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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索引号 6207250008/2024-0017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11-19 09:07:47 是否有效

尊敬的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货运、快递、同城配送(跑腿)工作者:

您好!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等物流货运、快递、跑腿运送现金、黄金,邮寄黄金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诈骗案件。

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等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他们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或ATM取款、购买黄金,通过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邮寄、跑腿等方式运送或寄递至指定地点,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款。
为避免广大从业人员间接成为“电诈分子的工具人”,公安机关特做以下提醒:
一、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三、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四、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五、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如有上述情形或其他可疑情形的,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就近的派出所报警,对参与“洗钱”等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山丹县公安局反诈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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