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 6207250025/2026-00008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 生成日期 | 2026-01-08 14:50:00 | 是否有效 | 是 |
县人民政府:
2025年,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全面推进法治农业建设为主抓手,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行政,组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农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单位和股室日常抓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同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2.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认真履行“一把手”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把关,每季度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确保全面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3.落实学习制度。建立局党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将宪法、民法典和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局党组会议学法计划》,开展法制讲座2次,局党组书记上法治党课1次。同时,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全系统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4.建设法治队伍。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讲规矩、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队伍,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内容列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计划。目前,我局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有68人,在组织学习的同时,着重引导执法人员学习掌握行政执法基本常识、农业法律实体规定、农业执法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了研究执法办案的措施和方法,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农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许可,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目前,全系统共编制政务服务事项56项,事项承诺时限压缩100%,即办件率达到100%,县政务大厅事项提前办结率达100%,时限内办结率达100%。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3603件,其中,法人行政许可案件102件,自然人行政许可案件3501件。
2.推行“一站式”服务。扎实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将各单位事项向审批股室、政务大厅、一体化平台集中,归集整合政务大厅受理窗口,推行“一站式、一窗式”办理和“集成办”“异地办”,实现“进一扇门、办一揽子事”。
3.公开行政权力。按要求按时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并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事项通过张掖市信用信息平台及时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要求,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明确执法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我局在“甘肃山丹”政务网上公开了《山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批)》《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致陇原广大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的公示》等工作。截至目前在张掖市信用信息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公示率为100%。
2.强化行政执法过程监管。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案卷归档管理。积极宣传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受到行政处罚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我局受理申请信用修复企业5家,通过县、市、省相关部门的逐级批准,均修复成功。通过信用修复,农业主体可以重新塑造良好的信用形象,恢复市场信任,为自身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3.完善重大执法审核机制。我局内设监督检查股对本年度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执行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违法行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等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聘请了甘肃培黎律师事务所张志华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他法律事务,全年合法性审查文件5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6份。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四)不断增强执法监管,扎实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农业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绿剑护粮安专项执法行动”。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问题比较突出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70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28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共20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6起,简易程序1起,截至目前,结案15起,其余2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共计罚没款14469.5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金额3489.6元。培训新增驾驶员192人,完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10535台,审验率达到98.13%,查处农机安全隐患58台次,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有力保障了我县农业的正常生产安全,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对照梳理出的22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严禁执法越位,杜绝随意入户执法,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避免随意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 。今年,“陇上e企查”共录入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2项,建立检查计划21次,执法人员入企检查21次,企业扫码12次,我局执法人员对该APP的下载使用率达到100%。
3.运用柔性执法手段。以教育引导为先,落实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求,并积极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干预,刚柔并济提升执法效果。今年,我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起,说服教育16起,行政指导8起,劝导示范7起,行政告诫20起。
(五)开展信访维稳,加强矛盾纠纷调解
认真做好全国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至目前,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甘肃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和“山丹县效能监督管理平台”等平台,化解处置涉农信访事项70余件,办结率为100%,没有发生因信访处置不力而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同时,积极探索部门行政调解和乡镇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全年共调解涉农纠纷13起,其中,受理种子纠纷6起,已调解完成,受理药害纠纷7起,调解赔偿资金共计120万元;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六)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印发《山丹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117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培训2期。充分利用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专栏,定期发布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法治资讯等内容,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我局制作的《闫某某经营假种子案》系列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达8万余次。同时,依托“农资打假”“普法星期五”“12.4宪法宣传日”、乡镇“赶集日”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推介放心农资等方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为主,普及识假辨假知识。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24条,张贴宣传标语22条,设立移动标语牌、图板共12块,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虽然我局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列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但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理解肤浅、一知半解的情况,没有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二是普法工作不到位,农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业涉及面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如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改变净含量大小)。不少假农资通过网络销售和物流销售流入市场,进入生产领域,给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威胁。因此,针对农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还不到位,执法检查中宣传教育工作做得不足,柔性执法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农业执法人员老龄化凸显,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农业执法综合性很强,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更高的政治和法律素质。农业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且大多数是农业专业技术干部,缺乏法律专业人员,不能充分满足综合执法人员素质的要求,影响了农业执法的效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责,确保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中,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以服务群众为己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学习法治建设文件,不断完善服务依据,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引领全局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办案业务的学习培训,深化行政执法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程序法和实体法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交流活动”“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力争每个执法人员参加一次对口集中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执法案件办理运行机制,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县乡执法衔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积极与各乡镇综合执法队联系,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及时受理农业案件和农业领域纠纷,要求各乡镇综合执法队加强对辖区内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私屠滥宰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积极参与配合调查,确保案件查处和纠纷调解落到实处,以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四)狠抓执法监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定期信息梳理。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项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和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2.强化农业执法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检查,狠抓案件查办。重点以农资打假、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为主线,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农产品案件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清单。三是加强与乡镇综合执法队联合协作,对在乡镇随机出没的“种子商”“农药商”等商贩,加强打击力度,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3.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推行柔性执法需要准确掌握市场和社会情况,精准施策,通过分析,及时定位市场乱象和隐患,以便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实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和早纠正。加强和执法对象的沟通交流,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问题尽快解决,发扬积极主动的精神,彻底改变工作中的被动局面。
4.加大信用修复,赋能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引导和帮助因行政处罚致失信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全面落实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流程及期限”。同时结合执法检查与服务开展信用修复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及时修复失信信息,实现“应宣尽宣”“应修尽修”,进一步赋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山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