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劳动法病假最新国家规定
索引号 | 6207250036/2024-0031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老军乡 | |
公开形式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20:48:27 | 是否有效 |
根据最新的国家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病假期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具体期限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病假工资: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三、病假期间的待遇: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病假的休假时间也是老员工肯定时间长一些,病假期间的工资最低情况下也是不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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