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位奇镇 > 乡镇事务公开 > 乡镇事务公开

甘肃省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

索引号 6207250030/2024-0031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位奇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5-15 09:00:32 是否有效

甘肃省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工作事项,切实减轻社区(村)工作负担,贯彻落实《甘肃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予以公布。

第一批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