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250036/2023-0012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老军乡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老军乡 |
生成日期 | 2023-06-13 16:59:07 | 是否有效 |
山丹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妇联:
根据张掖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妇联《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乡振局发〔2023〕13号),为深入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乡村技能人才。县直有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对照《山丹县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排统计县域内扎根农村、从事传统手工艺和手工业的乡村技能人才底数,填报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登记表(附件1)和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统计汇总表(附件2),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妇联做好各行业领域摸底统计督导工作,精准摸底、全面统计,为评选认定乡村工匠打好基础。
二、扎实开展乡村工匠培育。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的一项具体举措,对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具有重要作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县乡村振兴局要牵头抓总,统筹各方面力量、凝聚多部门合力,在资源挖掘、品牌打造、机制完善等方面积极探索、开创性推进。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妇联要加强行业领域内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督促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分领域乡村工匠申请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价、公示认定等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分领域乡村工匠评选认定工作任务,为全县乡村工匠评选认定和参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遴选推荐创造条件。
三、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村乡村工匠创业致富、文化传承、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等典型事迹的宣传,营造乡村工匠培育成长良好氛围。同时,要采取技能比赛、表演展示、参加展会、宣传营销等多种方式,提升传统工艺和乡手工业知名度,扩大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参与意识,进一步优化乡村工匠成长环境,进一步促进就业、带动增收。
四、总结提炼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深入挖掘、总结和提炼乡村工匠培育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成效,及时宣传报道。同时,有关部门每月15日前书面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落实、工作成效等情况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现阶段乡村工匠培育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登记表(附件1)和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统计汇总表(附件2),由相关部门于5月14日前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宋玉凤 联系电话:2882229
附件:1.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登记表
2.乡村技能人才摸底统计汇总表
山丹县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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