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公安局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索引号: 6207250008/2026-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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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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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9-23 16:22:49

有效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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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9-23 16:22:49 是否有效 是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山丹县公安局决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启用G312线(沪霍线)山丹段、S590省道和城区部分路口、路段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未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G312线(沪霍线)路段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张掖市山丹县沪霍线2623公里。

二、S590省道路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张掖市山丹县S590省道与X210县道(大马营)路口。

三、城区路口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1.张掖市山丹县永宁路山丹一中路口;

2.张掖市山丹县永安路山丹一中路口;

3.张掖市山丹县永福路与培黎西路(培黎职业学院)路口;

4.张掖市山丹县王什街与仁和南路路口违停抓拍;

5.张掖市山丹县王什街与丰收巷路口违停抓拍;

6.张掖市山丹县永安路西街小学不礼让行人抓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山丹县公安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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