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
索引号 | 6207250026/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03 16:12:31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号)精神,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甘交公路发〔2021〕15号)要求,现将我县各级路长职责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总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护的工作机制。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设立总路长和县、乡、村三级路长。
总路长: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县级路长: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
乡级路长:由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路长职责
总路长: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统筹县域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对县级、乡级、村级路长公路管理工作、养护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总路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县级路长:在总路长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城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治理公路违法行为,具体拟定县级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督促乡、村两级路长履行工作职责。
乡级路长:负责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工作要求,按照相关制度和考评标准,督促指导村级路长履行责任,严格开展责任路段巡查,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总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乡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室)。
村级路长:负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规定开展责任路段巡查,做好内业资料整理收集;定期组织护路员开展上路巡查,加强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整治路域环境;加强雨季巡查,及时疏通排水、填补小型水毁和路基塌陷;冬季组织清扫危险路段路面积雪,创造安全通畅的行车条件;定期向乡级路长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级路长信息(见附表)
山丹县“路长制”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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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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