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37/2019-0000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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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01-15 11:2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2019年1月13日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山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积极履职、参政议政,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2018年,县政府共承办意见建议29件,现已办理完毕24件,直接答复4件,未办结1件,办结率96.5%。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理完毕24件
1.关于消除东六一级公路前山头平交口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号)。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进行了现场调研,计划新建1公里水泥路绕行该处隐患地段。项目前期设计已完成,待2019年农村公路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
2.关于对乡村道路进行定期维护修缮的建议(第2号)。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安排资金420万元对160公里县乡道路进行了定期维护。实施了24公里的“畅返不畅”农村公路工程和30.068公里的自然村组及村内巷道改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
3.关于在大佛寺景区公路增设交通设施的建议(第3号)。由县公安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设计在新山佛路双桥路口架设红绿灯交通信号灯,在新城名苑、南湾村路口等6处重点路段架设黄闪警示灯。目项已于11月中旬完工,并投入使用。
4.关于加快工业智库建设的建议(第4号)。由县工信局牵头进行了办理。研究起草了《山丹县工业智库建设方案(草案)》,《方案》探索建立山丹县工业智库专家库,着力围绕县委、县政府实施“生态工业”发展战略要求,高起点研究谋划,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目前,《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待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批实施。
5.关于市县两级设立工业项目政府引导基金的建议(第5号)。由县财政局牵头进行了办理。2015年至2018年县财政已安排设立工业项目政府引导基金6900万元,其中: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基金1300万元,为48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4090万元;设立“助保贷”注册资金1000万元,截至目前为21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1150万元;设立中小微企业“银政通”业务政府风险补偿金500万元,截至目前为15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4290万元;设立企业转贷应急周转金1600万元,止目前已为5户企业周转转贷应急资金3000万元;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担保金2000万元,截至目前为27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累计担保金额8050万元;设立融资担保业务铺底保证金500万元,支持全县龙头企业发展。
6.关于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的建议(第6号)。由县工信局牵头进行了办理。扶持建设了甘肃祥永啤酒原料公司年产6万吨啤酒麦芽生产线项目、山丹县辰昆生物科技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复合肥生产线、山丹县三宝农业科技公司年产10万吨防灾牧草加工项目、山丹县芋兴粉业公司薯类系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山丹县超能工贸公司年产10000吨果蔬分拣加工及恒温库建设项目、山丹县福润万家商贸公司蔬菜分拣加工及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山丹县丹禾生物科技公司年产3000吨面粉系列产品加工项目、山丹县天泽农牧科技公司年产4万吨饲草烘干生产线6万吨饲草青贮裹包生产线2万吨秸秆黄贮裹包生产线防灾减灾牧草综合加工储备技术改造项目等8项农产品加工项目。目前,已建成5项,严格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培育小升规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加工电价补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大。
7.关于加大食用菌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第7号)。由县农委牵头进行了办理。出台了《山丹县加快戈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丹县2018年戈壁农业建设工作方案》。在清泉镇寒旱区规划建设了千亩食用菌产业示范园,新建、改建日光温室200亩,食用菌大棚1100亩,建设日产5万个菌包生产车间2座,年产500万包菌种厂1座。2017-2018年在寒旱区和汪庄、圈沟等村配套建设了工厂化食用菌菌棒场5个,以香菇、木耳为主的菌棒年产能力达到2000万棒,食用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8.关于扶持发展草畜产业的建议(第8号)。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进行了办理。实施现代畜牧业产业链、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祁连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优质高产苜蓿示范基地、牧草良种补贴、草原奖补政策落实项目13项,争取到位国家投资1.6亿元。在乡镇新建(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6个。安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6900亩,总投资690万元。
9.关于加大力度改造提升山丹县5号农民创业园区的建议(第9号)。由县委农办牵头进行了办理。制定了山丹县5号农民创业园改造提升方案,对园区进行全方位规划提升。目前,已全面完成园区环境治理、整体面貌改造及绿化工作。同时,在县内外新闻媒体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吸引县内外客商在园区投建项目,已与数名有投资意向的客商进行了洽谈。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0.关于加大对大黄山生态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1号)。由县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结合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宣传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大黄山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在重点林区、重点乡镇、重要旅游风景区设置固定宣传标语23块、警示牌 50多块,出动宣传车辆20辆(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同时,在防火关键地段布设防火警戒旗220枚, 发送森林防火手机短信4000条。选聘专职护林员100名,对沿山区退耕还林地进行重点管护。结合山丹县山水林田湖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先后在大黄山浅山区完成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11.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第13号)。由县教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着力加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对县城住宅小区人口分布情况及城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进行了测算分析,提出了2018-2020幼儿园建设规划。2018年实施了山丹县幼儿园扩建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着力加大民办幼儿园建设,目前,新城幼儿园建设完工,南湖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018年,全县14所公民办幼儿园晋升为张掖市标准化幼儿园,1所幼儿园申报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12.关于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餐饮商贩的建议(第14号)。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进行了办理。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列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印发2000份宣传材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全县教育系统发起“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创整洁校园周边环境”倡议,引导学生不要购买和食用学校门前小摊贩出售的各类商品、食品,爱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呼吁家长在接送学生期间,规范停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畅通。同时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实施错时执勤、延时管理机制,采取守点、巡查、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止目前,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烧烤摊点5处,对不听劝阻的摊贩坚决打击,依法暂扣其违规经营物品20余起。
13.关于在城区新建一所初中学校的建议(第15号)。由县教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制定了《山丹县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工作方案》。目前,相关学校已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一校一案”正在有序推进。根据市县政府计划,待现山丹培黎学校搬至甘肃培黎职业学院办学后,培校原校址改为九年制学校或完全初中。
14.关于规范校外辅导班的建议(第16号)。由县教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出台了《山丹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置、申请、审批、监管和变更与终止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山丹县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根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做到培训机构底数、资质状况和办学行为“三清”。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全力推进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师德师风测评工程,注重测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师德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在职教职工举办培训班或在培训机构做兼职等师德失范问题。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已集中查处关停39所校外培训机构。
15.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职业教育工作的建议(第17号)。由县教体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认真贯彻落实《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山丹县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加强与山丹培校的沟通衔接,在第34个教师节上,对山丹培校四名教师进行了表彰奖励。加快培黎职业学院建设进度,计划2019年培校整体迁入新校区。
16.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8号)。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进行了办理。2018年新建、续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1个,总投资9816.5万元,总建设规模6.73万亩。目前,已完工项目2个、投资1487.5万元、建设规模1.49万亩,正在建设项目6个、投资5869万元、建设规模3.70万亩,组织开展招投标项目3个,投资2520万元、建设规模1.54万亩。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铺设灌溉管道7.06千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9万亩。在省国土资源厅入库备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申请资金900万元,拟建设规模0.55万亩,待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市财政下达我县省级(切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省级(切块)耕地开垦费共507万元,计划在老军乡老军村、祝庄村、东乐镇山羊堡村和清泉镇寒旱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24万亩,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2018—2020年计划在李桥乡、老军乡、霍城镇、位奇镇、陈户镇、清泉镇的24个自然村和山丹农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3万亩,工程计划投资5436万元,目前该方案已经张掖市水务局批复实施,正在开展资金筹措、编制年度建设方案等前期工作。
17.关于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的建议(第21号)。由各乡镇负责进行了办理。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河长制等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加大环保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书写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着力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投入,购置垃圾斗260个、垃圾车277辆,聘用保洁员607人。认真落实月末周五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制度,镇村干部群众、一线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集中开展整治,累计开展集中整治300余次,清运垃圾7000多吨。
18.关于增加环卫设施的建议(第22号)。由清泉镇牵头进行了办理。县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万达物业公司购置洒水抑尘车并投入运营。新增管理保洁服务项目已全面实施。环卫工工资福利待遇从8月起已落实每人每月增资150元。今后,县财政将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
19.关于加大城郊各村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第23号)。由县委农办牵头进行了办理。将清泉镇拾号村、城北村列入了县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北滩村、北湾村列入了万村整洁项目规划。投资824万元,完成了4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建设、文明乡风培育建设等项目。
20.关于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核定人员编制的意见建议(第24号)。由县编办牵头进行了办理。印发了《关于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的通知》(山机编〔2018〕34号),为六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各核定事业编制2名,所需人员编制从清泉镇中心卫生院(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调剂解决。目前,12名人员已确定。
21.关于乡镇卫生院院长定期交流的意见建议(第25号)。由县卫计委牵头进行了办理。本着公平公正、人岗相适的原则,于2018年2月份对全县7所乡镇卫生院和1所卫生院分院的院长进行了调整交流。今后将根据情况,逐步进行调整。
22.关于加大产儿科能力建设投入的建议(第27号)。由县卫计委牵头进行了办理。计划投资2250万元,在原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西侧新建产儿科业务综合楼,主要开设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室、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病室、妇产科病室等。目前,项目计划已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县人民医院设立了县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成立了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产儿科急救能力。
23.关于加大失独家庭保障的意见建议(第28号)。由县卫计委牵头进行了办理。从2015年起,我县将特别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2016年至今,全县共发放特别扶助金317人次,发放金额171.72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16户,31人,补助金额31万元。自2016年起,将60岁以上(含60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妇住院护理补助纳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对住院对象给予每人每天100元护理补助,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失独住院护理补助16人次,补助金额2.37万元。从2017年起为全县所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办理每户3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险。2018年,在定点医院开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五优一免”服务,并将其列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评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免费开展一次健康检查,率先实现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中级包签约全覆盖。
24.关于农村电网改造的建议(第29号)。由县供电公司牵头进行了办理。投资1398.5万元,解决了霍城、东乐扶贫易地搬迁,马营、老军扶贫大棚的用电需求和农村小学、卫生院等企事业单位煤改电的用电需求问题,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
(二)直接答复4件
1.关于恢复和保护高家湖村、山湾村生态湿地的建议(第10号)。由县林业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山丹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规划》(2005-2030)、《山丹县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成立了县湿地保护站,配备了工作人员。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将湿地资源进行分类区划,实行统一管护。先后完成了两次湿地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马营河流域湿地植被恢复工程”,重点开展了湿地界桩、界碑的埋设等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把湿地保护宣传送到了田间地头,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促进了全民湿地保护意识的提高。通过湿地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以及巡查管护,湿地保护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破坏湿地资源的非法行为已得到全面遏制。
2.关于加大新开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9号)。由县水务局牵头进行了办理。先后通过三批次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对该渠道进行了改建,累计完成干渠改建17.7km,该渠道输水困难问题已得到了有效解决,目前该渠道输水正常。新开村已列为2018年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区,计划整理土地5000亩,目前,项目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待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对水利基础设施进行进一步改善。
3.关于解决陈户镇东门村等村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第20号)。由县水务局牵头进行了办理。三十里堡村、东门村、西门村、刘伏村、沙河湾村、王城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在三十里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陈户镇东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陈户镇郑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陈户镇刘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解决,水价按照县政府批复价格1.5元/m3收取。针对分散机井运行成本高和过度开采地下水问题,规划从山丹二水厂重新铺设新管线,管线主要分三路,一路向三十里堡供水,一路向刘伏供水,一路给沙河湾等村供水。目前,已委托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了完成了项目的实地测量,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将积极上报省上争取资金实施。
4.关于将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意见建议(第26号)。由县财政局牵头进行了办理。近几年,县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院的投入力度,从2013年开始,基层卫生院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并每年安排公用经费100万元保证基层卫生院运转,5年来,县财政对基层卫生院的投入累计达到1.69亿元。但由于县级财力有限,目前,无力再为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更多费用,待今后我县财力状况逐年好转后,县财政将统筹安排,逐步将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未办结1件
1.关于为广播电视台、文化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建议(第12号)。由县人社局牵头进行了办理。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于年初,将县文广新局下属单位广播电视台空编的2个职位纳入招聘高学历人才计划,并将招聘计划上报市人社局,列入全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县文化馆由于编制原因,2018年度暂不列入招聘计划。市人社局已经于2018年6月份就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行了审批,并下发了我县招聘计划。2018年8月份,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知,因机构改革原因,全市暂停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待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相关招聘工作继续进行。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
一是责任分解到位。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将29件意见建议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承办,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领导关注到位。县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履行包案责任,在办理过程中深入承办单位指导过问、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办理完成后,各承办单位将答复函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防止敷衍了事现象,办理质量较以往有所提高。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意见建议,由政府领导协调抓总,部门单位协同办理,确保意见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交流重协商
一是坚持办前沟通。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与意见建议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中交流。承办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到实地调查研究,与代表、群众商讨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后通报。承办单位对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已落实的书面答复,尚未落实的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
(三)强化制度保障促规范
一是任务分解更明确。下发《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山政发〔2018〕35号),对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使每项意见建议办理任务都得到固化。二是办理答复更规范。县政府对意见建议办理程序提出要求,印发答复函格式样本,对各环节严格把关,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督办检查更严格。政府办、督查考核局会同人大代工委加强意见建议督办检查,适时开展日常督查、例行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意见建议办理有效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支持与监督下,通过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意见建议,协商不够充分,不能整合力量办大事,各行其是,多头答复。三是受财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对于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做到重点督办与常规督办协调推进,让意见建议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责任,密切协作,整合力量办大事,使办理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所有意见建议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接受公众和代表监督,促进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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