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8-8626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政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17-10-13 17:39:15 | 是否有效 | 是 |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山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履职,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今年,县政府共承办五次人代会人大代表建议47件、结转去年未办结建议5件,共计52件。现已全部书面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45件,占建议总数的86.5%
1.关于提高设施农业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号)。制定《山丹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重点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县财政新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3000万元,补助范围由单纯性设施建设扩大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和品牌创建,钢架大棚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食用菌生产性补助标准提高近1倍。今年以来,全县新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87个,新建成食用菌大棚120座(在建1100多座)、钢架大棚100座、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6个,现代设施种养面积达8500多亩。
2.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第2号)。一是加强市政建设。投资392万元,在文化街、新城区搭建临时市场2个,改建胜利街(东段)、民和巷、北环影院巷等城区道路11条7.83公里,完成大什子、东门盘旋路地段升级改造,架设、维修路灯490盏,安装道路隔离防护栏2698米,设置交通信号灯12处,交通标识线、停车区施划完成,智慧城市“天眼工程”建成启用,市政设施条件大幅提升。二是加强环境整治。投资197万元,购置垃圾收容车1辆,增设垃圾点5个、垃圾斗15个、垃圾箱410个,环卫设施进一步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新城区34.6万平方米环卫保洁作业交由万达物业承担,加大保洁力度,确保保洁效果;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门前六包”责任全面落实,城市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三是加强城管执法。制定《山丹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实行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有效清理整治了城区乱摆广告牌、乱搭遮阳网、乱贴乱画和文化街、胜利街、仓房街、龙首东路等路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违规行为,城市环境形象明显改善。
3.关于成立外流域调水专门工作机构的建议(第3号)。6月29日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外流域调水事项,拟定外流域调水领导机构名单,并编制《山丹县外流域调水调研报告》,现已上报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待研究通过后,将行文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做好外流域调水相关工作。
4.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第4号)。制定《山丹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县、乡、村环境卫生整治主体责任、整治重点和具体要求,各乡镇村相继组建保洁员队伍,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现常态化。通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千村美丽”“万村整洁”项目,共为68个村配备环卫设施,建成“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示范村15个。同时,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动手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打造了靓丽宜居的农村人居环境。
5.关于继续开展废旧农膜治理工作的建议(第5号)。制定下发《山丹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意见》《关于及时清理回收废旧农膜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万元,专项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县农业部门组织实施投资600万元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扶持山丹县永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改造升级。目前,全县已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2家、回收网点9处,年回收加工能力达到2319吨。对全县2015年度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共捡拾回收废旧农膜918.4吨,捡拾净度82.2%,落实补助65.14万元。同时,加大《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及市县意见宣传贯彻力度,举办宣传培训17场(次),开展农膜市场专项检查3次,8乡镇全部建立废旧农膜治理保证金制度,与970户种植大户签订废旧农膜回收协议,促进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减轻了“白色污染”。
6.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建议(第6号)。制定《山丹县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山丹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规划》《山丹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农村电商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目前,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平台27个,培育电商企业38家,个人开网店175家,升级改造乡镇商品配送中心8个、标准化电商便民服务体验站(点)20个,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中心10个,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560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兴起,我县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7.关于重视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建议(第7号)。制定《山丹县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扶持奖励暂行办法》,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目前,共培育乡村旅游专业村4个、专业合作社1个、农家乐88家,支持实施祁店丝路驿站印象文化旅游产业观光园、祁店户外体验区、霍城镇东湾湖水库旅游观光园、老军伟业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园、大马营镇磨湾村“乡村记忆”水磨体验馆、龙首源农牧服专业合作社等乡村旅游项目,辐射带动了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8.关于加强山丹河下游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8号)。在加强山丹河下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同时,县政府与甘肃水务山丹供水公司达成PPP合作协议,于7月14日启动山丹河城区段河道治理与景观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亿元,治理河道2.1公里。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管网开挖及部分拆迁工程,计划明年10月份建成投用。通过项目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山丹河下游的生态环境。
9.关于对焉支山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议(第10号)。县环保、旅游部门经过积极协调,焉支山旅游公司完成投资121.2万元,新建焉支山景区垃圾回收站1处、垃圾掩埋场1处、污水处理池1座,增添垃圾桶85个,设置环保标示牌60块,景区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安排人员加大景区保洁力度,不断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和水平。
10.关于解决城区部分居民小区自来水供应不正常的建议(第11号)。一是自来水公司在实行分片定时、二级加压供水的同时,维修改造长城新村、民和巷、胜利街、隍庙街等地段分支供水管网10公里,维修供水机井5眼,保证自来水供应正常。二是支持和润宜家、金龙小区、盛泰苑、世博丽景、万恒锦秀园等9个住宅小区建设二次供水加压设施,确保用水高峰正常供水。三是甘肃水务山丹供水公司投资7895万元,建设二水厂及抗旱应急联通工程,预计年底调试供水,该项目的建成投运,将从根本上解决城区用水紧张的问题。
11.关于加强城乡道路管护的建议(第12号)。制定《山丹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县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养护经费,用于全县1825公里道路管养工作。进一步明确山丹县公路管理段、县乡道路管理站管护职责,将境内县乡道路养护作业移交交投公司,确保城乡道路有人管、有人养。加强县乡道路养护作业,县交投公司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完成李总路、新马路、陈位路、位新路及10余条通村道路路面坑槽、断板和路沿的修补处置工作,完成东乐、霍城、位奇、大马营等乡镇水毁道路、桥涵维修工作,确保了境内道路通畅和群众安全出行。
12.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建议(第13号)。县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建立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泥及废物规范化处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测台账,对污染物达标排放进行适时监控,严禁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规范操作规程,加强设备检修,提高管理运营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后排放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可满足城区污水处理需求,处理、排放均达标。
14.关于加强北滩工业园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6号)。县环保部门加强东乐北滩工业区恒昌耐火材料公司、张掖铁骑水泥有限公司2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控,在污染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24小时采集数据,定时巡检检查。经监测,恒昌耐火材料公司停产不排污,张掖铁骑水泥有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15.关于扶持发展羊产业的建议(第17号)。制定《山丹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对标准化养殖、品牌培育、加工销售给予扶持,支持发展羊产业。争取实施国家和省级全产业链、草原奖补、退牧还草、转变草原畜牧业建设项目8个,累计投资4850万元,补助新建养殖场(小区)56个。加大羊只改良,引进杜波、澳洲白种羊40只。开展春秋防疫2轮次,免疫羊只360.27万只。注重培育羊肉品牌,“山丹羊肉”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今年,全县建成标准化养殖场(小区)118个,培育规模养殖户 11692户,羊饲养量达到86.7万只,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实现2560元。
16.关于加大渠道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8号)。县政府统筹安排水务、国土、发改、财政部门项目,投资7100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三批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78万亩(管灌1.48万亩、滴灌1.3万亩);投资5300万元实施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建干支渠16条54.07公里、建筑物421座,增加保灌面积5300亩;投资9478.47万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3个,配套U型渠、暗管257.8公里。全县渠系配套逐步完善,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
17.关于加大对三类地区脱贫攻坚特色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9号)。制定《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山丹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立足三类地区自然条件和发展实际,每年安排4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奖补资金,主攻绿色有机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在发展中,探索出“合作社+农户”模式、“1+2+3”菌棚模式、“房+菌”模式、“互联网+农业”模式,着重培育食用菌、高原夏菜、林果等特色产业,构建产供销体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18.关于加强水利工程项目监管的建议(第20号)。一是明晰工程产权。全面完成“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全县4725座(处)小型水利工程全部落实管护主体,并颁发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签订管护责任书,解决了“有人建、有人用、没人管”的问题。二是创新管理方式。灵活转换工程运行管理机制,采取工程产权或经营管理权承包、委托代管等多种形式,确保工程得到有效保护,长久发挥效益。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县财政按8元/亩/年列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专项补助经费,并采取所有权、使用权抵押贷款及使用权买卖等措施,多渠道获取资金,保证工程后期维护需求。
19.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第21号)。县房管部门争取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894万元,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01套,其中货币化补偿安置101套、棚改安置100套。目前,货币化补偿安置已全部到位,棚改安置房主体已封顶。同时,619套危房加固任务已列入2017年建设计划。
20.关于高度重视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及知名品牌打造的建议(第22号)。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宣传有机农业知识,积极探索种养结合生产模式,推广深耕免耕、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畜沼循环等技术。同时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重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产品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目前,我县共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1个、农民创业园区9个,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发展壮大,建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获得A级绿色食品认证14个、有机食品认证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证1个,“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占到74%,绿色有机农业已经起步。下一步,计划编制有机农业区域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促进全域有机农业发展。
21.关于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3号)。一是制定《山丹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将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纳入补助范围,进行重点扶持。二是积极支持德隆、博源、康源清真、弘丰源、嘉茗等20家实力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贩销大户,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向外开拓营销市场,推动农产品走出去。三是组织实施农产品定点批发市场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升南关市场、恒信农贸市场、现代农业试验示范中心农产品交易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农产品调配供销。四是加快推进张掖国际物流园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成德隆、博源等冷冻冷藏库4万立方米,贮藏能力达10万吨。五是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成淘宝特色中国甘肃山丹馆、马克波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等38家电商企业和575家网店、微店,网上农产品销售占到销售总额的10%以上。
22.关于增加环卫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的建议(第24号)。县财政从2014年起将环卫经费列入预算,2016年安排770万元,较上年增加165.7万元,增幅达27%。
23.关于充分发挥县城照明资源作用的建议(第25号)。县建设部门大力实施亮化工程,新架设胜利街、民和街、滨河路、长城新村路灯234盏,检修城区损毁路灯256盏,对312国道过境段、北大路、王什街、东环路路灯进行时光控改造,下一步,计划对北大路、滨河路路灯线路进行改造,进一步亮化美化县城。
24.关于加强三类地区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议(第26号)。今年以来,县政府整合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项目资金,重点突出三类及沿山地区贫困村社,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完成投资2250万元,实施大马营及霍城土地复垦、霍城王庄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李桥巴寨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陈户镇陈户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李桥乡河湾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建成高标准农田1.88万亩;组织申报陈户镇周坑村、老军乡丰城村和山丹马场二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计划投资5020万元,建设规模3.09万亩。同时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山丹县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和祁连山沿线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沿山地区耕地面积25万亩,概算总投资6亿元,项目可研已上报自然资源部评审。
25.关于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的建议(第27号)。推动基层卫生院建设,投资50.2万元建成陈户中心卫生院、花寨子卫生院中医馆项目,9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加大卫生队伍建设,为5个乡镇卫生院公开选配副院长6名,新招录医生2名,培养全科医生6名,师承教育继承人23名,送外进修深造乡村医生31人次,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08人,诊疗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各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新农合报销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乡村两级信息管理系统、“120”急救调度指挥系统和HIS管理系统,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6.关于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第28号)。县卫生部门加大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共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76个,为15个卫生室新配备健康一体机,选送村医到市、县医院跟班学习31人次,村医补助标准提高到10000元,进一步提高了村卫生室条件,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27.关于引进高新人才支持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9号)。以创业创新为引领,制定《关于推进人才工作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丹县千名大学生创业创新实施意见》,通过引导大学生到企业服务、举办人才招聘会、支持自主创业、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到企业挂职等措施,补充企业紧缺人才,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共举办企业人才对接会4场、发布招聘信息121起,促使企业与189名人才达成用人协议,引进55名高效毕业生到企业服务,为33名创业大学生落实生活补助92.4万元。通过人才的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加快了企业创新发展步伐。
28.关于规范整治城区各类线路无序架设问题的建议(第30号)。县政府多次召集城管、供电、广电、通讯等部门进行研究,对城区空架线路进行整治。目前,县供电部门全面完成城区输电线路和配电室改造;县广电部门新建城区地下光缆11公里、改造老旧光缆28公里,大部分实现地下走线;电信部门实施城域光网双向及地下改造工程,架设公干支线237公里,新建和改造地下光网干线39.5公里,西大街、长城新村、丹马小区光网入地4.6公里,有效解决了空架线路混乱的问题。
29.关于加强学校互联网建设的建议(第31号)。县教体部门投资637万元,建成山丹县教育城域专用网,完成全县中小学及教学点光纤接入工作,满足了网络视频直播点播、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网络课堂大数据高速流通。加快中小学(幼儿园)班班通建设,新建“液晶一体机”班班通教室246间,升级改造班班通教室150间,实现班班通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教育教学信息化程度。
30.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的建议(第32号)。今年以来,我县以加强文化项目建设、开展群众文化、传承非遗文化为载体,文化建设如火如荼,加快向文化强县迈进。加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创意中心建成投用,新建艾黎纪念馆等“七馆”、焉支山文化创意中心、城市数字影院,维修改造艾黎与何克陵园、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艾黎故居,完成明长城山丹段二期抢险加固、新河段防洪工程及马寨无量店修缮工程。深入开展文化活动,成功举办第四届农民春晚、第二届焉支山诗会、最美焉支姑娘评选、首届美食文化节及20场消夏周末、8场快乐老乡和100余场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深入挖掘传承地方文化,完成地方戏普查工作,成功申报非遗文化项目5项。大力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焉支山旅游公司、万和文化广场等文化产业单位132家,实现文化总产值4.74亿元。
31.关于提升广播事业发展水平的建议(第34号)。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广播事业的投入力度,实施了投资182.5万元(县级配套36.5万元)的瞭高山台基础设施扩建工程,对发射台道路、办公及业务用房、输电线路进行了改造;加大栏目改版升级,设置山丹新闻、农村天地、与爱同行等栏目,信息量大幅增加,与群众生活更加贴切;大力实施“村村响”工程,为110个村配备494台大喇叭和智能音箱,农村广播实现全覆盖。
32.关于拍卖城市公共停车位经营权的建议(第35号)。今年,县政府通过龙首西路(原仁和大道)城区停车位市场化运营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目前,县城管执法局已拟定《山丹县城区停车场位市场化运作竞拍方案》《山丹县停车场位管理办法》,并广泛征求了意见,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批转实施。
33.关于加强部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36号)。制定《山丹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山丹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房管部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从全县62个小区实际出发,将31个小区移交物业公司管理,12个小区暂交所在社区代管,协调26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委会,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69%。进一步加大物业管理宣传力度,及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重点对和润宜家电梯维修、仁爱小区停车费收取等供水、供暖、保洁方面的20余起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营造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提高了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改善了市民居住环境。
34.关于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第37号)。制定《山丹县2016年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安排整合扶持资金,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县建成林下经济发展示范点3个、面积1000亩;培育林业经济示范户26户,养羊800只、养鸡20万只,种植牧草、中药材、蘑菇等经济作物500亩,从事林下经济农民达500人,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35.关于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的建议(第38号)。加快医疗卫生改革进程,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卫生部门集中采购配送药品,村卫生室100%使用基本药物,有效降低了群众就医费用。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缴费及报销政策,2016年新农合基金在扣除风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重特大疾病补偿基金后的剩余基金按30%划为门诊补偿基金,人均增加普通门诊补偿基金2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人均提高40元、个人缴纳人均提高30元。进一步放宽就医报销限制,50种重大疾病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可直接报销补偿。
36.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公安干警管理和监督的建议(第39号)。县公安部门盯紧群众反映的派出所民警不作为、乱作为和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从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加强考评、严格问责等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民警管理,有效防范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是严格落实“五条禁令”和内务条令,加强日常养成教育,从着装、内务、办公秩序等方面加强民警的日常养成教育,严防违令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加强值班备勤,对警车、GPS、执法勤务终端实时监管,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领导带班和民警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认真履职,规范执法。三是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重点工作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制度,将执法质量等级评定与办案补助相挂钩,进一步调动派出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采取日常训练、传帮带训、定期集训、外出培训等方式抓好民警教育训练,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廉洁意识,有效预防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自觉维护民警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37.关于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40号)。通过项目支持、财政补贴、农民自筹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31.98万元,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9.85万亩,有效控制了病虫害的扩大,保护了林业资源。
38.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建议(第41号)。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一是由劳动监察大队牵头,对建筑、工矿、交通、水利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制度,2016年全县28家用工企业缴纳保证金775.11万元,保证了工资的足额及时发放。三是畅通农民工工资支付举报投诉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农民工维权有门。四是严格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由承包企业直接支付农民工资的办法,避免企业或工程队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五是探索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使企业在招投标、行政许可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今年以来,及时调处化解农民工讨薪问题13起、121人次,兑付农民工工资118.73万元,欠薪事件较往年大幅下降。
39.关于提高离任村干部补助的建议(第44号)。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对全县762名离任村干部进行了摸底,对任职满5年村书记、主任正副职和文书,分别按每个工龄每年60元、48元、36元进行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49万元。今后,还将根据上级政策和县级财力,逐步提高补助发放标准。
40.关于合理设置城区红绿灯处车道线的建议(第45号)。县公安部门委托兰州交通大学专家对城区道路交通情况进行认真调研、科学设计,对东门口、南关什字、中什字、大什字、110什字和新城区路口红绿灯处车道进行了变更,由“两进两出”改为“三出一进”,对防护栏、标识线进行移位施划,对红绿灯信号相位进行配时优化,进一步提高了交叉路口通行能力,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
41.关于在城区增设农村合疗、养老保险服务岗的建议(第46号)。县政府在市民大厅增设霍城镇、陈户镇4个便民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合疗缴费、养老保险等相关业务,极大方便了在县城生活的农村群众。下一步,计划增设东乐、李桥、老军窗口各1个,位奇、大马营窗口各2个,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42.关于创新金融担保贷款业务的建议(第47号)。制定《山丹县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农户保证贷款管理办法》,县政府注入500万元担保金启动工行“助保贷”业务,放大贷款规模,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共为1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5950万元。同时,各银行纷纷推出“银政通”、“助保贷”、“益农贷”、“助创贷”等金融产品,还将承包地、宅基地、林地列入贷款抵押范围,甘肃银行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00万元,切实解决了企业和农户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
43.关于开工白石崖水库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0号)。经过积极争取,今年3月省水利厅批复白石崖书库可研报告,5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正在办理占用山丹马场草地审批手续。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展前期工作,待征地手续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
44.关于改造山丹火车站广场的建议(第30号)。完成投资368万元,对火车站广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已投入使用。硬化广场11698平方米,铺筑渗水砖4472平方米,绿化3256平方米,施划停车位175个,新建商铺14间、公厕1座。广场设施大幅改善,面貌大为改观,展示了山丹良好窗口形象。
45.关于建设山丹河城区段水体景观带的建议(第31号)。县政府编制了《山丹河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山丹河城区段河道治理与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与甘肃水务山丹供水公司达成PPP合作协议,计划投资1亿元实施山丹河城区段河道治理与景观提升工程,按“一心一链两团三带”设计构想进行建设,打造集文化旅游、生态休闲、生活居住为一体的滨河景观带,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推动城市经济发展。该项目已于2016年7月开工,分两期建设,计划2017年11月完工。目前,已完成河道清淤、污水管网敷设及部分拆迁工程,预计10月底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已列入计划安排,预计在年内或短期可以解决的有7件,占建议总数的13.5%
2.关于在北滩工业园区接通自来水的建议(第15号)。东乐北滩工业园区共入驻企业16户,常年用水人群约2000人,园内机井水达不到人饮水质标准。经县水务局、园区办勘测,设计从东乐水厂引水至工业园区(恒昌耐火材料公司),需铺设Φ200/PE干管24公里、Φ160/PE支管8公里,总投资34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及资金筹措工作,计划2017年组织实施。
3.关于加强城区公共交通建设的建议(第33号)。结合《山丹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将城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范围,在一、二路公交的基础上,计划增设三路公交,另外调整优化现有14辆公交车运力,购置新能源公交车22辆,设立公交站亭20个、自行车站点10处,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及资金筹措等工作。
4.关于筹建穆斯林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议(第42号)。为解决部分生活无自理能力的穆斯林群众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县民宗、民政部门和清泉镇积极协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建设南关村穆斯林日间照料中心1处600平方米,初步满足了托养服务需求。计划2017年投资30万元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采取微利经营方式,切实满足穆斯林社区托养需求。
5.关于解决农村机动车辆加油困难的建议(第43号)。县工信部门积极协调石油公司增加成品油供应,加强加油站(点)监管,在春耕、秋收农忙时节开设送油下乡车,同时争取将我县加油站点建设列入张掖市“十三五”规划,计划建设加油站点4个(新建3个、迁建1个),有效解决农村加油难问题。
6.关于在新城区建设汽车站的建议(第29号)。县建设、交通部门经实地调查和反复论证,初步选定2处新区客运站建设场址,并编制了建设方案,待规委会审定后开展项目争取和设计建设工作。
7.关于建设小东门到95876部队道路的建议(第34号)。为保障部队训练通行,2015年对小东门至山丹河桥头道路进行了改造修治,改善通行能力。目前,该路已申报立项,总投资1687万元,计划明年组织实施。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县政府把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扎实抓好办理工作。一是责任分解到位。县政府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于3月17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52件建议交由57个部门单位承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承办单位成立专班、制定措施,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领导把关到位。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前,均按要求将答复文件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防范敷衍了事现象的发生,办理质量较以往有所提高。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政府分管领导协调抓总,部门协同办理,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交流重协商。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中,采取登门走访、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征集意见,共商解决之策,使建议办理更符合民意。一是坚持办前沟通。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与建议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理中交流。各承办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到实地调查研究,与代表和群众商讨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理后通报。各承办单位对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已落实的书面答复,尚未落实的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
(三)强化制度保障促规范。县政府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一是任务分解更明确。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山政办发〔2016〕32号),对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使每项建议办理任务都得到固化。二是办理答复更规范。县政府对建议办理程序做出要求,印发答复函格式样本,对各环节严格把关,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督办检查更严格。由县督查考核局负责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采取日常督查、例行督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并以《督查通报》形式跟踪督办,确保建议办理的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建议办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与代表沟通不够,存在“重答复轻落实”或“闭门造车”的现象;二是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协调不够充分,不能整合力量办大事,各行其是,多头答复;三是受财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些建议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对于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做到重点督办与常规督办协调推进,让建议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责任,密切协作,整合力量办大事,促使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把所有建议办理情况在政务网站公布,自觉接受公众和代表监督,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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