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15/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20 16:50:55 | 是否有效 | 是 |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引领作用。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通过党组会议、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和《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2024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干部例会学法38余次,并组织2次专题培训班讲解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任务、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提升全局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二)加强统计法治教育,高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一是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工作,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生态环境。2024年6月,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统计业务能力提升班,面向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讲解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24年10月,在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讲解新修改统计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通过党组会、干部例会等加强全局领导干部新修改《统计法》学习交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三是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次学习统计工作精神,9月25日,集中学习了新修改《统计法》,并对做好统计工作提出要求。依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甘肃省统计机构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发改、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统计工作自查整改工作和本单位2024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总结。
(三)规范统计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今年新增执法人员1名。推荐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单位统计执法业务培训,讲解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执法质量。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调查、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分批次对8个乡镇4个部门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统计违法问题的发生。积极开展本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制定《2024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本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共检查企业(项目)20家(个),发现统计违法线索1个,立案查处企业1家。四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大力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
(四)多维度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高统计法治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结合,在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及统计调查时,“嵌入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宣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水平。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结合案例生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二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相结合,在统计执法中加强统计普法教育,提高普法宣传实际效果。建立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明确单位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将统计普法作为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场,采用张贴海报、制作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宣传依法统计和依法普查的重要意义,全力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在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上还够系统深入,运用法律思维指导日常工作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我局目前统计执法证持有人员仅有4名,但是全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而执法检查需要覆盖所有专业,执法人员对于相关专业知识比较欠缺,在执法时需要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执法力量不足,影响统计执法质量。
(三)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现在统计普法宣传主要以发放宣传彩页、张贴海报、展板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为主,对抖音、快手等网络新媒介利用比较少,宣传效果不理想。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新修改《统计法》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法律学习与日常工作的结合,提高法律法规学习效率。二是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单位符合条件的领导干部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队伍。积极推荐单位执法证持有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掌握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同时加强单位内部业务交流分享,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量。三是创新统计普法方式。利用网络新媒介,以动画、微视频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影响力。积极开展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统计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适时制作发放贴近群众生活的统计普法宣传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对外展示统计系统优秀法治宣传教育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
国家各网站
甘肃省网站
张掖市网站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