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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50029/2026-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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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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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3-25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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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清泉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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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清泉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
代赈项目“定人定岗定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山丹县清泉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破解后续产业发展中基础设施薄弱的瓶颈问题,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保障当地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明确务工人员权责与薪酬标准,根据国家及省市以工代赈相关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定人、定岗、定酬”工作方案。
二、定人原则与措施
(一)拟定人员与薪资发放。本项目拟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116人参与工程施工,其中返乡农民工96人,退役军人2人,未就业脱贫人口2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人、农村低收入人员4人、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3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金额220万元。
(二)确保发挥“赈”的作用。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的原则,对项目所在地的低收入群众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保项目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
(三)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由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共同负责,根据项目用工需求,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务工。
(四)优先安排重点人群参与务工。重点发动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未就业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员、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参与项目建设,确保他们能够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
三、定岗设置与职责
1.岗位设置。本项目在建设期内所需岗位有技术岗位(统称技工,包括砼工、安装工、机械工等),和普通岗位(统称普工,主要参与渠道开挖、垫层回填、渠岸平整等工作),预计用工10410个工日(其中:场地硬化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支模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3950个工日;植草砖护坡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瓦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263个工日;给水管网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安装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92个工日;污水管网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安装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129个工日;巷道硬化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支模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2165个工日;透水砖铺设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瓦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418个工日;浆砌石护坡工程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安装工、瓦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3032个工日;U型渠工程工程所需工种包括普工、钢筋工、支模工、砼工、机械操作工等,拟用工361个工日)。
2.岗位职责。技术岗位主要参与U型槽预制、安装,渠系建筑物的构件和安装,以及渠道勾缝等工作;普通岗位主要参与渠道开挖、垫层回填、渠岸平整等工作。
3.岗位设置及职责(见表1)
表1岗位设置及相关职责
岗位 | 人数 | 相关职责 |
砼工 | 8 | 主要参与U型槽、分水口预制、U型槽勾缝及混凝土浇筑等工作。 |
安装工 | 10 | 主要参与U型渠、分水口、跌水、过路桥涵的安装等工作 |
机械工 | 8 | 熟练操作搅拌机、转载机、压路机、沥青混合料摊铺机等设备。 |
普工 | 50 | 主要参与渠道开挖、垫层回填、渠岸平整等工作。 |
支模工 | 5 | 主要参与;U型渠、场地硬化工程 |
钢筋工 | 10 | 主要参与U型渠工作 |
瓦工 | 25 | 主要参与植草砖护坡、透水砖铺设及浆砌石护坡等工作 |
四、定酬标准与薪资发放
(一)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8.03%以上。
(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务工群众的技能水平,参照当地农民工平均收入水平,主要工种劳务报酬参照下列标准:普工180元/工日、支模工240元/工日、瓦工260元/工日、钢筋工240元/工日、砼工260元/工日、安装工240元/工日、机械操作工200元/工日。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90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16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20.00万元,人均增收1.9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48.03%。
(三)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确保劳务报酬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务工群众手中。同时,督促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路径
(一)道路交通
对安置点内及周边14100平方米进行场地硬化,修建植砖护坡675平方米,敷设给水管道400米,敷设污水管道400米,硬化巷道4147.5平方米,铺设透水砖959平方米,修建浆砌石护坡1935.45立方米,并配套完成相关附属设施。
(二)水利设施
安装衬砌D60*50 U型渠0.838公里,对农田灌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灌溉效率,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六、培训与管理
1.培训对象。该户籍人口或在长期居住从事农村农业生产、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且有参加培训意愿的群众,重点安排项目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众,预计培训116人次。该项目计划培训群众116人,其中吸收返乡农民工人员96人,退役军人2人、未就业脱贫人口2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人、农村低收入人员4人、零彩礼、低彩礼女方家庭成员3人。
2.培训方式与内容。
(1)培训采取各工种技术工人集中上课和现场操作,通过播放教学片和现场实际教学等方式进行。
(2)现场实操培训。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对务工群众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这是以工代赈培训的主要形式,将培训课堂直接设在项目施工现场。一是“师带徒”模式。由参与项目中具备技能的务工人员担任 “师傅”,对参与群众进行 “一对一”“一对多” 的手把手教学。例如,传授渠道开挖、垫层铺设、U型槽安装、勾缝处理等技术。在项目施工各环节如测量放线、材料配比、安全操作等,由技术负责人实时讲解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和注意事项等,群众边干边学、边学边改,确保技能与实际需求无缝衔接。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针对项目所需的普工、支模工、钢筋工、砼工、瓦工、安装工、机械操作工等工种开展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各工种的基本技术要领、操作规程等,使参训群众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零工变小工、小工变大工”的转变,从而增加务工收入,提高稳定就业能力,最终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致富一户”的目标。
(3)受益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对项目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开展以农村公路施工、管护技术为主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群众就业技能,增强就业本领,拓宽就业渠道。
七、监督与评估
(一)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定期调度和实地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二)项目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估,对项目实施效果、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三)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政府负责就业培训的宣传引导、组织协调等工作,项目村在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确保就业技能培训的落实。
2.协议约定
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协议,确保务工就业落实到位。
九、风险应对与预案
为确保项目平稳运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特制定以下风险应对与预案。
(一)劳务供应不足风险
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劳务供应不足的情况,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通过扩大招聘范围、加强劳务协作、引入外部劳务队伍等方式,迅速补充劳务力量,确保项目施工不受影响。
(二)工程质量风险
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时,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安全事故风险
安全生产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务工群众的安全意识;为施工人员购买团体不记名险;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为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同时,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实施进度的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十一、项目效益评估与反馈
项目完成后,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效益评估,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同时,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建立项目反馈机制,收集务工群众、项目所在地村委会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项目实施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祁店村、南湾村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将确保山丹县清泉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取得实效,为当地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
十二、附则
(一)本方案由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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