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期间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0732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1-05 03:31:06 是否有效


关于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期间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政府

 

主席,各位副主席、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情况

  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围绕“五型山丹”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目前,审查立案的29件委员提案已办结27件,年内或短期可办结2件,办结率达93.1%。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7件,占提案总数的93.1%。

  1.关于利用S590道路建设在山丹河位奇段规划河床的提案(第1号)。由水务局负责办理。2013年至2015年,通过对李桥水库的维修加固,水库防洪标准提高2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通过良好的运行调度,李桥水库泄洪道基本不泄洪,不会对下游山丹河两岸建筑物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同时,修订完善了防洪总体规划和水保规划,明确规定李桥水库至县城段马营河床内不允许建设拦水建筑物和生活设施,非法侵占河道建设的建筑物将依法予以拆除,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建立实行河长制,切实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划定S590山丹至马场二场公路施工挖砂取土区域,治理整顿采砂厂8家,申报实施李桥水库至山马公路桥马营河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将采取修建防洪堤、填埋采沙坑、种植水保林等措施,逐步修复山丹河生态功能。

  2.关于加大对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管理力度的提案(第2号)。由公安局负责办理。2015年10月以来,先后启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牌证免费办理工作,共登记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1.67万辆,实现了实名登记、上牌运行。同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劝导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驾驶人违规行为,查处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2.3万起,进一步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3.关于加强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提案(第3号)。由城管执法局、清泉镇(环卫所)负责办理。组织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城乡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集中整治,合力攻坚,有效改善了城区脏乱差状况。一是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开展“美化城市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增强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二是将周五月末确定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严格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动员机关干部带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区域环境卫生有人干、有人管、不反弹。三是投入156万元,配置垃圾清运车4台、洒水车2台、垃圾斗26个,做到城区卫生全天候保洁、垃圾不定时清运,对城区主街道夏季每天早晚2次洒水,提升了城市洁净程度。四是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拆除整治违法建设278处,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改善了市容环境面貌。

  4.关于在东门地段修建劳动力市场的提案(第4号)。由人社局负责办理。投入资金63万元,租用原武警中队办公场所建成劳动力市场,占地面积333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设置休息区、用工洽谈室、医疗卫生室、卫生间、开水房、电子屏等,可满足100辆三轮车、500名劳动力同时待工。

  5.关于对山马路二马营至双泉道路进行维修的提案(第5号)。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投资8万元,对山马路二马营至双泉段5公里破损路面进行了修补,达到了通行条件。通过积极争取,该道路已列入2018年全省油返砂公路改造计划,待项目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善道路通畅条件。

  6.关于加大三类地区水利工程支持力度的提案(第6号)。由水务局负责办理。编制完成《山丹县“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建成三类地区节水灌溉面积15.7万亩。2017年,组织实施三类地区农田水利项目4个,完成投资9332万元,建设支渠5.4公里、管道26.27公里,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93万亩,水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7.关于配备学校专职安全保安人员的提案(第8号)。由教体局负责办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园)任兼职保安的通知》,通过自愿报名、学校推荐方式,共调配8名农村教师兼任城区学校保安,城区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均达到1名以上。

  8.关于治理东乐南北两滩及山丹河东乐段洪涝灾害的提案(第9号)。由水务局负责办理。编制完成《山丹县2017年度浅山区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今年立项实施,计划总投资9800万元,建设防洪堤46公里、泄洪沟19公里,将东乐北滩洪水归集下泄,为东乐、清泉提供防洪安全。截至目前,完成投资4000万元,建成防洪堤16公里、泄洪沟15公里,预计明年8月全面完工。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山丹河治理和东乐南滩防洪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亿元,争取实施山丹河(祁家店至西屯段)河道治理工程,提升洪水下泄能力,确保防洪安全。

  9.关于加强城区住宅小区化粪池管理的提案(第11号)。由建设局负责办理。一是组织开展城区住宅小区化粪池摸底调查工作,详细记载化粪池地点、位置、建造时间、类型、容量及残渣清运等情况,为加强监管提供了依据。二是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将全县62个住宅小区的化粪池使用、维修、管理作业统一移交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解决了“有人用、无人管”的困局。三是督促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先后完成仁和小区、城北小区、华谊小区等34个住宅小区的化粪池残渣清掏和检查维修作业,确保了化粪池的正常运行。

  10.关于加强城区地源供热管理的提案(第12号)。由水务局、建设局负责办理。全县共有地下水源热泵供热单位8家,分别是仁和小区、昌泰苑、博兴家园、育才中学和清泉镇东方小区、西街村小区、南湖小区、南祥嘉园,共打凿取水井16眼、回水井27眼,总供热面积22.9万平方米。今年,结合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的实施,将8家地下水源热泵供热单位全部纳入集中供热改造范围,目前除东方小区集中供热管道尚未接通外,其余7家均已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地源热泵取、回水井全部停止运行。下一步,将拆除取、回水井井内设备,封闭机井,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浪费和污染问题。

  11.关于整治西大街二中路段的提案(第13号)。由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办理。结合城区道路改造,规划建设临时便民市场1处,引导流动商贩进店入市经营;安装隔离防护栏150米,施划机动车停车位35个;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乱停车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该路段管理秩序明显好转,保障了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12.关于在西苑小区十字至王家十字架设路灯的提案(第14号)。由建设局负责办理。投资3.9万元,在西苑小区十字至王家十字路段架设路灯6盏,方便了群众夜间出行。

  13.关于在城区学校门口架设车辆减速带的提案(第15号)。由公安局负责办理。投资1.6万元,在城区4所学校门口设置车辆减速带8处56米、在13个路口安装限速标志及礼让行人标志51块,并在每个学校设置护学岗1名,每天做好放学时段交通管制工作,确保了学生通行安全。

  14.关于加强部分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16号)。由建设局负责办理。一是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城管、环卫、社区等单位职责,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物业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推进业主大会建设,新成立业主委员会26个,推选楼院长12个,提高了居民小区业主大会的覆盖面。三是大力支持物业行业发展,培育致和家政等物业服务企业13家,管理住宅小区31个,进一步提高了物业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四是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创建世博丽景等“标准化物业小区”4个,引领带动了全县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15.关于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的提案(第17号)。由城管执法局负责办理。一是开设有奖举报电话,加大对随意张贴、喷涂小广告的查处力度,经群众举报查处1起喷写小广告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周五月末环境卫生清扫制度,督促部门单位对清扫区域内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三是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增设便民广告栏12处,为居民定点张贴广告提供了方便。

  16.关于清泉镇城中村道路改造提案(第18号)。由建设局负责办理。投资3400万元,改造东大街、民生街、青年街、昌泰街及长城新村道路16公里,维修仁和路两侧人行道0.78公里,更换迎宾西路破损路沿石4.43公里,并对新老城区破损路面进行了全面修补,进一步改善了城区通行条件。

  17.关于从源头上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提案(第19号)。由食药监局负责办理。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执法检查18轮(次),查处违法案件110起,罚没款10.53万元,有效防范了违禁或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市场。二是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推行“明厨亮灶”“煤改气”工程和“笑脸”公示制度,着重加大校园及周边餐饮小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过期、“三无”、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确保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落实事权划分、分级管理、网格化监管等措施,确保了食品药品执法监管的全覆盖。

  18.关于定期对全县教师进行体检的提案(第20号)。由教体局、卫计委负责办理。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教师体检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实行两年一次免费体检制度。2014年、2016年体检已完成,2018年体检工作正常进行。

  19.关于常态化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的提案(第21号)。由各乡镇负责办理。投资2221万元,全县8个乡镇共聘用保洁员205名,修建垃圾收集池238个、废旧农膜回收站点32处,购置垃圾收集车14辆、清运车62辆、垃圾斗237个、垃圾箱5310个,完善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硬件支撑。制定下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把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对连续排在后三名的予以通报批评。结合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将农村低保户纳入环境整治保洁员队伍,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履行清洁环境义务。各乡镇将“农商银行信用等级贷款评定”“五星文明户”评选等纳入制度范畴,通过广泛宣传,逐步引导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各村还根据相关要求,将环境卫生整治标准和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范畴,成立村级垃圾治理理事会,以社为单位设立“环境卫生评比公示栏”。将月末周五定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形成了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20.关于对老军乡村社环境面貌进行改造的提案(第22号)。由县委农办、老军乡负责办理。投资418万元,完成21户贫困户住房建设任务,改造门面96户,硬化街道1.3公里,架设路灯51盏,修建文化广场1处。整治废弃砂石料场4个,回收利用废旧地膜16吨。购置垃圾收集车24辆,设置垃圾池27个、垃圾箱220个,聘用保洁员21人。通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乡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大为改善。

  21.关于加强大马营镇基本农田建设的提案(第23号)。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投资2850万元,组织实施农田水利项目2个,建成高标准农田1.6万亩,进一步改善了农田水利条件。

  22.关于在老军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提案(第24号)。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投资1192万元,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2个,整治规模0.59万亩。其中,投资1016万元的丰城村、孙庄村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工程量的80%,投资176万元的硖口村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开展可研、初设及预算编制工作,计划明年完工。

  23.关于扶持发展草畜产业的提案(第25号)。由畜牧兽医局负责办理。实施总投资6355万元的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退耕还草、退牧还草、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草地保护和建设等8项草畜项目,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454万元,支持建成天泽农牧科技公司10万吨饲草生产加工项目,带动全县饲草种植面积达到17.5万亩,畜禽养殖量达308.92万头(只),实现畜牧业产值5.94亿元。

  24.关于加强东乐镇通村道路养护工作的提案(第26号)。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一是严格落实养护制度,在东乐镇境内共设立养护标识牌30块,落实养护监管、主管单位和养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二是投资729.82万元,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及生命防护工程39.5公里,有效改善了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25.关于调整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关办法的提案(第27号)。由卫计委负责办理。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明确将2017年个人筹资提高至150元/人。根据《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规定,诊疗费乡级中医按10元/人次/疗程、西医按9元/人次/疗程收取,村卫生室中医按6元/人次/疗程、西医按5元/人次/疗程收取;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度普通门诊统筹以户封顶,年度不结转;按30%和70%的比例分别设立门诊及住院统筹基金,对参合农民门诊和住院费用分别进行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使用基本药物。我县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规定,无权调整合作医疗政策。

  26.关于解决霍城镇校办幼儿园专业教师的提案(第28号)。由教体局负责办理。一是将霍城镇中心校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列入国、省培计划,共培训教师8人次。二是县幼儿园与霍城镇中心校幼儿园结成帮扶对子,通过“上挂下派”锻炼,提升了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三是聘任2名幼儿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心校幼儿园任教,加强了幼儿园师资力量。

  27.关于举办“创新之星”评奖活动的提案(第29号)。由双创办负责办理。于2016年举办了第一届“焉支星火”评奖活动,共评选表彰“焉支星火”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21个,有效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创新热情。根据“双创”工作计划,2017年重点对入驻企业和团队进行孵化升级,支持发展壮大,暂不作评选表彰。

  (二)已列入计划安排,预计今年或短期内可解决的2件,占提案总数的6.9%。

  1.关于建设综合性体育场的提案(第7号)。由教体局负责办理。申报建设新区公共体育场,总投资600万元(中央投资480万元、地方配套120万元),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目前,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已办结,明春开工建设。

  2.关于建设小东门至山马路进出县城道路的提案(第10号)。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结合S590山丹至马场二场公路建设,规划建设南一环、南二环公路,计划总投资6317.76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7月建成投用。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把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扎实抓好办理工作。一是责任分解到位。对所有提案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召开提案交办会,将29件提案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承办,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领导把关到位。各承办单位在答复委员前,均按要求将答复函送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防范敷衍了事现象,办理质量较以往有所提高。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提案,由政府领导协调抓总,部门单位协同办理,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交流重协商。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采取登门走访、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征集意见,共商解决之策,使提案办理更加符合民意。一是坚持办前沟通。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与提案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中交流。各承办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到实地调查研究,与委员和群众商讨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后通报。各承办单位对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委员通报,已落实的书面答复,尚未落实的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

  (三)强化制度保障促规范。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一是任务分解更明确。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山政办发〔2017〕32号),对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使每项提案办理任务都得到固化。二是办理答复更规范。县政府对提案办理程序提出要求,印发答复函格式样本,对各环节严格把关,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督办检查更严格。县政府办、督查考核局会同政协提案委加强提案督办检查,适时开展日常督查、例行督查和专项督查,并以《督查通报》进行通报,确保提案办理有效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以来,在政协常委会和政协委员的支持与监督下,通过县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委员提案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政协委员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提案,协商不够充分,不能整合力量办大事,各行其是,多头答复;三是受财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提案提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对于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做到重点督办与常规督办协调推进,让提案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责任,密切协作,整合力量办大事,使办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把所有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接受公众和代表监督,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