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县级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07/2019-00078

文号: 山科〔2019〕2 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各市级、县级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19-01-25 15:15:00

有效性:

索引号 6207250007/2019-00078 发文字号 山科〔2019〕2 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各市级、县级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19-01-25 15:15:00 是否有效


中共山丹县委组织部

山丹县科学技术局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市县级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进行

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市级、县级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

为加强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的能力,激发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活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培养帮带青年骨干人才,示范带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在基层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实施方案》(山科发[2016]9号)要求,山丹县委组织部、山丹县科学技术局、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2016年度设立的6家科研工作站和2017年设立的5家科研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基本情况考核

1.有无专家科研工作室

2、科研团队情况(上墙公示)

3、是否制定工作制度(上墙公示)

4、是否签署进站协议(进站专家简介)

5、是否制定三年规划和每年度工作计划

6、是否有年度研究课题

7、是否有自主配套资金

8、资金使用情况

9、是否有每年度工作总结

(二)绩效考核

1.联合取得的科技成果(专利、鉴定证书等)情况

2.新技术引进、技术路线改进、技术研发、科技培训等情况;

3.培养技术骨干情况

4.成果转化情况(是否投产等)

5.专家进站指导情况(次数、效果)

6.研究课题进展情况

二、考核方法

按照《关于在基层设立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按综合评价90分以上确立为优秀、60-80分确定为合格,6 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1.工作总结。各科研工作站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所做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对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提出有关建议,填写《山丹县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检查评估表》,各科研工作站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2.现场考核。科技局会同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员在2019年1月下旬对2016和2017年设立的专家科研工作站进行现场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打分等。

3.考评。县科技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集中对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两大考核指标十五项内容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并按照方案的规定,发放本年度补助资金,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无法达到评估要求的,予以撤销,不予发放补助资金。

三、有关要求
    1.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依据方案要求逐条落实,严把考核关,切实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组织开展好本次考核工作。

2.考核评估表和工作总结一式3份于2019年1月23日前报县科技局,并报送电子材料至443634329@qq.com。

联系人:苏惠萍       联系电话:0936-272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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