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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37/2019-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9-01-15 11:30:00 是否有效

关于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月7日在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上

山丹县人民政府

主席各位副主席、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情况

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委员积极履职,围绕“五型山丹”建设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提案。目前,审查立案的20件提案全部办复,未办结1件,办结率达95%。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件,占提案总数的95%。

1.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第1号)。由县教体局、县规划局负责办理。着力加强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对县城住宅小区人口分布情况及城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情况进行了测算分析,提出了2018-2020幼儿园建设规划。2018年实施了山丹县幼儿园扩建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着力加大民办幼儿园建设,目前,新城幼儿园建设完工,南湖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018年,全县14所幼儿园晋升为张掖市标准化幼儿园,1所幼儿园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

2.关于大力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提案(第2号)。由县民政局、清泉镇、县卫计委、县财政局负责办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累计投资569万元,建成城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59个(其中城市5个,农村54个),照料床位达710张,共发放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57万元。依托全省“12349”信息呼叫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全县居家养老信息呼叫服务平台。县民政局与县医院、中医院、同和医院签订“医养融合”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3.关于消除东六一级公路前山头平交口安全隐患的提案(第4号)。由县交通运输局、东乐镇负责办理。进行了现场调研,计划新建1公里水泥路绕行该处隐患地段。目前,项目前期设计已完成,待2019年农村公路计划下达后立即组织实施。

4.关于整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的提案(第5号)。由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负责办理。结合“雪亮工程”建设,编制《山丹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能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在城市规划区内选取现有监控探头275个,新增视频摄像头17套,用于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实施方案》已审核通过,办公场所及配套硬件设施已筹备完毕。

5.关于扶持特色农业发展的提案(第6号)。由县农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办负责办理。出台了《山丹县加快戈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丹县2018年戈壁农业建设工作方案》《山丹县现代农业发展奖励补助实施意见》。投资4000万元,在清泉镇寒旱区规划建设了千亩食用菌产业示范园,新建、改建日光温室200亩,食用菌大棚1100亩,建设日产5万个菌包生产车间2座,年产500万包菌种厂1个。2017-2018年在寒旱区和汪庄、圈沟等村配套建设了工厂化食用菌菌棒场5个,以香菇、木耳为主的菌棒年产能力达到2000万棒,食用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6.关于加大产儿科能力建设的提案(第7号)。由县卫计委负责办理。计划投资2250万元,在原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西侧新建产儿科业务综合楼,主要开设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室、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病室、妇产科病室等。目前,项目计划已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县人民医院设立了县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成立了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产儿科急救能力。

7.关于传统老地名保护的提案(第8号)。由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负责办理。成立了山丹县地名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山丹县地名研究会,对历史地名进行考证研究,为地名普查提供咨询服务,并负责编纂《国家地名词典(山丹县部分)》《国家地名志(山丹县部分)》《甘肃省地名词典(山丹县部分)》《山丹县地名词典》《山丹县地名志》。

8.关于加大老军乡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第9号)。由县委农办、老军乡负责办理。一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总投资4707万元,争取落实项目20个,已开工实施12项。建成易地扶贫搬迁住宅117套、食用菌种植大棚50座,种植菌棒5万袋,修建渠道8公里。二是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加大合作社、家庭农场扶持力度,全乡流转土地1.83万亩,建成千亩林果基地3个、千亩饲草基地1个,特色作物种植面积较2017年增长22%。三是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开展以科学种植、舍饲养殖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以法律法规、劳务技能为主的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场次,培训贫困户劳动力180多人次。四是加大政策兜底扶贫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兜底脱贫的规定,将全乡91户、142名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保障范围。

9.关于山丹南川口自流泉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提案(第10号)。由县水务局负责办理。南川口自流泉泉眼已修建引水截引和引水管道,泉水流入川口河,用于灌溉下游农田。2017年10月以来,在川口河下游规划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共修建30立方米蓄水池1个、检查井9眼、排水井4眼,安装PVC管道6.5公里、给水栓91套、过滤器1套。目前,该水源控制的400亩耕地均完成了高效节水灌溉设施配套,工程运行正常、效益明显。

10.关于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提案(第11号)。由县建设局、县环保局负责办理。根据《张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我县目前尚未列入试点县,正在先行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我县按照《张掖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达标运行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先期投资300万元,购置30吨转运车4辆、特制运输箱4套,于2018年5月16日开始垃圾临时转运,至目前,已向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转运垃圾约6000吨。

11.关于加强整治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餐饮商贩的提案(第12号)。由县城管执法局、县食药监局负责办理。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列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印发了2000多份宣传材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全县教育系统发起“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创整洁校园周边环境”倡议,引导学生不购买和食用学校门前小摊贩出售的各类商品、食品,爱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呼吁家长在接送学生期间,规范停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畅通。同时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在上学、放学人流高峰时段,实施错时执勤、延时管理机制,采取守点、巡查、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取缔学校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烧烤摊点5处,对不听劝阻的摊贩坚决打击,依法暂扣其违规经营物品20余起。

12.关于加强大黄山林区及周边生态工程区封山禁牧的提案(第13号)。由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陈户镇、大马营镇、李桥乡负责办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结合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宣传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大黄山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在重点林区、重点乡镇、重要旅游风景区设置固定宣传标语23块、警示牌50多块,出动宣传车辆20辆(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同时,在防火关键地段布设防火警戒旗220面,发送森林防火手机短信4000条。选聘专职护林员100名,对沿山区退耕还林地进行重点管护。结合山丹县山水林田湖祁连山水源涵养区浅山区植被恢复与保护项目,先后在大黄山浅山区完成造林1.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13.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的提案(第14号)由县规划局负责办理。依据《山丹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在城区原有6个便民市场的基础上,规划新建2处便民市场,一是城市新区艾黎大道东侧(气象局西侧)山丹县农贸综合市场,于2017年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使用;二是老城区文化街(原看守所南侧)山丹县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目前正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同时,计划于2019年改造仓房街菜市场,进一步满足老城南片区居民需求,为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商贩提供集中经营场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14.关于增加林地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的提案(第15号)。由县园林绿化局、县水务局负责办理。建成山丹河床东段拐坝湾、山丹河城区段、“彩虹山丹”等公园绿地3处,共栽植各类苗木65.4万株、花卉120万平方米,新增绿地197.77万平方米。在国道沿线、城市街道、广场等地种植各类苗木36.36万株、花卉25万株,完成道路绿化10.1公里,新增道路绿地7.27万平方米,极大地提升了县城形象,美化了人居环境。

15.关于建立全县妇女儿童重大疾病救助基金的提案(第16号)。由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卫计委、县人社局负责办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我县建立妇女儿童重大疾病基金的条件还不成熟。目前,可通过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将妇女、儿童纳入救助范围,给予帮助和关爱。

16.关于在乡村重点路段设置减速带的提案(第17号)。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积极争取项目,实施重点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5公里,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各乡镇部分道路重点路段设置了减速带,有效改善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17.关于加大体育健身场馆建设力度的提案(第18号)由县教体局负责办理。整合现有体育设施资源,向社会免费开放2所学校体育场馆。投资600万元,开工建设占地2万平方米的新城区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预计201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560万元,加快建设占地2万平方米的南湖公园西门南侧足球场,目前,项目开工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结合“彩虹山丹”项目,建成2条4公里长的健身步道。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18.关于山丹河修建桥梁和涵洞的提案(第19号)。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办理。结合自然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在城西村与西屯村三社交界山丹河处修建涵洞1处,暂时可缓解泄洪压力;对山羊堡村郇维录农场东侧洪水河道进行了疏通,并对山洪造成的道路路基损毁进行了维修处理。待日后争取项目修建桥梁,以彻底解决泄洪问题。

19.关于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案(第20号)。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负责办理。制定印发《山丹县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国土、发改、财政涉农资金1.2亿元,在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8.54万亩。

(二)经研究,短期内无法解决的1件,占提案总数的5%。

关于在312国道与金街交叉路口修建过街人行天桥的提案(第3号)。由县建设局负责办理。县建设局邀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该路段进行了实地勘测,认为该路段属312国道,且架有10KV高压电线,车流量、人流量较大,附近商铺较多,无法进行安全、封闭施工,目前还不具备修建过街人行天桥的条件。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扎实抓好办理工作。一是责任分解到位。对所有提案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将20件提案移交相关部门单位承办,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领导把关到位。各承办单位在答复政协委员前,均按要求将办理情况答复呈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提案办理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涉及面广、情况较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提案,由政府领导协调抓总,部门单位协同办理,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二)强化沟通交流,办理符合民意。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采取登门走访、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征集意见,共商解决之策,使提案办理更加符合民意。一是坚持办前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与提案人联系沟通,征求意见,制定有针对性的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中调研商讨。各承办单位结合具体工作,到实地调查研究,与委员和群众商讨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做到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坚持办后答复说明。各承办单位对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委员通报,已落实的书面答复,尚未落实的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

(三)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一是任务分解更明确。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山政发〔2018〕35号),对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使每项提案办理任务都得到落实。二是办理答复更规范。县政府对提案办理程序提出要求,印发提案原文、任务分解表、征询意见表,对办理工作各环节严格把关,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三是督办检查更严格。县政府办、县督查考核局会同政协提案委加强提案督办检查,适时开展日常督查、例行督查和专项督查,并以《督查通报》进行通报,确保提案办理有效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协山丹县第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以来,在政协委员会和政协委员的支持与监督下,通过县政府和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委员提案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离政协委员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提案,部门之间协商不够充分,不能整合力量办大事,影响提案办理效果;三是受财力和客观条件限制,一些提案提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对于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做到重点督办与常规督办协调推进,让提案办理更加规范、高效、到位。二是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责任,密切协作,统筹推进,使办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把所有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接受公众和代表监督,促进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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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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