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第三批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7/2018-52708

文号: 山科发〔2018〕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科技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10-11 09:01:00

有效性:

索引号 6207250007/2018-52708 发文字号 山科发〔2018〕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科技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8-10-11 09:01:00 是否有效


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第三批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鼓励优秀人才向一线流动,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专业特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根据《关于在基层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实施方案》,现就申报设立第三批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1.基层设站单位:请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设站单位条件,认真筛选申报1-2个设站单位,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和产业园区等基层一线单位。

2.进站专家:请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申报进站条件,择优推荐进站专家。其中每个乡镇申报1名左右,部分专业技术人才相对集中的部门单位可申报1-2名。

二、申报程序

申报的设站单位和进站专家要经所在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科技局;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高新企业可直接向县科技局申报。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在基层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山科发[2016]9号文),准确把握设站范围、条件、程序及扶持政策,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申请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                                                                              

2.组织申报设站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其中:设站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复印件,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科研成果、职称和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于10月19日前将申报设站的基层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材料报县科技局,其中:申报表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其他证件资料一式2份。申报工作结束后,县科技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审定后给予认定。

联系电话:0936-2721364

联 系 人:苏惠萍


附件:1.《山丹县专家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基层单位)》

2.《山丹县专家科研工作站申报表(进站专家)》


 



 

                 


附件1:

山丹县专家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基层单位)

单位类型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

企 业( )

产业园区

( )

其 他( )

专业技术人员数

(不含兼职)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合计






单位法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简介


急需开展科研攻关项目情况


建站三年规划和各年度目标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科技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社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山丹县专家科研工作站申报表(进站专家)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二寸

照片

职 称


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


单位职务


毕业院校


专业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名称

时 间

批准机构










个人工作简历


专业特长及主要科研成果


进站目的地及初步计划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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