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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05/2022-00014
文号: 山政办发〔2022〕3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山丹县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6-17 10:22:07
有效性: 是
| 索引号 | 6207250005/2022-00014 | 发文字号 | 山政办发〔2022〕39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商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6-17 10:22:07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丹县开展促消费
扩内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山丹县开展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山丹县开展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活力,激发居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强劲回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抗击疫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日用品和餐饮领域促消费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发放100万元电子消费券,活跃零售、餐饮消费市场,促进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指标稳步增长。
二、活动内容
(一)实施主体
促消费活动由县商务局具体负责实施,全县限上限下日用品零售、餐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参加活动的企业配套制定促消费活动方案,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
(二)活动方式
以发放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其中发放日用品消费券50万元,面额为20元的15000张、50元的4000张;发放餐饮消费券50万元,面额为50元的5000张、100元的1500张、200元的500张。
(三)活动时限
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分时段发放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10天,消费者抢到消费券后在有效期内均可使用,若超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失效后的电子消费券由发放平台收回后再次进行发放,直到消费券全部核销完毕。
(四)抢券方式
本轮促消费活动电子消费券在山丹商务微信公众号发放,以抢券方式进行。居民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山丹商务”公众号,在弹出页面下方点击“消费券”栏目,即可显示“消费券”菜单,手机注册登记后即可在电子消费券发放时段内登录抢券。每次电子消费券发放时,每人限抢各类电子消费券1张,抢完即止。消费者抢券消费后,可在下次发券时继续抢券消费。
(五)用券规则
居民获取电子消费券后,可在公示确定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流通限上限下企业消费时使用。持券消费者一次性消费满80元核减20元电子消费券,一次性消费满200元核减50元及以下电子消费券,一次性消费满400元核减100元及以下电子消费券,一次性消费满800元核减200元及以下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只能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
三、活动资金及来源
本次促消费活动共需资金100万元,由县财政配套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成效评价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促消费、扩内需的现实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确保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督查考核,规范资金使用。县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程序标准和绩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强化绩效评价,加强对配套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正确、规范,经得起市、县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验收,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活动绩效评价报告按时上报市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备案。县政府办公室适时组织人员对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并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送,持续提高广大群众活动知晓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切实增强消费信心,确保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山丹县开展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山丹县开展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赵文成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周文慧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何 跃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谦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银兰县商务局副局长
徐文泽 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全县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工作,周文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全面做好全县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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