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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周边无资质摊点和书报亭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29/2023-0047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清泉镇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5-15 09:58:59 是否有效

    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市和临夏、甘南州住建局(城管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近期安全生产督查发现我省部分城市中小学校周边无资质摊点和书报亭向学生售卖零食现象普遍,安全隐患较大。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周边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校园周边环境,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督办通知》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中小学校周边无资质摊点和书报亭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排查整治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对中小学周边无资质摊点和书报亭乱摆乱卖的行为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对中小学校校门两侧200米范围内未取得经营生产许可证(登记卡)的摊点和100米范围内未取得经营生产许可证(登记卡)的经营性占道棚亭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统筹规划,引导流动摊贩进场入市。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的巡查力度,建立定时定期巡查制度,每天上下学时段在中小学校周边开展常态化巡查,每年开学季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与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巩固和提升整治成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小学校周边环境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三、按时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治台账,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为中小学校师生创造良好的环境秩序。同时,要做好总结报送,于3月2日前报送工作阶段性成果,包括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情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常态化机制建立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等。
    联 系 人:甘肃省城市管理保障中心  徐荣辉
    联系电话:0931-8121353(传真)
    邮    箱:277276174@qq.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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