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账户可为家人缴医保啦!操作流程看这儿
索引号 | /2024-0078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城市社区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清泉镇长城社区 |
生成日期 | 2024-11-14 15:23:01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工作,2023年12月1日,省医保局开通职工个人账户可为家庭成员代缴居民医保费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小程序或安装医保服务平台APP。
第二步 打开小程序或者APP后选择“家庭共济”。
第三步 绑定在本省范围内正常参保的家庭成员。
第四步 门诊共济家庭账户跨统筹区使用。甘肃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共济人),绑定在省内正常参保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被共济人),绑定成功后,共济人的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绑定的家庭成员在省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再局限于本统筹区范围内使用。当被共济人进行医保结算时,会优先扣除被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当余额不足时,扣除家庭共济账户中的余额。
第五步 绑定成功后选择“共济管理”。
第六步 选择“个账城乡居民保险代缴”。
第七步 选择“年度”,进行“代缴”,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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