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
索引号 | 6207250004/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山丹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08-20 11:51:16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
为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及张掖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完善县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
一、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各部门依职能承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宜,协调推动跨部门、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推动解决外商投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成员组成
县工信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系机制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办、金融办)、县发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丹税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人行山丹支行等单位为联系机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系机制成员。
联系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外经外贸股,承担联系机制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转交或督办投诉事项,跟踪投诉事项处理进展。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具体事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二)受理流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受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商务部令2020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接收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并审查投诉材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统一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投诉受理机构受理的投诉,由联系机制办公室按职责协调分办,对情况特别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提请联系机制成员会议进行协调处理。对跨区域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事项,联系机制与涉及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可组成联合调查组,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三)信息报告。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联系机制议定事项,将开展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联系机制办公室。联系机制办公室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台账,及时通报相关工作,重大事项上报县委、县政府。县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机构每两个月向市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受理机构上报投诉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联系机制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外资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相关的困难和问题。联系机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联系机制成员单位开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促进力度,推动全县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我县外商投资营商环境。
五、其他
本制度由联系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山丹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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