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6207250066/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地震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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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8-20 17:06:13 | 是否有效 |
2023年度
山丹县地震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辖区内各类地震监测台网、宏观观测网的业务管理和运行维护,做好各类监测台站、预警终端等设施的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短期、临震和震后趋势研判,组织开展震情监视跟踪,实施地震异常核实。
5.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震害预测管理等工作。
6.做好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配合省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灾害烈度评定、震后科学考察和地震灾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7.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省市地震局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2023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2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28万元,占97.15%;其他收入2.00万元,占2.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9万元,占90.54%;项目支出6.54万元,占9.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18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万元,占11.13%;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占6.64%;住房保障支出3.53万元,占5.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62万元,占77.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69万元,支出决算为6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万元,支出决算为7.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3万元,支出决算为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34.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0.32万元, 印刷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1万元,差旅费0.05万元,邮电费0.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3年度无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对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良好,整体支出全年收入数为70.28万元,执行数为69.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均较好完成,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大部分都达到了年度指标值,整体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良好。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0.28万元,执行数为69.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由于部门预算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健全,人员调动调整,预算与决算存在差距。二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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