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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矫心”、以劳“正行”---老军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

索引号 6207250036/2025-0004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老军乡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5-02-26 16:24:57 是否有效

以学“矫心”、以劳“正行”---老军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

为及时有效消除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出现的“节后松散症”现象,端正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和纪律意识,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老军司法所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助推“主动创稳”工作走深走实。


节后收心“正其心”。集中教育学习开始前,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结合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日常表现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社矫对象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远离违法犯罪,避免再给家庭造成痛苦、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同时提醒矫正对象要严格执行在矫正期间的每日签到、周电话汇报、月中当面谈话、月底书面汇报、季综合评议制度,从严落实定位打卡、请销假、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规定和义务。

教育学习“矫其行”。集中教育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中心,围绕《甘肃省社区矫正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对细则条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使社区矫正人员能够真正学懂弄通。同时,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谈话,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鼓励他们要树立自信心,靠自己努力创造幸福生活。

公益劳动“助其归”。集中教育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矫对象对院内花园里的积雪和杂草进行清理。在劳动过程中,社矫对象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不怕脏、不怕累,把参加公益劳动当作回报社会、悔过自新的一种方式,表现出极高的劳动积极性,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此次公益劳动。通过此次公益劳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展现了老军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高质高效。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老军司法所将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社会,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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