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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37/2018-0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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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李桥乡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李桥乡
生成日期: 2017-11-09 20:03:32
有效性: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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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李桥乡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李桥乡 |
| 生成日期 | 2017-11-09 20:03:32 | 是否有效 | 是 |
关于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入户流程的公告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并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广大群众办理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入户,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办理入户相关步骤公告如下:
第一步:摸排登记
一、摸排登记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23日
二、摸排登记地点:
(一)清泉镇、位奇镇、东乐镇、陈户镇、霍城镇、大马营镇、李桥乡、老军乡车辆所有人到当地派出所做摸排登记;
(二)城区各社区车辆所有人到城关派出所做摸排登记
(三)农村乡镇车辆所有人在县城居住的到山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楼大厅做摸排登记。
第二步:提交材料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提交以下证明,并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激动轮椅车注册等级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三步:办理入户
一、提交入户申请表格
二、查验车辆
第四步:录入产品目录管理系统,进行审定
第五步:审核通过后,核发号牌、行驶证
山丹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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