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山丹县财政局清泉财政所(本级)部门决算
索引号 | 6207250029/2024-0044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清泉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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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丹县财政局清泉财政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执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人代会决议。
(二)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六)负责县城公共卫生环境,做好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共厕所、主次干道的保洁、降尘、果壳箱的清掏、垃圾清运、集中处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饮餐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等相关产品及经营使用单位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现场复核、现场监督检测、采样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镇政府党政机构设置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城市社区管理局。
(二)直属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88.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16.08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两个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且大额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14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5.08万元,占98.98%;其他收入52.32万元,占1.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17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4.64万元,占30.81%;项目支出3581.32万元,占69.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09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625.39万元,下降34.0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两个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且大额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3.0万元,下降31.5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两个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且大额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8.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90万元,占26.55%;公共安全支出10.73万元,占0.21%;教育支出40.00万元,占0.79%;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7万元,占2.62%;卫生健康支出127.36万元,占2.52%;节能环保支出90.00万元,占1.78%;城乡社区支出18.02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2411.87万元,占47.68%;住房保障支出83.86万元,占1.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6.06万元,占1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64万元,支出决算为505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拨入奖励经费;(2)追加人员经费;(3)人员职务职级晋升。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两站一室”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拨入培黎职业学院建设用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款。
4.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础调整及人员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以及拨入疫情防控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祁连西路北侧绿化项目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李青征地补偿款。
9.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2022年度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风貌改造资金、2023年度设施农业基础提升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及卫生改厕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22万元,支出决算为8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动。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5.87万元,下降48.7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两个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49万元,下降59.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两个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且按要求压减经费,节省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91万元,本年支出36.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残疾人信息动态更新费用补助0.36万元;2.S590道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36.55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 0万元,下降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5.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无相关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49万元,下降59.76%,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二级预算部门单独核算;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相关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在其他专项经费中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7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94%。对2023年S590道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02%。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评价评分均高于85分,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项目、S590道路建设项目征地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推进了基层党群服务中心软硬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了服务设施条件,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优化了村办公环境,营造团结、和睦、平安、文明的良好氛围,更好的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有限,大部分靠村集体自己解决,除了建设必要的活动室和活动场地没有其他项目建设。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强村级阵地建设规范化管理,提高使用率。2022年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建成后,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党群服务中心群众接待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社会公众知晓率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S590道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6.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S590道路建设项目黄文玉征地补偿款支付,确保城区拆迁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推动该项目道路建设进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料填制不标准,保管及存放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1、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因素,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拆迁组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S590道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对增强居民发展理念、城区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推进恒泰炉料公司--S590道路建设项目进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9分。
“抗旱应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了抗旱保供,确保机井成功出水和高效利用,我镇对已修建机井进行维修,该项目维修项目六项,安装铸铁管146米,项目总成本20万元。项目于2023年9月16日开工,2023年10月10日竣工,2023年11月8日验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工作考评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因素,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评,扩大公开招标,公开评审范围,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抗旱应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对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改善灌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但存在未制定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工程进度较慢等问题。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8分。
“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室外地坪破除6500平方米,土方开挖13000立方米,土方回填12000立方米;绿化2.326公里,种植樟子松等各类苗木31种,其中乔木灌木5265株,绿篱11053平方米,花卉482平方米,草坪15354平方米,铺设各类输水管17396.55m,砖检漏井6座,输水设备5446个;人行道安砌花岗岩1050.9平方米,树池4个,安装树池围牙6731m。项目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盯工程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组织管理,要求按照年度目标完成工程进度;二是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顺利通过验收;三是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跟进项目资金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支付进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对照各项绩效目标,投资594.86万元实施山丹县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除资金支付外各项目标均已完成,资金支付率74%,祁连西路北侧绿化工程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
“王芳租赁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因2016年培黎职业学院建设时征用我镇城北村部分耕地,导致耕地租赁人王芳经济受损予以补偿的问题,该项资金于2023年8月下达,应补偿资金70万元,到位资金40万元,资金到位率57%,2023年10月底完成支付,资金支付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料填制不标准,保管及存放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1、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因素,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拆迁组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王芳租赁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镇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资金的收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加快推进绩效目标的全面落实,项目的实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据绩效评价情况,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该项目评价得分为84分。
“山丹县清泉镇2023年实施农业基础提升以工代赈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执行数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红寺湖养殖小区配套园区混凝土道路1.541千米(4米宽),砂砾石道路2.178千米(4米宽);在清泉村养殖小区配套道路2.4千米(4米宽),配套PE110给水管网0.4千米;祁店村牌坊门口至一到四社道路拓宽6370平方米;北滩村养殖小区配套1.046千米(5米宽);北湾村养殖小区配套0.418公里(6米宽0.14公里,4米宽0.24公里,4.5米宽0.038公里),北湾村村社道路拓宽1885平方米、路沿石3143米,砂石路0.62千米,推动清泉村、红寺湖村、北滩村、北湾村、祁店村特色养殖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中,对于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方面计划还不够严谨,建设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或增加内容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细化项目绩效考核,形成切实有效且可操作性,达到预期的计划目标。山丹县清泉镇2023年实施农业基础提升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清泉村、红寺湖村、北滩村、北湾村、祁店村特色养殖产业链条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养殖产业基础设施实现了全面提升,受益群众满意度98%,据绩效评价情况,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该项目评价得分为97分。
“清泉镇疫情防控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2万元,执行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全镇15个村、6个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转;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管控新冠肺炎疫情,遏制疫情反弹、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群众人口满意度达8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不够规范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1.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合理设置各子项指标,减少项目实施偏差,确保完成绩效预定目标;2.在项目实施工程中,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目标监控工作,对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分析,及时调整,防止与计划产生严重偏差;3.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后,及时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照预设绩效目标项目逐项评价,做到实事求是,避免主观干预,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意义。清泉镇疫情防控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该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清泉镇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加强了重点区域人员和流动人员管控,保护了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保障了清泉镇疫情防控期间物资拉运、围挡卡口安装、防控人员餐费、印刷宣传费等费用的支出,保障了全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有效运行。51.2万元的疫情防控资金全部到位,并且已全部完成支付,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物资拉运、围挡卡口安装、防控人员餐费、印刷宣传费等费用支出,执行率100%。据绩效评价情况,评价小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自评得分为88分。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和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共8个,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7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9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6.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02%。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良好,项目支出情况较理想。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十九、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二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循环经济(款)循环经济(项):反映用于循环经济(含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三十三、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三十四、农业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农业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三十六、农业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三十七、农业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三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四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四十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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