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15/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15:37:52 | 是否有效 | 是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按照《山丹县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度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经验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齐管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研究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县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学习。通过党组会议、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头雁”领航学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2023年共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12次,各种形式会前学法40余次;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任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确保完成年度学法工作。2023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为100%,所有45岁以下行政、参公完成法治教育网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内容。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领导述法活动;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及时调整并充实了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投资与法规股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四是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局“一把手”亲自上阵,给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授课,在授课中结合山丹统计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山丹经济发展四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讲授。
(二)健全完善政府职能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全面履行。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统计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二是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统计监管职能,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全县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2023年,按要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和人员名录情况,制定随机抽查细则情况和抽查事项清单录入情况,编制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规范行政处罚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开,并按计划要求顺利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于“互联网+监管”事项进行及时梳理,包括目录清单认领与编辑,对于发生的涉企监管行为按期录入并及时公开监管信息。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统计机构依法决策制度,统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建立统计数据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业股室进行论证,落实数据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统计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采取召开党组会议或者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将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事项以统计局办公室名誉下发各股室,并要求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五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我局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备案等工作。六是与甘肃元豪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合同、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文件。
(四)深入推进执法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县统计局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山丹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权力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局统计执法持证人员达到3名。三是按照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的要求,共抽取县内13户企业进行了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数据误差5%以内4户,9户上报数据和检查数据一致。对4户数据有误差企业现场进行了警示,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在统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恰当,达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对存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健全、统计台账不完善、原始资料不完整的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有力地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不断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照规定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统计工作信息,并且按时公布重要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统计数据材料、部门预决算等等重要资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二是建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网对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沟通协同力度,形成协同监督机制,推动统计监督发挥应有作用。一方面,若发现任何单位有统计违法情况,及时将相关线索与佐证资料上报至县纪委监委;另一方面,在县委巡察工作中,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面向被巡察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我县统计领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做好基层普法工作。一方面,开展“送法入企”教育培训,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业务培训学习第一讲,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材料,通过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等形式发放至统计调查对象,提升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另一方面,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发放统计法宣传和“五经普”宣传小册子,积极向县民宣传依法统计和依法普查的重要意义,全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今年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品300余份(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政府工作涵盖面较广,我局主要落实在依法统计工作上,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度不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领会不透彻的问题。
(二)我局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不断增加,涉及的专业范围也比较广,但执法持证人员只有3名,专业执法力量薄弱,且缺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执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
(三)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不足,与工作要求匹配度不高。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足,在工作开展中还是以传统的宣传方式如通过“上大课"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为主,新媒体宣传等创新法治传方式需要进―步挖掘和开发。
(五)缺乏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等进行系统规范的制度设计。在实践中,往往是将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作为一项指标单独进行考核,或将法治能力作为一项指标单独进行考核,在考核内容上缺乏系统、科学的设计。
三、改进工作的意见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
(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继续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富有实效的“渗透式”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和执行系统;
(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一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技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树立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新观念;二是积极参与省、州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培育紧跟时代步伐的普法人才,组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鼓励全局职工参加执法考试,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统计普法工作一线。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将统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配备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和执法设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
(三)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重大统计调查活动,创新普法方式,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鼓励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积极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借助“学习强国”平台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丰富统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适时制作发放贴近群众生活的统计普法宣传品;推动将统计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对外展示统计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
(四)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和政绩考核制度,制定出符合本县和本单位实际的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考核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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