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18-9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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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18-04-02 09: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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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

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甘科成函〔20185号)转发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84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联系电话:8213740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甘肃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www.gsstc.gov.cn/News_Notice/detail.php?n_no=352531

 

 

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2018313

附件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技术

转移示范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科成函〔20185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甘办发〔201650号)和《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甘政办发〔2016164号),有序推进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甘肃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甘科成规〔201616号),我厅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市州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围绕本地区技术创新工作的需要,组织与有关企业、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对接活动,为本地区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转移和经纪服务、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

2.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联合有关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共同参与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发和扩散,突破产业技术升级、结构调整中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转移项目,促进国家、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等科技成果在我省的集成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二、申报条件

1.在甘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

2.有可靠的技术转移项目来源,有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3.有符合条件的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

4.有从事技术转移的专职人员,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5.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独立法人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法人内设机构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的合同额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甘肃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二)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法人内设机构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机构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申报机构若为法人内设机构,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反映内设机构收支等经营状况证明;

3.申报书所描述的典型案例中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用户报告,以及近二年来成功案例的目录名单;

4.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等;

5.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6.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三)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申报要求

1.高等院校、中央在甘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驻甘央企可直接作为推荐单位。其它单位均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市州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

2.申报材料所列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各推荐单位在申报书“推荐单位初审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印章即视为同意推荐。

3.请各单位于20184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兰州市平凉路533411室)。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张艳秋

电 话:0931-8732559 13893149206

电子邮箱:37781766@qq.com

2.省科技厅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

联系人:何建武

电 话:0931—8885172

电子邮箱:2825527896@qq.com

 

                        

 

 

 

 

 

 

 

 

 

 

 

 

 

 

甘肃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8

 

 

 

一、基本信息

                            单位:人、家、项、万元、平方米)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主管部门


法人代码(或批准文号)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法人内设机构

服务范围属性

¨全国     ¨     ¨地市

¨区县     ¨其它

业务范围属性

¨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   

¨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有网站

¨  ¨有(网址:http://                                               

法人内设

机构情况

□无单独部门        □已设立单独部门    □预计未来一年内改制为独立法人

□正在改制为独立法人                □已改制为独立法人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E-mail


电话


手机


传真


法人代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学历


年龄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人员情况

类别

合计

技术职称

学历


高级

中级

初级

其它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其它


全体人员












管理人员












科技人员












专职技术转移人员

 












总资产*


固定资产*


场地面积



技术转移业务基础设施、设备总投入


其中:政府拨款



上年度经营状况

企事业单位填写

总收入


净利润


交税总额



法人内设机构填写

总收入


总支出


结余



上年度技术转移情况

促成技术转移

项目成交数量

促成技术转移

项目成交金额

万元


组织技术交易活动

组织技术转移培训


服务企业数量

解决企业需求




















  *企事业单位请填写本单位资产状况;法人内设机构请填写法人机构的资产状况。

二、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简介

(二)团队状况(从业人员、管理队伍、技术人员、专职从事技术转移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骨干人员介绍等)

(三)经营理念

(四)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包括获利方式或技术转移营销策略)

(五)制度建设情况

三、技术转移业务开展情况

(一)概述

(二)地区或行业技术转移发展现状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地区或行业技术转移特点、存在的共性问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目标)。

(三)机构基础条件(包括机构的行业背景及优势,可提供的资金、基础设施、信息等条件保障,能够得到的其它方面的支持)。

(四)技术转移业绩及经营状况

1.技术转移运行情况,包括:年度运行成本,现有客户数量,收支状况。

2.技术转移的效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3.详细描述近年来具体的技术转移业务开展情况,包括每项业务的服务模式和手段,达到的效果;项目的支出及收费状况;并举出能够反映机构技术转移业务的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或核心竞争力的典型案例(不超过3个)。

四、工作计划

1.提高技术转移绩效的方法和计划;

2.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的方法和计划;

3.拓展用户的方案和计划;

4.经费预算及来源;

5.运行目标及考核指标。

五、附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法人内设机构设立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机构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决算报告;申报机构若为法人内设机构,提供法人单位出具的反映内设机构收支等经营状况证明。

3.申请书所描述的典型案例中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用户报告,以及近二年来成功案例的目录名单。

4.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等。

5.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6.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推荐单位初审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省科技厅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标注*的内容仅限于独立法人机构填写,附法人证明材料。

2.有“□”标识的请涂黑或打钩选择。

3.机构附上年度财务报告。

4.需提供与机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5.申报书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适当附页。

6.机构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机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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