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50/2026-00003

文号: 【2026】-50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6-04-13 1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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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50/2026-00003 发文字号 【2026】-50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政府办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6-04-13 10:27:06 是否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激发全民义务植树热情,委、县政府决定开展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义务植树活动计划2026 414  日至17  日根据具体安排完成。本次植树活动将分批次、分时段、分区域在清泉镇北湾村、红寺湖村,位奇镇侯山村,十里堡林场,机械林场造林点等地段开展(具体地点、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

全体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干部职工。

三、活动安排

(一)为切实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开展节约节俭、绿色低碳引领行动9经县委、县政府研究9 今年不再召开全县造林绿化现场动员会9 在家县级领导

同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于414  日(星期二)开始9按照安排在各造林点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本次活动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协调,县林草局负责做好具体工作。

(二)县级领导义务植树在清泉镇北湾村进行,参加领导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落实,人员名单于413  日下4:00前报县林草局(联系人:吴玉涛)。41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统办1号楼前统一乘车前往义务植树现场。车辆由县林草局统一安排,植树工具由县林草局负责落实。

(三)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山丹艾黎纪念馆、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单位于413日下午5:30 前与清泉镇北湾村植树区域负责人联系认领植树任务,并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于414日上午9:00前抵达造林点开展义务植树,参加义务植树的人员自备植树工具。

(四)参加清泉镇红寺湖村、位奇镇侯山村、机械林场和十里堡林场义务植树的部门单位,具体植树事宜与区域负责人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植树任务。

(五)归口管理的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落实,工业企业由县工信商务局负责通知落实,金融机构由县财政局负责通知落实。

(六)县林草局负责组建技术指导、苗木调运小组,指导参加义务植树的干部职工按照技术规程开展植树。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参加义务植树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分配任务和质量技术标准植树,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植树任务。

(二)县林草局负责做好义务植树人员组织和具体衔接,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联络服务,在各植树点选派技术人员,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植树单位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开展植树活动;指导参加义务植树的干部职工通过“互联网+民义务植树”平台扫码开展网上尽责,丰富义务植树履职尽责形式。植树结束后,经植树点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能视为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三)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报道,积极宣传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全县春季造林绿化顺利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造林绿化工作。

(四)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工作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借植树活动公款吃喝。义务植树期间,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林草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现场督查检查,县林草局出具验收单,对作风纪律不落实、不按要求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逾期未完成任务或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要做好重点路段和植树现场车辆疏导、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现场道路通畅。

附件:1.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乡镇安排表

2.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各单位区域安排表3.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技术要点

4.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点路线图5.2026 年春季义务植树乘车安排表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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