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1-0024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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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1-12-05 17:12:32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2021年11月24日在山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立案并移交办理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共24件,现已办结21件,正在办理2件(第9号、第13号),直接答复1件(第24号)。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靠实责任、细化任务。第一时间制发《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将意见建议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头上,列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政府领导经常性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协调解决问题,促进意见建议办理。
二、加强沟通、协同办理。各承办单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与代表和群众对接,细化实化意见建议内容,落实落细办理举措。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加强沟通、协同办理,合力破解难点问题,及时通报、答复、说明办理情况,提高了代表的满意度。
三、狠抓落实、提高质效。各承办单位把解决问题作为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实施项目,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8条建议,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加大资金争取和项目建设力度,除退耕还林还草地防火隔离带外,其余7条建议均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城市管理方面的6条建议,通过扎实开展城市更新“十大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卫生脏乱、车辆违停、交通拥堵、物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针对干部培训方面的2条建议,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针对农业农村方面的7条建议,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促进了乡村振兴。针对文物保护方面的1条建议,积极申报实施山丹长城国家公园项目,推动长城保护和旅游开发。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和答复不规范的现象。二是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协同办理不紧密,不能整合力量办大事。三是受财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做到重点督办与日常检查协调推进,推动意见建议办理更加高效到位。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整合力量办大事,促使办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监督。
附件
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
第1号 关于加快推进城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由县文体广旅局牵头办理。投资6300多万元,实施南湖公园提升改造、四坝文化展览馆、县级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县游泳馆等项目。至目前,南湖公园提升改造项目主体已完工,四坝文化展览馆已完成城市记忆馆、四坝文化展示馆、城市客厅3个展馆基础性工程和陈展布展,县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已竣工,县游泳馆正在进行屋面网架施工。
第2号 关于提升县城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建议。由清泉镇牵头办理。投资820多万元,购置除雪车、道路清扫车、垃圾压缩车、垃圾收集车70辆,安装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400个。整合成立6支市容环境中队,修订完善环境卫生考评细则,推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工作机制,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包片清扫、精准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3号 关于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的建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办理。成立基层治理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两意见三办法一细则”,全县共划分网格157个,设置网格长157名、专职网格员864名、兼职网格员316名。落实网格员工资报酬,对农村第三级网格员每人每年发放9000元,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每人每年发放 3600元,兼职网格员实行信息积分奖励制度,鼓励网格员更好履行职责,做好信访矛盾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县群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集体访同比下降11.8%,越级上访同比下降41%,我县被国家信访局授予信访工作“三无”县荣誉称号。
第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由县住建局牵头办理。制定《山丹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山丹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山丹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细则》等文件,强化准入备案,明确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严格星级评定和考核管理,逐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共成立楼院、小区业主委员会117个,注册物业管理企业34家,进驻物业管理企业的小区达到77个,创建世博丽景、仁和小区、万恒锦绣园等物业管理示范小区10个。
第5号 关于加大土地整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投资1.27亿元,在位奇镇、陈户镇、大马营镇、东乐镇、清泉镇、老军乡6个乡镇24个行政村及山丹马场建设高标准农田6.5万亩,其中水肥一体化配套面积达到3.13万亩。正在编制《山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计划“十四五”期间,以水肥一体化为主要方向,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
第6号 关于加强对村干部培训培养的建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办理。制定《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全县新任村(社区)干部培训方案》,举办全县新任村(社区)干部培训班1期、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干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2期,对全县村(社区)干部进行全员“充电”。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观摩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对971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着力增强村(社区)干部的履职能力。
第7号 关于治理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由县公安局牵头办理。调整红绿灯时长6处,在原县林业局、城关小学等8处路口安装人车一体化信号灯、交通标志牌和电子监控设施,在永安路与培院路交叉路口、祁连西路与永宁路交叉路口等6处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实行领导包片、民警辅警包点包段,不间断、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专项治理和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共查处城区交通违法行为2.69万起,有效规范了交通秩序。
第8号 关于加强S590公路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办理。投资400万元,完成S590山丹至马场二级公路标识、标牌、公里桩安装、标识导引线划定、波形护栏安装孔打钻,剩余工程正在全力推进,预计12月底完成。
第9号 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备运行管理问题的建议。由县住建局牵头办理。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3座,制定了《乡镇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维护实施方案》,正在对该方案进行评审,待评审完成后批复实施。
第10号 关于加强渠道设施建设的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办理。投资56万元,实施高庙村斗渠改建项目,改建斗渠2公里。争取投资1.42亿元的山丹县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计划改造李桥水库总干渠等骨干渠道16条,总长125.56公里,增加保灌面积1.52万亩,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第11号 关于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亿元,其中安排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5063万元。争取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37亿元,实施农业产业类项目27项,开工建设现代肉羊融合发展产业园,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户)16个。围绕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组建工作专班7个,推广实施实用技术等30多项。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120多场(次),参训人员8300多人(次)。申报农作物保险16.81万亩、畜禽保险16.34万头(只),完成农作物保险15.26万亩、畜禽保险16.79万头(只),累计提供风险保障3.38亿元,理赔757.03万元。
第12号 关于加强霍城河治理的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办理。投资582万元,实施石沟河(霍城河支流)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对水库主、副坝体防渗及后坝坡进行砂砾石填筑,完成工程量5.74万立方米。争取实施投资1.64亿元的霍城河流域(含石沟河)综合治理工程,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第13号 关于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地防火隔离带建设项目的建议。由县林草局牵头办理。深入退耕还林还草防火重点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在已建成防火道路、防火隔离带150多公里的基础上,正在申报项目,计划建设防火道路15公里、防火隔离带40公里。
第14号 关于支持山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长城保护的建议。由县文体广旅局牵头办理。成立山丹汉明长城保护研究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全力推动山丹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委托清华大学文旅学院开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可研报告、概念性规划编制和项目策划工作,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及硖口古城规划设计方案已上报省文物局审核,并列入“十四五”重点项目库。同时,积极与中国建筑工程公司、甘肃省公航旅集团、张掖市山水文旅集团等优势企业对接,推动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发展。
第15号 关于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力度的建议。由县财政局牵头办理。今年5月,在陕西延安干部培训学院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党史学习教育暨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3期,培训财会人员150余人,有效提升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16号 关于加快县域医学中心建设的建议。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办理。该项目总投资1.04亿元,已下达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一期工程3000万元、二期工程2000元)。目前,一期工程已签订施工合同,预计12月底建成投用;二期工程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计划2022年5月建成投用。
第17号 关于建立健全北滩洪涝灾害预警机制的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办理。在东乐北滩规划建设气象站点,完善洪涝灾害预警预报体系。10月初,县气象局已向厂家预订相关设备,计划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
第18号 关于合理分配废旧地膜捡拾补助资金的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按照《山丹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根据乡镇实际覆膜面积给予10元/亩的补助,由乡镇统筹安排用于废旧地膜回收清理整治工作。乡镇回收站回收废旧地膜,每吨(折纯后)给予100元补助。回收加工企业负责从乡镇回收站拉运废旧农膜,以乡镇回收站提供的票据为依据,每拉运1吨给予企业100元的补助。
第19号 关于盘活闲置农业设施的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办理。安排中央和省市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7万元,用于双湖、花寨等10个村后续产业大棚棚膜更换及主架维修、养殖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基地冷库及附属设施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农业设施,提升发展能力。累计安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70万元,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企业投资、社会融资和农民筹资,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投入力度。至目前,共盘活闲置设施农业大棚211座,启用空壳(停养)养殖场(小区)12家。
第20号 关于加快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由县民政局牵头办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四个一”居家养老服务,推行“资金+物资+服务”模式,建立分散特困供养对象一月一次探视制度,及时掌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投入资金600万元,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衣服、食用油、大米、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科级领导包抓乡镇工作机制,深入各乡镇摸排特困供养对象住房情况,为141户特困供养对象粉刷房屋。招聘护理人员57人,按照失能、半失能、全自理1:3、1:6、1:10的要求,为集中供养对象提供照护服务。投入资金105万元,建设标准化护理站15个,护理型床位达到224张,占养老床位数的51%。新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6所,落实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和建设奖补资金78万元。
第21号 关于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由县水务局牵头办理。邀请省水投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对陈位水厂水混浊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通过调整消毒净化工序,恢复正常供水,水量、水质均达标。争取实施投资1.96亿元的农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新建净水厂3座、10万立方米调蓄池1座、其他各类水池23座、各类阀井390座、敷设引水管41.13公里、输水管道243公里、清冲洗配水管道366.4公里,进一步提高全县5个乡镇44个行政村7.4万人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正在办理土地预审等前期手续。
第22号 关于整治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由县教育局牵头办理。成立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累计开展联合检查4次,全面停止寒暑假、休息日及节假日学科类培训行为。在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教育网络平台,随时开展教学监督与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两亮三公示”要求(亮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公示收费标准、课程设置、教师资格),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坚决杜绝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第23号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由县公安局牵头办理。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校园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县交警大队和各派出所派出警力对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在重点时段到校站岗,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组织巡特警大队,加大对校园周边巡逻密度,实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保障在校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开展集中整治3次、联合整治1次,取缔门店占道经营、店外吊挂、展示商品、门前堆放杂物、乱搭设杆棚10起,清理整治各类摆摊设点、游街窜卖26起,制止影响正常教学环境的施工噪音1起,有效净化了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
第24号 关于解决陈户镇山湾、孙营等村用电问题的建议。由县供电公司牵头办理。组织人员对线路、设备进行实地勘察,开展用电检查、营业普查,共处理树障12处、隐患20余处,低电压、频跳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李桥水电站辖区内的供电线路和配电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改建架空线路4处,更换输电线1.2公里,更换配电设施16台,辖区供电可靠性得到进一步提升。由于陈户镇山湾、孙营、范营村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设备的运维和用户用电管辖权限属李桥水电站,县供电公司无法对山湾、孙营、范营村电力设施列入计划项目进行升级改造。县供电公司、马营河流域管理处多次协商,计划将山湾、孙营、范营等村用电管理权限变更为县供电公司管理,由于负债、人员等问题,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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