案》中“科学制定分年度清理目标,在确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上重点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有力有序消化暂付款存量,力争到2028年度,各级财政暂付款防控化解取得实质性进展,并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的要求,我县按照暂付款“消旧控新、动态清零”的目标,制定《山丹县财政暂付款防控化解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文件向省财政厅专题汇报化解计划,按先后顺序每年依次消化暂付款项。截至目前,我县已化解暂付款项1608万元,并将暂付款规模牢牢控制在5%以内。

10.2021年新增暂付款0万元,2020年新增暂付款5856万元,2021年新增暂付款10051万元,共计15907万元,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6.56%。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07361万元,暂付款余额为14184万元【存量资金化解暂付款项1500万元】,年末暂付款余额占比为4.61%,暂付款规模已控制在5%以内的合理区间。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暂付款全面化解存量、严禁新增的要求,建立暂付款工作台账,完善分类化解措施,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借款回收力度等措施全面清理消化存量暂付款。

11.基本民生和工资专户部分资金用于支付电费、三角库房配电维修支出。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基本民生和工资专户要求,对“三保”资金单独核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坚决杜绝挪用和挤占,有力约束财政支出行为,准确归集、拨付和核算县级财政“三保”资金,切实兜牢兜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三保”底线。

12.卫健局实施的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项目未将专项资金通过个人代收业务过渡账户拨付至医护人员,而是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拨付至各医疗机构,累计支出金额213.3万元。此类问题在卫健局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及人社局实施的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中均存在。

整改情况:人社局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资金,于2023年将资金拨至项目实施相关使用单位,2024年起,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直接将资金指标经财政分配至各使用单位,各单位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出;卫健局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经费项目、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023年将资金拨至项目实施单位使用,2024年起已直接将资金指标调剂至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库支付规定,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出。

13.住建局污水处理厂运营补贴600万元,存在部分资金无预算支出的情况,运营补贴预算资金用于支付2022年在线设施运维费用33.6万元。

整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管理,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规范了预算管理工作流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2023年—2025年已将山丹县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维护资金全部列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支付资金,做到了无预算不支出。

14.2023年人社局公开招考工作列支运动会展板1000元。

整改情况:该资金于2024年12月3日已退回原支出事项,于2024年12月4日用公用经费重新支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及培训力度,规范资金支出,确保单位资金专款专用。

15.山丹县财政局未严格执行《山丹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部分内控管理工作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例如:未严格落实内控考核要求针对各股室开展评价;在印发下年度预算编制通知时,未同步安排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未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未按照要求及时研究未来三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并进行收支预测等。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内控制度和专项风险内控办法规定,于2024年1月组织股室开展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并形成风险内部控制考评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报告。2023年12月25日印发了《山丹县财政局2023年—2025年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下一步我局将内控理念贯穿于日常监管各项工作,紧盯核心业务和关键环节,主动创新、谋实务细,精准防控业务风险,制定《预算编制管理操作指南》《绩效评价工作操作指南》,严肃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严格规范工作机制,牢牢确保核心业务规范有序、精准高效。

16.山丹县对张掖市财政局反馈的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问题、财政暂付款问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年末已整改2个,未整改1个,未整改问题主要为暂付款消化进度较慢,年末暂付款存量规模较大。

整改情况:针对暂付款消化进度较慢,年末暂付款存量规模较大未整改问题,我局按照暂付款“消旧控新”总体目标,落实暂付款“一把手”责任制,持续加大财政暂付款项化解力度。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2024年财政暂付款化解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统筹财力,将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收回的存量资金等优先用于化解暂付款项,确保各类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17.根据《山丹县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明确单位名称、行政区域编码、品目ID、品目名称、品名、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但仅3项采购事项明确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定点采购,其余事项均未明确采购方式。

整改情况:经与省厅工程师联系,确认因2023年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全面升级,删除了预算信息录入时的采购方式一栏,山丹县总工会提交的预算信息均为2022年12月录入,所以有采购方式一栏,自2023年起所有预算信息不再填报这一栏。下一步,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将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18.评价组通过核查山丹县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预算执行信息、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报告等重点事项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仅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管理系统尚未应用。

整改情况:2023年开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后,按照省市要求预算执行信息、部门决算报表、财政供养人员及乡镇总决算重点事项均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均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再未要求在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管理系统填报任何数据。

(三)财政运行成效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结果的通报》(甘农领发〔2024〕1号),2023年山丹县综合评价等级为“达标”。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5155”乡村建设行动,整合资金,实施道路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改造、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35个,全力推进1个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和4个示范村、2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3个“和美乡村”建设,加速推进霍城、李桥2个中心集镇改造提升,分类打造以产业聚集型、城乡融合型、通道经济型、农旅融合型等为主的6个示范节点村,积极争创省级“和美乡村”2个、市级“和美乡村”2个。

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56微克/立方米有所上升。

整改情况:印发《山丹县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实方案》,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部署、推进和现场交办等多次专题会议,狠抓“减煤、控烟、降尘”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至11月底,我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

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田发〔2021〕1号),2023年下达山丹县高标准农田新建任务4.5万亩,实际完成4.21万亩,完成率93.56%。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期1年—2年的要求,积极督促相关参建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加快施工进度,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新建完成高标准农田4.5万亩,完成率100%。下一步,我局持续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

4.根据山丹县2022年—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山丹县肉羊饲养量197.3万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8.65%。

整改情况:2023年计划山丹县肉羊饲养量197.3万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2023年已完成山丹县肉羊饲养量197.3万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资源禀赋,加大政策扶持,健全产业体系,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将持之以恒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以标准化养殖、良种化繁育、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为重点,加大全产业链建设力度,全力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5.2023年计划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实际完成3个,完成率75%。

整改情况: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力度,2023年计划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实际完成“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4个(认证绿色食品4个),完成率100%。今后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博览会等各类展销会,大力推广农产品,通过展会平台展示为我县绿色产业发展成果,促进产销对接,提高经济效益。

6.2023年山丹县农业增加值增长5.08%,未实现年度增长6.5%的目标。

整改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我县实现农业增加值18.04亿元,增速7.6%,增速全市排名第一。下一步,我们将以养殖业牵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骆驼、肉羊养殖基地建设,利用秋季饲草资源丰富的优势,指导群众加快补栏,同时,制定《山丹县稳定牛羊产业发展补助方案》《山丹县2024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优良种畜引进补助实施方案》,对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养殖户引进的能繁母牛和母羊进行补助,增强广大养殖户发展畜禽养殖的信心,力争全年各类畜禽饲养量、出栏量分别达到313.67万头(只、匹)、161.1万头(只、匹)【其中猪、牛、羊、家禽和其他存栏量分别达到3.07万口、3.74万头、110万只、32.16万只、4.5万头只,出栏量分别达到5.87万口、1.28万头、101.95万只、51.1万只和0.9万头只】,同比增长6.42%和6.55%,存出栏比例达到1:1.05。同时,积极抓好清泉镇、位奇镇和陈户镇千亩芦笋设施基地建设,指导做好芦笋育苗和周边1000多座温室大棚红提葡萄、草莓、蔬菜等特色果蔬冬季生产管理,预计产量可达2500吨以上。同时,围绕马铃薯、肉羊、高原夏菜等优势特色产业,全力支持天泽农牧、芋兴粉业、神禾农业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升级改造现有生产线,并加大招引预制菜企业力度,加快推进肉羊屠宰精深加工、驼奶深加工、蔬菜产品加工、燕麦草繁育及精深加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等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开发羊肉分割、羊肉和蔬菜预制菜、马铃薯全粉等市场终端产品,补齐产业链精深加工短板,不断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带动产业全链条规模化发展,改变农业小而散、多而杂的现状。

7.2023年山丹县新建保障性住房531套,完成年度目标值的 87.77%。

整改情况:2023年投资5411万元实施保租房项目6个(531套),其中,培黎中学新建50套,清华园A区改建56套,铁骑水泥厂改建72套,县嘉瑞恒业房产公司改建230套,鸿诚美源公司新建(改建)43套,李桥乡新建80套,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县住保中心已于2023年拨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600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8.2023年山丹县更新排水管网15.5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4.58%。

整改情况:2023年县市政中心谋划并申报了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雨水)项目(一期)工程、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雨水)项目二期工程等项目,计划完成管网更新长度可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求,但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2024年1月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312万元),2023年度仅完成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雨水)项目(一期)工程西大街、王什街路段;以及滨河路排水管网和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污水管网,共计15.5公里,致使管网更新长度未达标。本年度县市政中心合理安排任务目标,加快推进续建项目建设,目前山丹县城区排水排涝(雨水)项目(一期)工程剩余双拥路、安宁路路段已完工,正在进行竣工验收。下一步,县市政中心将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9.2023年山丹县县域经济发展评价综合排名位于全省第55位次,较上年第54位次有所后退。

整改情况:一是把考评奖惩作为强县域的指挥棒。针对县域经济考核评价28项指标,制定“一指标一方案”。严格落实经济运行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周通报、月调度、季考评措施,每年安排前期经费和奖励资金1000万元,设立“骏马奖”和“蜗牛奖”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把招商引资作为强县域的关键招。实行全民招商,研究制定全员招商和争引资金两项措施,分梯队压实乡镇部门招引项目、争取资金责任,组建8个产业链招商专班,在北京、上海、深圳、厦门等地组建4个驻点招商小分队,精准开展招商引资。三是把重大项目指挥长负责制作为强县域的硬保障。全面推行重大项目指挥长负责制和“三调”(项目调研、进度调度、问题调查)工作机制,抓实领导包抓、要素保障、督查考评等举措,成立项目专人专班,全流程、全方位服务保障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在2024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中,力争工业主导型排名进入前8位、生态功能型进入前3位,综合评价进入前50位、争获“进步县”。

10.2023年山丹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6%,实现年初目标值的94.28%。

整改情况:2024年我单位紧紧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促增收”的目标,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扶持政策,持续关注就业困难群体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整体水平。二是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供给,认真落实助企扶企一揽子增量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三是坚持民生为本,深入实施“扩面提标”行动,扩大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保覆盖面;继续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巩固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成果。四是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全面靠实领导干部包抓责任,提高样本户记账规范化和精准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就业、社保、养老等问题,保障居民稳步增收。五是畅通工作联系渠道,与相关单位定期对接,准确全面统计全县各项增收因素。

11.2023年山丹县未被认定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

整改情况:2020年7月份,经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的评审同意山丹县开展省级创新型县试点建设工作(甘科区〔2020〕3号)。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科技支撑产业发展”建设主题,按照《山丹县省级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环境优化、项目申报、企业创新、开放合作、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氛围营造为抓手,凝聚发展动能,助推经济社会活力迸发,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创新型县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向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倾斜。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创新投入格局。加强对创新投入资金的监管与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深入推进创新主体培育。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和分类指导,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建立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给予针对性的支持和扶持,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三是完善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类创新平台的统筹规划与管理,推动创新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投入力度,完善平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提升平台的创新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创新平台绩效考核机制,对运行效果好、创新成效显著的平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平台进行整改或淘汰。四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打造一批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人才公寓等,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五是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12.山丹县青阳煤业180万吨原煤矿井2023年未开工建设,2024年1月通过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2024年6月28日正式启动建设。根据《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金湾煤矿60万吨扩能技改及洗煤厂项目计划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2023年11月,后变更为金海湾煤矿30万吨/年矿井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6月—2025年12月,经核查该项目暂未开工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成,专家正在复核,预计8月中旬办理完成并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青阳煤矿开发项目已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煤与瓦斯突出评价报告》《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估报告》等10余项专项报告已编制完成,《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和探矿权范围的采矿证正在办理当中,矿区引水、临时用电、井筒检查钻、补充勘探、工业场地地勘工程施工已完成,计划2025年4月开工建设。金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竞得羊虎沟北资源探矿权,计划投资5.2亿元实施30万吨/年矿井开发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30万吨/年矿井提升运输、通风等生产系统,配套建设30万吨/年选煤厂、矸石周转场、单身职工宿舍等设施,目前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结,正在进行井筒开挖、周边场地平整。

13.2023年花草滩180万吨原煤矿井产能166.3万吨,东水泉90万吨原煤矿井产能33万吨,新唐矿业30万吨原煤矿井改造项目2023年未建成使用,至2024年3月进入联合试运转,以上均未实现达产达效或建成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我县现有煤炭企业四家,其中宏能煤业、东水泉煤矿、金湾煤矿正常生产,新唐矿业正在联合试运转阶段。煤炭企业最大产能系该企业生产设备的最大化理想产能,实际生产中受产品价格、市场需求、上下游供求、井下地质条件等情况影响,导致全年产量距离最大产能存在差距。下一步,县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4户煤炭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产达产。

14.2023年山丹县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户,实现年度目标值;工业总产值达到19.7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56.4%。

整改情况:2023年新升规工业企业6户,已完成年度目标;2023年山丹城北工业园区新增规上企业5户,规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26户,完成工业总产值40.05亿元。

(四)财政可持续性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23年山丹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309万元,财政自给率16.74%,较2022年财政自给率14.63%增长2.11%。

整改情况:2024年1月—11月,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998万元,同比减收8306万元,降幅18.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59706万元,同比增支14817万元,增幅6.05%。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纳税征缴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和“以票控税”的作用,依法征缴税收收入,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同时,依托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财政部门将不断增加县级收入,逐步提高我县财政“造血能力”,稳步提升财政自给率。

2.根据山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提供数据,2023年山丹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5604名,实有人员7677人,实有人员为人员编制数的137%,行政编供养人员、事业编供养人、“三支一扶”人员等。

整改情况:2023年山丹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为5604名,预算一体化系统在职人员总数5385人,不存在超编情况。山丹县2023年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共提实有人数7677人,包括行政、参公在编人员1084人,事业在编人员424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2288人,非在编人员60人。因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非在编人员不存在编制问题,全县当年实有人员为5325人,实有人员为人员编制数的95.02%。今后,将仔细核对人员信息,做到口径统一。

3.2023年山丹县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23万元,2023年到期专项债本金26000万元、到期利息7184.20万元,无再融资债券本金偿还部分,经计算专项债项目收入占到期本息的比例为1.88%。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紧盯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运营和资产财务管理情况,通过跟踪监测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运营成本、项目净收益、项目资产及项目专项收入缴库等情况,核查债券项目收入是否达到预计收益,对应专项收入是否及时缴入国库。二是多渠道催办各债券使用单位,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债务本息偿还主体责任。三是项目单位未按既定方案落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财政部门通过扣减相关预算资金等措施偿债,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五)其他问题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山丹县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设施农业示范区装拣中心冷库建设项目(300万元):根据山丹县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了解,该项目计划在清泉镇清泉村修建库容4000立方米果蔬冷库1栋,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自主经营或租赁经营,该项目由山丹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①经评价核查项目资料及实地调研发现,该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10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实际将资产于2024年7月1日移交清泉村村委会;②实地发现该冷库建成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使用(因冷库的租金太高,一年18万元),效益未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县农投公司在项目完成后,积极undefined清泉村委会对接进行移交,多次协商最终与2024年7月1日完成了该项目移交。积极对接山丹县县域种植企业及种植大户,介绍至清泉村委会,与清泉村委会协商租赁。通过电商平台发布租赁信息进行租赁,现已介绍3家进行协商租赁中,争取发挥项目效益。

2.2023年马铃薯产业集群项目(1200万元):该项目2023年下达资金1200万元,分配天润山丹县丹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800万元,经评价核查资料及与项目负责人访谈了解,由于天润山丹县丹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丹县马铃薯精深加工项目)招商融资未达到预期目标,导致2023年项目未开工,项目资金未形成支出,项目效益未有效发挥,24年将实施主体变更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公司,截止绩效评价调研日,正在上生产设备,未完工。

整改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已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快进度,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装设备并进行调试,尽快投入生产。预计12月中下旬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将尽快完成后续资金拨付手续办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3.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①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山丹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4.5万亩,经核查资料发现,当年未完成目标任务,仅完成面积4.21万亩。②2023年山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标段施工,经核查发现,undefined绩效评价调研日均未对完成的项目内容进行验收。

整改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督促相关参建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加快施工进度,至目前,已新建完成高标准农田4.5万亩,完成率100%。按照《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相关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督促相关单位加快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法人自验2.54万亩。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有力举措,加快剩余项目法人验收、竣工结算、财政结算审核等工作进度,力争2025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4.李桥乡高庙村乡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300万元):根据《中共山丹县委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情况:对李桥乡高庙村乡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料进行检查梳理,对填写时间错误的资料已认真梳理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程序实施,及时规范整理项目资料,并定期进行自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山丹县人民医院实施的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形式付款,合同中约定的10%的项目尾款需在设备验收后一年支付,但经核查发现,县人民医院未按照约定,一次性将合同借款支付,例如:采购的2台呼吸机,合同价款为45万元,付款方式为:交货验收后,支付货款的70%,半年后支付货款总额的20%,一年后支付货款总金额的10%,县人民医院验收后一次性支付货款45万元。

整改情况:依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卫医政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合并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要求,加快补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症救治床位建设的短板弱项,全力提升县级医院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县人民医院立即进行新冠病毒感染合并重症监护病房改造、相关设备采购和人员培训,为加快项目建设,尽力满足重症患者救治需求。且重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所以造成未按合同约定的形式付款,一次性100%支付合同价,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采购款。

二、整改成效

(一)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完善。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尤其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至目前共制定了《山丹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山丹县县级部门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山丹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23项绩效管理办法及规程。同时制定了《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费支出预算标准(试行)》《山丹县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预算标准(试行)》《山丹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预算标准(试行)》等8项分行业分领域项目支出标准体系。

(二)预算编制更加科学。通过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和监管,我县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得到了显著提升。预算编制过程中,更加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确保了预算资金的有效配置。

(三)资金执行效率提高。通过优化资金执行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和调度,我县资金执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同时,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资金进行“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针对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我县对绩效评价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原则和方法,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还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等。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落实好“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理念,并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确保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切实提升财政运行管理水平。注重立规明矩,坚持问题导向,把健全内控体系作为内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主动对标对表《山丹县内控管理制度》中的内控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进一步明确业务程序和具体要求,提高审核工作质效。此外,进一步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进度,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的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绩效手段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结果应用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运行管理水平。

(三)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扎实做好运行监控。各部门(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资金执行情况表,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进行纠偏整改。

(四)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提升评价质量。根据年度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及经济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质效。

(五)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扩大结果应用范围。在评价结束后,财政部门要将评价结果及发现问题反馈至被评价单位,督促被评价单位及时整改,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办法,改进管理措施,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同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督办与奖惩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相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低效要削减,无效要问责,真正发挥绩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六)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按照绩效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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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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